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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1号公告: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18年06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字号: 【大】 【中】 【小】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车集团总部及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四方股份、长客股份)等10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车集团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铁路运输设备和城市轨道交通制造及相关技术研究、服务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车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401家、参股公司109家;资产总额3588.7亿元,负债总额2306.95亿元,所有者权益1281.75亿元,资产负债率64.3%;当年营业总收入2330.93亿元,利润总额163.84亿元,净利润133.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1.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车集团进一步明确发展战略目标,突出主业优势,企业生产能力和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健全企业管控架构和制度体系,保障了重组后集团正常运转和平稳过渡;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审计也发现,中车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所属天津南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少计提坏账准备,多计利润5.16亿元。

2.2016年,所属四方股份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利润8481.5万元。

3.2016年,所属四方股份等4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列支补贴等工资性支出6479.25万元。

4.2016年,所属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车辆公司)未将维修费结转成本,多计利润3764.08万元。

5.2016年,所属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研究所)提前确认尚未发生的咨询费,造成少计利润600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长客股份将部分地铁车辆生产业务违规分包,涉及金额19.94亿元。

2.中车集团2011年9月开工建设的一个项目,因产业政策调整等暂停,已建部分长期无法投入使用,涉及投资9.78亿元。

3.2016年,所属中车物流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涉及金额8.22亿元。

4.所属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技术改造项目2015年建成后产能利用率低,累计亏损8亿元。

5.2009年11月至2014年1月,所属北京北车中铁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违规多付货款5.57亿元,至审计时仍有2.43亿元预付款未收回。

6.2016年,所属四方股份、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机车)应招标未招标采购物资和服务3.12亿元。

7.2015年5月至6月,所属两家企业未经集团审批购买股票2.82亿元。

8.2015年至2016年,所属四方股份等3家企业未按规定集中采购电缆等物资2.54亿元。

9.2015年3月,所属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收回下属企业1.79亿元债权,以承债方式收购债务人企业,至2016年底累计亏损5630.84万元。

10.所属株洲机车对其2008年至2013年列支1.3亿元委托代理费,无法提供有效的支付依据。

11.所属湖北北车能源有限公司2012年违规向外部企业出借的1.16亿元资金,至2016年底仍未收回,面临损失风险。

12.2011年至2016年,所属四方股份违规仅通过一代理商采购,涉及货款3189.86万元、增加采购成本758.12万元。

13.2011年12月,所属株洲研究所未完成评估审核,即报经集团批准以2558.4万元对外收购股权。

14.2013年至2014年,所属四方车辆公司违反集团要求由外部单位为其新建厂房并租用,至2016年底已支付租金1457.8万元。

15.2010年10月,所属齐齐哈尔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集团批准,向外部企业收购其尚未取得产权的土地及房产。至审计时,对方仍未取得产权且已注销,1350万元收购款面临损失风险。

16.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中车集团总部及所属一家企业董事会有559项议案的会议记录不够规范。

17.至2016年底,所属一家企业未制定承租人信用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等管理制度。

18.2015年,所属株洲研究所、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将连续两年业绩未达标的收购项目纳入相关人员年度绩效考核。

19.至2016年底,中车集团未按规定退出房地产业务,机车、货车等产业整合不够到位,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额逐年双下降等工作均未完成。

20.至审计时,所属资阳机车厂等3家企业的3个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1月至5月,所属长客股份及下属两家企业超标准购置5辆公务用车,金额合计215.77万元。

2.2016年,所属长客股份16名在职高管享受车改补贴32.07万元的同时仍使用公司统一调度用车。

3.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所属四方股份一名员工长期不上班仍全额领取薪酬23.16万元,该名员工为四方车辆公司高管亲属。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车集团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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