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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辽宁)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2017725日,省审计厅厅长邢恩先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发展,既注重揭露违法违规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又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从政策制度层面提出意见建议。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各地区各部门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四个着力”要求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准确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总体运行平稳。从审计情况看,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撑。

——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本级预算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严控追加支出,预算调整全部依法履行人大常委会审批程序。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大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扩面提质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增收节支,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在做实财政收入基础上,依法组织征收,实现财政收入正增长;当年争取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378.74亿元,较上年增加115.64亿元,增长44%。持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方面的刚性支出。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3.9亿元,增长3.9%。其中,教育支出增长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5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6.9%。转变对竞争性领域投入方式,建立并运行100亿元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并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重点项目。

——防控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省财政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273.3亿元,增长53.5%,增强了基层财政运转保障能力。省政府筹集100亿元建立并运行养老保险风险基金,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努力防控债务风险。采取综合措施,省本级化解政府性债务1122.5亿元;全年发行置换债券2707.8亿元,优化了存量债务结构。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省本级基建投资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加强财政和投融资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力支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预算分配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17个项目上年执行率不足40%,2016年仍安排预算2.37亿元,当年执行率仍不足20%,年末新增结转2.18亿元,其中2个项目预算未予执行。

二是部分预算安排论证不充分。2个专项的41个项目由于主管部门前期工作不到位、立项论证不充分,造成未执行或中止执行。

三是部分省本级基建投资安排不规范,项目管理还需加强。年初上报省人大审批的省本级基建投资预算全部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中分三批下达计划,均在630日以后,影响预算安排的及时性。抽查22个项目实施情况发现,10个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或完成;3个项目的2466万元自筹资金不到位;4个项目未经批准改变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或扩大投资规模。还有个别项目建成即损毁。

(二)转移支付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预算下达不及时。中央转移支付6.37亿元、省财力安排的转移支付7.87亿元晚于规定时限提前告知市、县;还有部分中央转移支付未及时分解下达。

二是部分预算单位安排对下级补助,脱离财政监管。8个省直部门预算中包含12个对市县补助项目,安排资金6091.5万元,预算执行中直接拨付市县对口部门,脱离市县财政监管。

(三)部分财政改革事项需进一步推进。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且执行较慢。年初政府采购预算15.75亿元,只占当年实际采购额的75%;有612个项目未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付款,涉及金额3.78亿元,占年初预算的24%。

二是多数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未按规定公开。完成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90个部门中,有80个部门未按规定公开。

三是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动态监管需进一步强化。14个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2027.8万元,存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5个单位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贷款户4099.6万元;3个单位未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从零余额账户提现报销197.5万元;1个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拨付下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55万元。

四是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还需加大力度。8个单位的1809.3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7个部门的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但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

11个单位拆迁补偿款、房租等非税收入9127.9万元未上缴财政,其中坐支3484.6万元;3个单位应收未收房租等收入72万元;3个单位应计未计收入133.5万元;7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699.4万元;8个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2155.4万元。还有5个单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二)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5个单位账外核算收支184.6万元;2个单位虚假票据或“白条”报销31万元。还有4个单位存在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为下属单位承担费用等问题。

(三)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11个单位土地、设备、车辆等入账与核销不及时,导致账实不符;8个单位无偿对外出借办公用房等资产;3个单位占用下属单位车辆9台。还有5个单位存在工程竣工决算和产权手续办理不及时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全年各项审计中,省审计厅关注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审计。同时,组织14个派出审计处和各市、县审计机关对14个市进行了专项政策跟踪审计。

(一)“放管服”改革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以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356项省级职权,422项审批事项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简政放权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个别地区、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1个县对已关闭煤矿的奖补政策未落实;3个县(区)相关部门未承接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5项行政职权。1个部门将1项行政许可事项违规安排所属事业单位行使;2个部门审核不严,致使3家不具备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获准承担中介评审业务。

(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6个县(市)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党委和政府能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2016年,16个县(市)通过各级财政安排和社会捐赠筹集投入扶贫专项资金5.45亿元,精准扶贫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基础工作不扎实。4个县未及时编制精准脱贫产业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个县未按精准产业扶贫要求统筹整合涉农产业项目与资金,有的项目带动率低;4个县扶贫健康卡发放工作未落实到位,2个县医疗减收政策未落实到位;3个县贫困户危房改造或教育扶贫对象底数不清;4个县虽制定了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办法,但未对主要收入标准进行细化量化。

二是部分地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到位。4个县存在扶贫资金闲置问题,3个县存在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3个县金融贷款扶贫覆盖面小,未达预期。2个县部分扶贫项目进展缓慢;2个县部分扶贫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充分、招投标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安居工程建设,通过财政安排和社会融资共筹集资金611亿元,完成开工任务15.5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9.61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1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8万户,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9个市存在资金闲置问题;6个市15个项目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手续不全;3个市5个项目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6个市35个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3个市5个项目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不能交付使用;6个市存在已办理竣工验收住房闲置问题。

