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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河南)
——2017年7月26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时间:2017年07月27日】 字号: 【大】 【中】 【小】

河南省审计厅厅长 汪中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省审计厅对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部分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和省属医院,共审计900多个单位。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我们一方面坚持客观求实和问题导向,依法严肃揭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支持创新和推动改革,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较好服务了改革发展大局。

2016年,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打好“四张牌”,扎实开展“四大攻坚战”,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总体上看,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持续增强。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53.5亿元,比上年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5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9.3%。发行政府债券1903.9亿元,其中仅置换债券每年即可节约政府财务成本91.6亿元。筹措基本建设资金207.8亿元,支持了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等一大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

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省财政民生支出5785.2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7.6%。支持推进脱贫攻坚,省级筹措专项扶贫资金41亿元,增长37%;53个贫困县全年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31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067.4亿元,增长12.9%,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40元、132元。

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建筑、房地产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共为企业减税124.6亿元。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自201671日起,将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合并统一征收。继续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深化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带动了社会资本的投入。

预算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完成省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近三年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财力保障范围,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的取消、调整、统筹力度,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数量压减了91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建立了债务规模控制的长效机制。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省财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盘活财政资金存量力度,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财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个别预算收入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收入清算不及时,资金滞留在单位过渡账户,未及时上缴财政,2015年底和2016年底余额分别为985万元、1318万元。二是违规下放水资源费征收主体,应作省级收入的水资源费缴入市县财政834.9万元。三是应征未征83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949.8万元。

(二)部分预算支出安排不合规。一是预算执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如省财政在转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过程中,资金346.82亿元未按预算法要求在30天内下拨,涉及169个项目,其中超过90天下拨的资金70.42亿元,共70项。二是部分预算支出项目安排不科学。审计抽查发现,省财政在部分项目预算额度连年结转的情况下,仍然安排新增预算用于同一项目,涉及6个项目,结转金额4.58亿元。

(三)企业骗取财政资金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抽查65家企业申报资料发现,12家企业利用虚假的增值税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骗取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4076万元。二是审计71家企业的申报资料发现,10家企业编造虚假证明,违规获得农业结构调整资金800万元、工业结构调整资金380万元。三是省财政补助企业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2家企业存在利用同一项目重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违规获得财政资金160万元。

(四)个别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一是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资金长期闲置18.69亿元。由于主管部门未安排具体项目,上述资金自2015年底至审计时未使用。二是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形成大量资金闲置。2015年,省财政共下达市县三批土地整理项目资金48亿元。由于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72月底,上述资金实际仅支出8.45亿元,其余39.55亿元结存在市县财政部门。

此外,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发现个别支出事项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财政厅正在抓紧部署整改工作,已收回2家企业违规获得的补贴资金160万元。

二、地税征管审计情况

2016年,省地税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营改增工作;开展地方税“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税收预算收入任务。审计郑州等8个省辖市地税征管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10个县(市、区)地税部门在2016年预征25家企业税款1.94亿元。二是8个省辖市地税部门应征未征或未及时征收407家企业或个人税款2.42亿元。另外也发现,个别市县存在虚收耕地占用税的问题。

对于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省地税局已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补征税款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安排。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5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和单位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逐年减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个别部门和一些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还不够规范,主要是:

一是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仍然较大。由于部分单位预算安排不科学、统筹存量资金力度不够,财政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不力,一些省直部门长期闲置的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仍然较大。审计发现,6个部门和4个二级单位2016年底财政存量资金共计6.72亿元。二是违规转移和使用财政资金。1个部门和5个二级单位通过虚构项目、虚增预算规模等方式向下属单位转移财政资金1351.05万元;8个二级单位改变预算用途1240.37万元。三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和15个二级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299.1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超预算218.15万元、会议费超预算62.75万元;7个部门和9个二级单位列支“三公”经费等623.86万元手续不完备,存在内控风险;1个部门和2个二级单位虚列会议费支出,形成账外资金47.73万元。四是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1个部门和9个二级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福利等558.56万元;1个部门和6个二级单位存在公款购买礼品、个人违规在协会兼职取酬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上缴资金、调整账目等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严格相关财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持续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同时在其他各项审计中也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务院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制定具体措施,综合施策,积极推进相关政策落地生根、发挥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了个别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相关政策落实还需加强。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及相关地方矿井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我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388万吨,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但审计发现:一是部分关闭矿井人员尚未安置完毕。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矿井,应安置职工61293人,截至审计时,尚有11676人未安置到位。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要求及时拨付。6个市县滞留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34亿元。平顶山市和许昌市未拨付平煤神马集团在两地关闭退出的6处重组煤矿奖励资金15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市县和企业通过采取内部分流、外部就业、内部退养等措施,使关闭矿井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滞留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支持煤炭关闭退出奖励资金已经得到落实。

