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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时间:2020年03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娄勤俭书记关于狠抓审计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快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强力推进审计整改任务落实。总体来看,2019年的整改工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工作推进更加有力。省政府分别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吴政隆省长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2019年11月下旬,由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对2个设区市、4个县(市、区)和3家省级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着重解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省审计厅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逐一复核整改材料,推动问题全面整改。二是整改措施更加务实。各地各部门单位普遍重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组织整改。一些地区还将审计整改与巡视整改结合进行。相关主管部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积极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整改效果更加显著。截至2019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六大类877个问题,已通过上缴国库、统筹盘活、收回或退还资金等方式整改835个,整改率95.2%,整改问题金额134.29亿元,追责问责569人,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294项。

一、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决算草案收入反映不准确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一是将未及时缴库的53.05亿元非税收入全部缴库;二是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管理要求和执行责任,优化执行进度提醒和通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督促省级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同时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纳入省级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对执行不力的,进行约谈和追责问责。

(三)关于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一是省财政厅已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整合并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安排使用。二是12个市县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19年11月底,未及时分配下达的27.8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已分配26.58亿元,其余1.27亿元因没有符合要求的项目,目前正在抓紧重新选择项目、审核报批。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非税收入解缴不规范问题。一是6家单位将未及时解缴的2917.51万元非税收入,全部按要求上缴省财政或纳入预算管理。二是经省财政厅批准,5家单位作为非税收入缴库的190.34万元经营性培训收入,已作退库处理。

(二)关于部分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3家单位正在采取措施抓紧清收;对于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无关费用,5家单位已通过退还原渠道、调整2019年度部门决算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5家单位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与方式,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财政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地区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19年11月底,11个市县结存的4.08亿元污染防治资金已使用3.43亿元,其余6501.22万元正在抓紧落实项目;39个市县结余的2.1亿元涉农惠农资金收回2490.6万元,其余1.85亿元已重新安排项目,将按进度拨付;10个市县结存1年以上未使用的18.47亿元安居工程资金,拨付使用7.97亿元,其余10.5亿元已安排项目,将按进度拨付;省财政及5个市县财政未清理盘活的7.9亿元资金全部落实了项目,将按进度拨付。

(二)关于部分已建成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问题。相关地区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提高项目效益。截至2019年11月底,涉及的92个具体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涉及金额2.29亿元。

(三)关于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未能有效发挥引导效应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申报审核,会同财政部门对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修订;积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19年11月底,16个未完工项目,10个已完工;1个终止实施;其余5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相关审计方面。

1.关于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不够科学问题。各地不断调整优化化债方案,细化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按期完成化债任务。南京等地还出台年度政府性债务管理要点,明确化债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隐性债务化解。

2.关于市场化改造化债方式有待规范问题。相关地区进一步明确市场化改造化债的具体方式,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到期偿还债务。

(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地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教育扶贫和医疗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全部整改到位。截至2019年11月底,21个县补发贫困生资助资金1879.63万元,12个县退还贫困生学杂费111.11万元;9个县退还2.16万名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15.83万元,14个县落实3.78万名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政策。

2.关于少数地区脱贫基础不牢问题。相关地区加强调研、精准施策,将资源和政策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力争做到一村一策,通过公共空间治理、扶贫项目提质增效、拓宽村级资产收益等举措,推动107个经济薄弱村实现经营性收入稳定达标。

(三)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园区或项目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5个工业园区和530个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盐城等市的16个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及45个项目正在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关于部分地区固体废物监管不严问题。宿迁市积极推进工业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运输等规定,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监测,提升工业污泥集中处置能力。南通市港闸区和通州区的93家未纳入监督的机动车维修企业,87家已纳入监管,6家已停业。

3.关于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通过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增设泵站、实行雨污分流、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扩大污水收集工作覆盖面,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部分企业污水直排问题、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70家运行负荷率较低的污水处理厂,6家已采取措施提高运行能力,64家正在通过加强管网建设等方式进行整改。

