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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湖南]湖南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时间:2017年07月29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不忘初心 开拓进取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湖南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之一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725日,湖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胡章胜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今年的审计工作,省审计厅按照达哲省长“要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上发挥职能作用”、“要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上发挥职能作用”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始终突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坚决查处中途截留、跑冒滴漏、侵占骗取等违纪违规行为,守住民生保障底线,确保民生资金真正落实到老百姓身上,确保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的监督力度,揭示和反映法律法规不完善、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不作为和乱作为、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查处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在履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坚持廉洁从政,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审计工作报告将湖南审计人一年来尽责担当、认真履职情况向与会代表作了全面的展示。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一是阐述了一年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审计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五个强省”奋斗目标;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审计工作目标——着力发挥审计工作在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惩治腐败、防范风险、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审计项目——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等七大审计项目。二是综合评价了省级预算执行及经济发展情况。2016年,省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税管理改革有序推进,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三是对上一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新进展作了说明。省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对审计整改报告的审议意见,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后续整改工作,至今年5月底,审计指出的问题资金已收缴至各级财政5.79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63.1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28亿元,暂停支付款项2,965万元,对109名责任人实施问责,促进有关部门单位修改完善制度42项,审计指出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整改。

第二部分: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着力把握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有效摸清财政家底,推动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财政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统一完整、职能清晰的政府预算体系,确保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报告披露了九个方面的问题,既反映了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中存在的收入预算不准确、支出预算不细化、预算收入不完整、决算编制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也揭示了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本级支出到项目到单位的可执行指标占比低、预算单位年中追加比例高,以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到位,存在部分预算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推行不够有力、授权支付超限额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和加强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第三部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紧扣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的效果效率,揭示部门预算执行与管理的主要问题,坚持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并重,既不能让资金“趴在账上睡觉”,更不允许跑冒滴漏和被挤占挪用,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反映了预算编制不规范、收入征缴和管理不到位、违规列支和转嫁费用、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预算管理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恰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决算收支不准确及其他等十个方面的问题。有些问题是体制机制原因造成的,如支出预算不细化、专项资金未有效整合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改进;有些问题是相关人员法纪意识不强造成的,如转嫁费用、违规担保、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相关人员应进一步提高法纪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也有些问题是不可逆的,如未实施政府采购、肢解项目规避招投标、指定采购等问题,指出这些问题来,是为了引起相关人员正视问题,促进规范;绝大多数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应立行立改,如未征缴或未及时征缴收入、资金沉淀、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问题,该收回的应及时收回,该上缴的应及时上缴,该归还原资金渠道的应及时归还,该调整账务应立即调整。同时,应进一步加强法纪教育,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四部分:重点专项审计情况。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落地生根,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重点资金、重点地区、重点项目,主要实施了19个县市扶贫专项审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3个市州医疗保险基金审计、6个市州住房公积金审计、高速公路跟踪审计等项目。审计重点突出追踪问效,围绕国家政策实施的效果、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揭示了部分地区执行政策不到位、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和后期管护不规范、部分人员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除依法依规处理外,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设立的初衷有效予以落实等方面的审计建议。

第五部分:审计整改及案件线索移送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审计执行人员,以问题为导向,列出清单,采取加强管理、归还原资金渠道、追补资金、追责问责等方式,逐一进行整改;对于一些由于体制、机制原因产生的问题,相关单位也不回避,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衔接,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防止今后产生类似问题。正如报告所反映,至20176月底,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他4个专项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省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共计已盘活资金1.34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9亿元,拨付滞拨闲置资金1.74亿元,追回、收缴违规资金2.19亿元,制定完善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43项。

报告彰显了审计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成效,体现了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的审计监督目标,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据报告反映,这些审计项目共发现并移送60起案件线索,主要有4大特点:一是民生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较为突出;二是涉案人员相对集中在民生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的末端;三是移送事项大多与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利益输送有关;四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仍有发生。这些案件线索,已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1人,提起公诉3人;党纪政纪立案9起,撤职2人、免职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

第六部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发现指出问题,不是审计的目的,审计最终的目的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发现问题后,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尤为重要。今年的报告针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管理中亟待改进的问题,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针对当前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收入预算不完整、支出预算不细化和不准确、预算单位年中追加比例高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精准率”的建议;二是针对预算单位资金沉淀多、预算执行率低、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建议;三是针对一些问题屡审屡犯、少数单位法纪意识不强整改不够有力等现象,为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实现审计的最终目的,提出了“强化整改责任,着力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建议。

这份审计工作报告,是省审计厅向全省人民交出的一份满意的答卷,但湖南审计人没有就此止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他们已背起行囊,继续前行。正如报告中所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开拓进取,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湖南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之二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从审计工作报告可以看出,省审计厅在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省审计厅在履职尽责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无论是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还是在专项审计中,都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作为审计重点予以关注。如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关注各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情况,关注各部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揭露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注“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揭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的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

审计中,既积极扩大审计覆盖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不留监督盲区和死角,又突出重点,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正如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工委主任文富恒在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说,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有广度、有深度,也有新突破,覆盖到了21个部门、5个专项,实现了在本届内对所有单位的审计全覆盖。

二、严肃查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存在的问题

省审计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在审计中,坚持问题导向,把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贯穿于各个审计项目。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揭示了一些单位隐瞒预算收入,或将预算收入转移到其他单位;一些单位以不真实的经济业务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一些单位将老干活动经费、车辆使用费等转嫁其他单位;一些单位违规列支工会经费、差旅费及物业管理费等,为职工谋取福利;一些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有的公务接待无公函,有的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有挂账消费、多列支公务接待费;一些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有的资产长期闲置,有的未经资产评估或未按合同约定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有一些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有的应招标未招标,有的肢解项目规避招投标,有的指定采购,有的违规转包,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专项审计中,报告披露了一些地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一些地方主动作为不够,有的项目实施缓慢,有的滞拨、闲置专项资金;一些地方乱作为,有的超标准、超范围或重复发放专项补贴资金,有的保障性住房被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占用作为办公用房,有的违规加价、违规收费,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依法依规移送案件线索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作为审计机关,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牢牢地看好钱、问好责,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政治生态。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胡章胜在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动员会上明确要求:“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该移送的移送,该问责的问责,发挥审计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当好利剑,念好紧箍咒。”

“当好利剑,念好紧箍咒”,对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彰显全面从严治党。报告反映,省审计厅共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60起。这些案件线索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民生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各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逐年加大,民生资金分配管理链条长、使用主体多元化,导致民生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较为突出。这些案件线索一般单起金额小、发生频率高,大多发生在使用资金的乡镇村组。二是涉案人员相对集中在民生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的末端。涉案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重复申报、伪造资料或隐瞒信息等手段,贪污、套取、骗取民生资金。三是移送事项大多与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利益输送有关。涉案公职人员通过违规插手招投标、协助“公关”甚至直接参与造假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或亲友输送利益。四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仍有发生。一些基层部门单位,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和津补贴发放的规定,私设“小金库”,私分财政补助资金,账外发放奖金福利;个别基层干部顶风违纪,用公款送礼或收受红包礼金;少数公职人员在职务影响范围内违规经商、违规兼职、违规赚取中介费。这些案件线索,已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1人,提起公诉3人;党纪政纪立案9起,撤职2人、免职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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