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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32号公告(上):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上)
 
【时间:2012年06月27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字号: 【大】 【中】 【小】


项目代码清单

编号 审计对象
1 外交部
2 发展改革委
3 教育部
4 科技部
5 工业和信息化部
6 国家民委
7 公安部
8 监察部
9 民政部
10 司法部
11 财政部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3 国土资源部
14 环境保护部
15 住房城乡建设部
16 铁道部
17 农业部
18 商务部
19 文化部
20 卫生部
21 人口计生委
22 人民银行
23 海关总署
24 税务总局
25 工商总局
26 质检总局
27 广电总局
28 体育总局
29 知识产权局
30 宗教局
31 中科院
32 社科院
33 地震局
34 银监会
35 证监会
36 保监会
37 社保基金会
38 自然科学基金会
39 信访局
40 能源局
41 国防科工局
42 外专局
43 民航局
44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5 最高人民检察院
46 中央对外联络部
47 求是杂志社
48 经济日报社
49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外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外交学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上年结转资金2930.71万元和所属外交学院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06.17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2.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两家单位扩大支出范围1064.29万元。其中:部本级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补助所属单位支出320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和所属单位支出371.21万元;所属外交学院和外交学会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73.08万元。
3.2011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内容,实际执行中调整较大。其中,基本支出货物采购超出预算986.93万元,无预算采购6151.0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外交部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委托所属单位出租,取得收益17.0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还将部分房产无偿出借给所属企业使用。
2.至2012年3月底,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尚未办理全部结算,实际投资已超出概算7697.95万元,未按规定报经审批。
3.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所属外交学院将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沙河校区餐饮中心厨房设备采购业务,委托中介机构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两家供应商,合同金额共计399万元。
4.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83.81万元。其中,外交学院以前年度拨付的供暖费结余196.7万元未交回,至2011年底仍在往来科目挂账;承包费等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至2011年底结余87.1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外交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问题,要求统筹安排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产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按规定上缴所获收益;对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超概算未报批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快结算审查,将超概算情况按规定上报审批;对所属外交学院沙河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该院已收回了历年供暖费和承包费收入结余,并调整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价格认证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2 286.3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9 747.9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 538.4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9 321.1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7.5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43.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11.93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发展改革委有6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4327万元;所属价格认证中心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列支政府采购支出131.19万元。
2.2011年,所属两家单位超预算支出85.74万元。其中,价格认证中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共45.42万元,超出预算20.84万元;基建物业管理中心签订机房节能改造合同金额199.90万元,超出预算64.9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委本级向非定点会议单位支付会议费295.16万元,向非定点印刷单位支付印刷费301.75万元。
2.2011年,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下属的国宏物业有限公司在实施“国宏大厦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由中介机构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了其中预算320万元工程的施工单位。至年底工程实际支出379.52万元,超出预算59.52万元。
3.2011年,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将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科研基础平台建设二期项目,改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方,涉及合同金额335.5万元,至年底已支付286.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向非定点单位支付会议费和印刷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部分工程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制度;对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擅自变更项目采购方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预算及财务管理,保障预算执行效果;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在纠正的同时,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管理。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以下分别简称北师大、人大、农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301.88亿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81.41亿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0.47亿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22.9亿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4.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 154.7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 487.37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和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科技发展中心6月收到部拨博士点基金预算资金3亿元,但至12月30日才向承担有关课题的高校拨付2.91亿元。
2.2011年,所属北京邮电大学等3所高校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设备购置和教学费用等基本支出2406.74万元。
3.2011年,所属农大未经批准,在“985工程”子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164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部分高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严格。其中:所属10所高校未按规定上缴各项收入共58 677.74万元;北师大未将5个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所收学费246.63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和按规定上缴。
2.所属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其中:农大2008年和2010年金额共1111万元的采购存在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北师大2011年采购计算机等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涉及金额1092万元;中央音乐学院附属小学等3家单位2011年购置设备未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179.21万元。
