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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28号:“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至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时间:2011年05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字号: 【大】 【中】 【小】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至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2007至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招商地产成立于1984年,注册资本17.17亿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控股或占控制地位)的公司共有62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供水供电和物业中介等业务。据招商地产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招商地产资产总额478.97亿元,负债总额295.9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3.02亿元。2007年至2009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78.23亿元,净利润为40.41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招商地产本部及所属4家企业,涉及资产量325.50亿元,占招商地产资产总额的67.96%。审计结果表明,招商地产近年来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制度建设,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2007年至2009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也存在个别重大经济决策不够科学、多列成本费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招商地产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产及其所属企业采取凭员工个人旅游费用单据报销并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方式,向员工发放旅游费507.1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招商地产已从在职员工工资中扣回2007年至2009年发放的旅游费388.97万元,正在追缴41.21万元,其余76.97万元因离职和退休原因已无法追回。
2.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产所属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1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1.16亿元;未按规定办理3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按照其预提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涉及税款1.6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完成其中2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缴工作,清算补缴税款1.43亿元,另外2个项目正在抓紧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二)经济决策存在的问题。
2007年12月,招商地产参与联合竞拍南京G82地块并取得竞买资格。后由于未如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2月,取消了其对G82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1.225亿元港币,招商地产因此造成的损失1.08亿元人民币。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招商地产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场研究、理性拿地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合理判断市场趋势,努力控制风险。
    (三)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所属企业对施工管理和监督不完全到位,存在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工程承包企业违规转包行为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招商地产向承包人发出函告要求严格履行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和重新竞聘。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管理监督严禁工程转包行为的通知》,要求所属企业就是否存在工程转包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2.所属企业收取和退付购房定金不规范,主要是:未按认购书约定时间收取客户购房定金680万元,并保留其认购资格;在客户违约时未没收定金7060万元,并继续保留其认购资格;在客户认购后办理退房时未没收定金990万元,也未收取其他违约费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招商地产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商品房定金管理的通知》,修订了《商品房销售定金管理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定金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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