(二)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需强力推进。对兰考等9个省直管县(市)(不含巩义市)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9个县(市)共统筹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等6项资金5.21亿元。审计发现:一是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慢。如永城市由于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够,2016年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至20175月才确定,造成5378万元资金闲置。二是统一高效的政策目标尚未实现。如兰考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县农业局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但实际资金仍然分为6块,项目仍由原资金主管部门实施,也未按统一的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执行。三是项目后期管护工作重视不够。汝州市的实施方案未明确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责任部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仍然存在。

(三)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跟踪调查政府直接投资或政府扶持项目174个,涉及财政资金投入13.89亿元。审计发现,18个项目至审计时未开工建设,涉及资金2.48亿元。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选址、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未落实,是项目不能如期开工的主要原因。

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积极研究整改,完善相关规定,推进项目实施。

五、扶贫审计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把扶贫审计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用统一组织、分步实施、交叉审计、轮番督导、强化整改等措施,持续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直接对7个贫困县进行了审计;同时,全省抽调审计人员近700名,组成63个审计组,继续对其余46个贫困县和扶贫任务较重的17个非贫困县进行了交叉审计。审计扶贫资金278.85亿元,涉及969个乡镇、3316个行政村和1484个单位,入户走访14295个贫困家庭。从审计情况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成效明显。尤其是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会议精神传达后,各市县党委、政府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工作更实,成效更加显著。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地方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贫困县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有待加强。27个县闲置一年以上的资金7.7亿元,未能盘活统筹使用,个别县甚至存在虚假整合问题。二是部分扶贫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因脱离当地实际或市场需求、建设缺乏有效质量控制、轻后期管护等原因,23个县实施的81个扶贫项目建成后闲置废弃、改作他用或项目失败,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涉及扶贫资金1.5亿元。三是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仍需夯实。70个县均不同程度存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另外,审计还发现由于部门间信息不共享、政策衔接不够等原因,部分贫困家庭学生,未能按规定享受助学金等教育扶贫资助。

扶贫审计中,把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作为工作重点,实行了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移交整改——逐个对账销号的“流水作业”工作模式,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做到边审边改边规范,推进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截至630日,审计发现问题2382个,移交有关单位后,已整改到位1657个,盘活统筹闲置资金7.2亿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74人。

六、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2016年,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全省城镇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达427.74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19.37亿元,分别是上年投入的1.59倍、1.31倍,享受住房保障家庭90.74万户,比上年增加20.37%。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住房保障待遇。65个市县2301户保障对象在家庭收入、住房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其中:获得住房货币补贴141.43万元,获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688套。73个市县1869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46万元。二是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不规范。118个已基本建成项目由于前期建设手续不全、消防环评专项验收不合格等原因,超过1年以上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涉及保障性住房58722套;55个项目14836套保障性住房,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三是部分市县存在资金闲置或住房空置等问题。71个市县105个单位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4.15亿元未及时分配使用,至2016年底已闲置1年以上;46个市县24253套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至2016年底空置超过1年。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已拨付资金12.96亿元,财政统筹使用4.07亿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资格1197户,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265套,追回补贴补助资金482.52万元,分配使用空置的保障性住房3938套,处理处分82人。