3.至2011年底,所属两所高校长期挂账未清理的应收款项余额共计8911.74万元,最长账龄逾7年。
4.所属两所高校价值共269.05万元的设备闲置未用。其中:农大2011年5月购置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至2012年2月底仍未安装;北师大2010年购置的3台植物生长箱至2012年3月底仍未投入使用。   
5.至2011年底,部本级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仍有404台电脑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此外,所属人大图书采购未按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而是由各学院和部门分散进行。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教育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科技发展中心博士点基金拨款滞后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时间办理;对所属3所高校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大自行调整项目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履行调整报批手续;对所属部分高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严格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上缴相关收入,并统一核算下属各单位收入;对所属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对所属部分高校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往来款项;对所属部分高校设备闲置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按规定采购和安装正版软件;对所属人大未集中统一管理图书采购问题,要求责成其统筹图书采购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加强对所属高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经费专款专用;加强对所属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和政府采购管理,及时组织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严格问题,10所高校已将学费收入等58 677.74万元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教育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教育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科学技术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火炬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科技部主管的6个社会团体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事项和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 857 977.4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 816 489.0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1 488.4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 944 563.1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8.0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7 478.7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57 293.7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77.37万元。上述问题对科技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能够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申报和承担的45个项目中,有10个未纳入项目库,涉及金额153 400万元。其中,年中追加的3个项目无申报文本,涉及金额9650万元。
2.超出预算年度列支2051.45万元。
(1)2011年12月,科技部安排所属火炬中心项目经费1316万元,用于其2012年筹办有关活动支出;该中心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2012年房租等费用86.95万元。
(2)2010年,科技部安排所属信息中心2011年度项目支出185万元;2011年,科技部安排该中心2012年度项目支出195万元。
(3)2011年,科技部将应在2012年及以后年度支出的11个项目的经费268.50万元提前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3.2011年,所属火炬中心未经批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939.08万元和其他项目支出82.50万元。
4.2011年,所属信息中心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费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520万元;所属火炬中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采购支出116万元。
5.2011年,科技部制作宣传台历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办理,支付文印费19.75万元;所属火炬中心创新基金网络系统开发和维护、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分别向供应商支付230万元和120万元。
此外,2011年度预算中有两个项目的预算到当年11月和12月才分别作出细化安排。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使用收款单位提供的已作废资金往来收据入账,涉及金额17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两张假发票入账,涉及金额12.37万元。
2.2011年,科技部未将所属火炬中心处置报废电子产品等事项报财政部门备案,涉及金额129.09万元。
3.所属火炬中心存在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
(1)2011年,该中心未报主管部门备案即将自有资金2000万元转为定期存款,当年实现利息收入50.05万元。
(2)2011年11月和12月,该中心先后两次将零余额账户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费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涉及金额1400.97万元。
(3)至2012年3月,该中心未及时收回其控股的北京兴国火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2002年起代收的投资红利和股权转让款925万元。
4.主管的社会团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火炬中心管理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职能人员与火炬中心交叉重叠,其4个分支机构分别设置于火炬中心4个相关处室,日常工作也均由这些处室承担。上述状况与国务院关于行业协会设置的有关规定不符。
(2)主管的高新区协会违反有关社会团体的单位会员不得为国家机关的规定,将81个地方高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14个省市级科技厅(委)吸收为单位会员,2010年至2011年收取会费94.2万元。
(3)至2011年底,主管的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未将2个分支机构财务纳入统一管理,涉及资产共50.16万元。
(4)2010年和2011年,主管的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多收取理事单位会费20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常务理事单位休闲度假等与协会无关的开支,至2011年底已支出131.6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7.89万元。
(5)2010年和2011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分别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
(6)2009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将正式成立前企业捐赠价值22.31万元的1辆汽车登记在管理人员个人名下,至2011年底仍未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此外,所属信息中心受托实施的5个课题,在任务期限临近或届满后才签订任务合同;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科技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库不完善和无项目申报文本问题,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库,按规定报送申报材料;对超出预算年度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火炬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其他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对部分项目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编制预算时即细化;对使用不规范票据问题,要求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未将所属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等事项报备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火炬中心将自有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未收回投资红利和股权转让款问题,要求责成其予以纠正;对有关社会团体存在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对所属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主管社会团体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科技部本级和所属单位已纠正使用不规范票据问题,主管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已纠正吸收地方政府部门为单位会员问题。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科技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科技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软促中心、电子信息研究院)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未编报预算的情况下,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33.93万元发放津贴补贴。