二是部分地区审核把关不严。2个市29户单位或居民违规取得征地拆迁补偿款;5个市937户保障对象违规享受保障待遇;2个市49户家庭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7个市2661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

(四)各市政府债务跟踪审计情况。

对各市政府债务跟踪审计结果表明,14个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17年上半年,部分地区存在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外的其他方式新增举债融资情况,主要方式为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民生支出等。从审计涉及到的216家融资平台公司情况看,多数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展不大,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一些公司的资产中还有大量的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及涉案款物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市、县(区)143家公检法机关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公检法机关不断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推进管理信息化,但在非税收入和涉案款物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管理亟需规范。7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153.3万元;39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88亿元;25个单位居民证件费、诉讼费未实现收缴分离,部分单位存在坐支、挪用情况;38个单位涉案款专户、执行款专户、诉讼费过渡户结存利息5853.8万元未随本金及时处理。此外,还有6个单位未经审批将房屋、场地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二是部分公检法机关涉案款物管理较为混乱。14个单位挪用涉案款、执行款46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66个单位7.35亿元涉案资金处理不及时,一些单位对涉案物品处理也不及时。同时,部分单位涉案款物内控制度不完善,存在涉案资金未专户核算、未按照案件设立明细账和台账、扣押车辆信息登记不完整、扣押文书不规范、涉案款物移交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本级及10个市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保证了基金安全和足额发放。但是,部分市基金收支矛盾突出,支付压力加大。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基金收缴未做到应收尽收。4个市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收费,少收保费1.06亿元;省直和7个市776户企业缴费基数不完整,少缴保费1.38亿元;2个市5533户企业少缴滞纳金1.1亿元。

二是部分地区基金支出审核不严。3个市8万人通过趸缴方式参保;2个市扩大基金使用范围8.94亿元。同时,部分市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保,以及冒领或错发养老金问题。

三是部分地区基金管理不到位。2个市5039.3万元“以物抵费”资产被无偿占用或长期闲置;3个市县基金收入10.52亿元未及时缴入社保基金专户。同时,部分市还存在基金债权长年挂账、违规设置和使用基金账户、串借其他资金发放养老金等问题。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及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8个市本级及所属14个县(区)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市县能够依法依规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维护居民住宅安全提供了较好保障。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资金归集不规范。6个市县未收缴开发企业代收资金3.99亿元;2个市2家开发企业擅自收取维修资金5600万元并长期占压;4个市县1368户业主未续交资金;7个市县3.84万户保障性住房未纳入资金归集范围;11个市县举办房交会期间违规批准15.53万户缓交维修资金;7个市县维修资金未按规定提取及专户存储6.14亿元;还有部分地区基础工作薄弱,财务和档案管理不规范,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二是部分地区资金使用不合规。7个市县超范围支出9172.8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供暖管道改造等;同时,部分市县存在挪用维修资金问题;个别工程存在套取维修资金、假发票入账和多计工程款等问题。

(四)大气污染防治政策项目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政策项目资金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3年至2015年,全省投入蓝天工程专项资金2.9亿元,主要用于工业提标淘汰、能力建设、公交车油改气补贴等,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资金使用不规范。5个市县环保部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509.1万元;1个市将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已完工项目;3个市因项目未执行、项目变更等原因,专项资金滞留1072.7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市对90个加油站及4个储油库进行油气回收改造,未经消防、安全审查验收即建设并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1个市12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此外,部分市环保部门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多次罚款后企业仍持续超标排放。

(五)省属企业经营业绩审计调查情况。

25户省属企业2016年度经营业绩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存货盘盈15.23亿元,对当期业绩有较大影响;二是审计调查的3户新组建企业集团仍按各自原有模式进行财务记账,实施不同的会计制度,不利于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

(六)省直事业单位业务运营及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情况。

100个省属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多数单位能够发挥职能作用,在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管理不善,收益未及时上缴。11个单位资不抵债,个别单位依靠借款维持人员开支。2014年至2016年分别有15个、14个和20个实现盈利单位未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合计387.7万元。

二是财务及资产管理不规范。5个单位19.4亩土地、1.28万平方米房屋等资产未入账;3个单位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符;4个单位1.7万平方米房产闲置。9个单位往来款项3480.5万元清理不及时;6个单位将投资和收入在往来账中核算745.4万元;还有部分单位存在不相容岗位兼职、大额现金支出、出借账户等问题。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陈求发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对有关审计报告、要情批示44件(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共14次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及相关单位严肃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责成省审计厅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省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目前,有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整改中。

对审计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省审计厅已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50件。目前已有1人被判刑,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人正在被立案调查,7人取保候审,22家单位、34名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改革,全力推进振兴发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发展、创新释放新动力。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效益,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三是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促进提质增效,增强盈利能力,减轻财政负担。

(二)切实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加强对重大投资、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增加收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重点防范政府债务、不良资产、债券违约等风险隐患,强化风险评估,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和收缴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通过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严格监控零余额账户,推进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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