(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审计情况。对18个省辖市本级、50个县(市、区)“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各市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工作力度,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一是部分“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未能按期建成投运,涉及项目149个。二是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闲置3.18亿元。由于项目库不健全、资金未细化到项目、部分项目建设迟缓等原因,存在“资金等项目”的问题。三是部分市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不严格。抽查11个市县525个已经结案的环境违法行为档案发现,其中要求整改和停止违法行为的有380起,但这些案件结案的依据均为罚款缴纳凭证,无整改和停止违法行为证明材料的共326起,存在以罚代纠现象。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市县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20175月底,124个项目已建成投运,5个项目已终止;市县政府盘活闲置资金2.35亿元,收回财政852万元;11个市县规范了环境执法工作,完善了执法档案。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绩效审计情况。对45个县(市、区)2013年至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885个村2952户受益家庭。项目实施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项目规划及落实不到位。3个县部分饮水安全问题村庄或学校未纳入规划范围,其中商水县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64个村庄未纳入规划范围;6个县存在规划内项目未实施问题。二是部分县水源保护措施不到位。12个县(市)未按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4个县(市)存在水源附近环境差的问题,影响水源水质安全。三是维修基金政策执行不到位。5个县(市)未建立维修基金制度;10个县(市)未足额配套维修基金1161.25万元;6个县少收承包单位维修基金395.6万元。四是项目资金长期闲置。8个县(市)在项目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情况下,结余资金6620.37万元长期闲置,未统筹安排使用。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直有关部门正组织相关市县进行整改。

七、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一)省属企业审计情况。对河南投资集团等5家省属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家企业存在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未按期收回或资金被民营企业长期占用等问题,涉及资金15.5亿元。二是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编辑、报刊大厦2011年基本完工,建成面积13.27万平方米,因相关手续不齐全,截至2016年底仍处于闲置状态。三是2家企业超限额缴纳住房公积金818.15万元,其中河南投资集团541.1万元,中原出版传媒集团277.05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企业已收回资金7.79亿元,资产闲置等问题有待整改。

(二)省属高校审计情况。对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3所省属高校进行了审计。郑州大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所属6个院系2013年之后仍然存在虚列支出、隐瞒收入、账外管理资金问题,涉及资金1750.8万元。二是超范围列支资助困难学生经费793.08万元。河南农业大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项目投资1.31亿元。如龙子湖校区工程项目外墙装饰投资9767.4万元,直接委托给两家公司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河南科技大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列支应由教职工个人负担的物业费等费用1426万元。二是学校违规收费447.34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高校已基本整改完毕,收缴账外结余资金276万元,出台或修订相关制度办法4项,处理处分17人。

(三)省属医院审计情况。对省人民医院等7家省属医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家医院违规提高药品加价率或重复多收医疗费577.25万元。二是3家医院未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1.7亿元,其中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43亿元。三是3家医院资产管理不规范,对外投资、新增固定资产等未记账,家底不清。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医院已上缴资金138.2万元,执行了药品网上采购制度,规范了新增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会计处理事项。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近年来,省审计厅不断加大揭露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政府依法行政。20166月至20175月,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纪违法事项108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件、纪检监察机关44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58件。

目前,对于移送的违纪违法事项,有关部门查处后,已处理相关责任人70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44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行政处分322人,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331人。移送处理的违纪违法事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违反“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金资产损失。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贪污挪用公款。三是有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四是乡镇、村级等基层工作人员克扣、挪用惠民补贴及征地补偿款等,侵占群众利益。五是个别单位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

九、下一步工作措施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省审计厅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和信息专报,省政府领导均做出了批示,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报告中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712日,省政府召开第12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陈润儿省长明确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严格依法整改,限时三个月内整改到位,省政府常务会议将专题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725日,常务副省长翁杰明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审计整改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整改的全面情况,省政府将于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为了改进政府工作,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加强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角度,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新预算法中关于限时下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完善项目库建设,提高资金分配的工作效率。细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回收制度,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慢、监督检查有问题、预算绩效不高的项目,压缩其预算规模或调整其用途。

二是进一步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创新财政涉企资金的预算分配模式,增强吸引社会投资相关支持措施的协调性和有效性,更多地利用政府采购、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改进和完善省级涉企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规范运行流程,加快推进运作,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发挥涉企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的作用。明确涉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监控,着力规范和完善专家评审工作,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提高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的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项目立项、资金管理、工程招标、竣工验收和后续管护等诸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和考评。对工程进展迟缓、工程质量不达标、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以及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实行问责,建立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相统一的约束机制,采取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实行资金直达、推进阳光公开等方式,有效防范虚报骗取、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审计机关建立联网数据共享机制,构建全天候、无死角的审计监督模式。前移审计监督关口,通过数据的实时互联互通,实现对权力运行、资金分配使用等全过程监督,全面提升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完善审计机制,依法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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