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42个县加快项目推进、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截至2019年11月底,涉及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未落实到位的67个问题有63个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5.36亿元,其余4个问题,正在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调整项目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相关地区对85个“空壳合作社”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摸底排查,按规定进行注销。三是各地加强惠农补贴农户的基础信息管理,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类惠农补贴的发放管理。

(二)关于部分地区违规获取或使用涉农惠农财政资金问题。相关地区进一步健全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积极追缴违规资金,套取、截留或挪用涉农惠农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惠农补贴的10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金额9464.6万元,其中追回被套取挪用或违规发放的资金4348.9万元。

(三)关于部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违规管理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46个村违规设置“小金库”、81个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补助、57个村违规列支招待费、42个村70名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已整改到位,收回资金1405.31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问题金额2483.48万元,有11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四)关于部分基层单位不作为、乱作为,损害村集体利益问题。一是对扣留、无偿调用、摊派的6.62亿元,43个镇已退还资金3.94亿元,通过划拨资产、签订资金使用协议等方式进行整改2.68亿元。二是247个村收回应收未收的房产、土地租金以及逾期和长期未清收的债权等1.47亿元,其余2.73亿元已采取司法诉讼等措施进行追缴。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减税降费政策未执行到位问题。一是6个市县民防局违规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729.53万元,已退还4382.11万元,上缴财政347.42万元。二是19个市县房产管理处等单位违规收取的费用656.72万元,已退还298.17万元,其余款项因企业破产、解散等原因无法退还,全部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乱收费或向企业转嫁费用问题。一是4个市县无依据收取的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费7585.47万元,均已停止征收,并将7585.47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二是8个市县的部分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1032.95万元,已退还716.39万元,其余款项因无法联系缴款人等原因,通过上缴财政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方面

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关注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坚持“以审促清”,加强与工信、财政、国资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构建清欠工作综合监管体系。截至2019年11月底,年初审计抽查核定的64.6亿元拖欠资金,已清偿53.2亿元,清欠率达82.4%。

1.关于部分地区少报拖欠款问题。各地成立由工信、审计等多部门组成的清欠工作督查组,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一步排查核实,重新确定了拖欠总数。

2.关于部分地区因资金不到位造成拖欠金额较大问题。相关地区根据清欠工作要求,细化还款方案,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逐月进行跟踪调度,加快偿还进度。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棚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2个未按规定控制货币化安置比例的县,已按规定取消了货币化安置,增加了实物安置住房;二是4个未做到先补偿后搬迁的县,已通过发放补偿款和房屋安置方式整改到位;三是5个未办理棚改用地手续的市县,2个已办理了用地手续,3个正在抓紧办理。

2.关于保障房建设管理分配不规范问题。2个多报以前年度公租房建设任务的县,通过退还补助资金、补充购置公租房方式整改到位;9个未按期建成或交付保障房的市县,已全部建成或交付;3个未经批准将公租房用于棚改安置的县,已全部办理转换手续;3个违规向社会销售保障房的县,已通过购置或置换892套公租房、追回违规销售款1.06亿元的方式整改到位;7个县长期空置的1717套公租房,已全部进行了分配;8个市县对于不符合条件的227户保障对象,通过清退、提高租金和补收差价等方式整改到位;3个市县违规分配使用的25套公租房已全部收回。

(四)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审计方面

1.关于少数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年内未能开工的4个项目,有2个项目正在积极联系解决制约工期的前序环节,2个项目因投资方原因不再实施,已调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未实质性实施的7个项目,有5个项目已开工,1个项目因投资方决策调整,不再实施,1个项目因生态红线调整等原因年内无法开工,已调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2.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的22个项目,有6个项目补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其余16个项目正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8个项目,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通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有效整改。对少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政府已要求相关地区和单位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责任地区和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各地政府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限期完成,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审计部门持续跟踪督促,及时反馈情况。三是加大整改工作指导力度。省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市县及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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