2.2011年,部本级未按规定报经批准,支出节能惠民工程工作经费286万元。
3.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76.66万元调整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4.2011年,部本级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并分别获得两个项目专项资金166万元和120万元。
5.2010年,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未经批准将“中小企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委托其控股公司建设运营,并将项目资金150万元转入该公司,其中61.97万元用于房租等非项目支出。
6.2011年,所属软促中心通过签订虚假设备租赁合同,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416.2万元转移至两家民营企业,在扣除37.27万元手续费后将余额以服务费名义转回部属其他单位。
7.2010年至2011年,所属4家公司在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中违规扩大支出范围,将178.6万元课题经费用于其他项目支出等。
8.2008年至2010年,所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在“985工程”二期财政专项资金中无预算列支研究生教学实验条件建设等支出1945.2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未将国际组织返还的垫付费用163.98万元冲减相关支出,导致多计支出。
2.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部分服务和设备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分别支出会议费和印刷费71.33万元、设备采购费287.14万元;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设备采购等实际支出565.01万元,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2011年,所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以下简称软评中心)以“服务费”名义向其控股的赛迪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付款95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借款利息;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出租给该公司等,取得房租收入368.39万元。
4.2011年,所属软评中心调拨1亿元资金给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用于增加该院事业基金。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航部分基建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在基建账中核算,导致基建账少反映资产7676.22万元。
6.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北理工)部分科研项目的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发票404.2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30.84万元。
7.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理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和图书时未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涉及金额1946.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201.08万元;两项设备采购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也不符合规定。
8.至2011年底,所属北理工有15 647.32万元基本支出拨款未在规定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对下属公司投资的1500万元未在账面反映;良乡校区建设中存在少计建设成本、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以前年度资金未编报预算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对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审核把关不严使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专项资金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将项目委托控股公司建设运营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非项目支出并上缴;对所属软促中心违规转移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资金并上缴;对课题承担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北航无预算列支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对多计项目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或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所属软评中心虚假支付控股公司服务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等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资金收回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补办房产出租相关手续,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对所属北航账面少反映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北理工存在的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发票和投标单位审查,切实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北理工良乡校区建设中的问题,已转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严格项目审批,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所属软促中心违规转移财政资金问题,已追回资金并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下简称民大)、民族文化宫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63 163.2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51 90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1 257.4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6 127.2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2.3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62.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31.3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7 063.62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委本级政府采购实际执行716.04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34.04万元;委本级和所属民族文化宫未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设备,涉及金额共394.35万元。
2.2011年,委本级和所属3个单位分别在专项经费中列支656.19万元、371.49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委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支出共71.47万元。
3.2009年,委本级在所购货物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家具和地毯购置款81.16万元。
4.2010年,所属民大在采购设备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设备款262.82万元。
5.2011年,委本级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72.40万元,其中多付票款13.69万元。
6.2011年,委本级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部分团组出国,并用其开具的不规范票据报销支出162.38万元。
7.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违规从“985工程”和“211工程”专项中列支228.01万元,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等。其中,2011年发生163.41万元。
(2)2004年至2008年,未经批准自行调整“985工程”二期预算212.01万元。
(3)2009年,在未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启动民族医药中试基地建设,支付装修工程和设备购置款316.45万元,至2011年底并无实际进展。
此外,国家民委2011年度部分民族工作经费预算至当年7月才陆续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委本级将“中澳少数民族地区消除贫困与人权事业发展研讨会”经费38.91万元,交由主管的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代收管理,已全部列支。
2.至2011年底,委本级未清理核销868.04万元已出售房产,导致资产账实不符;未将已办理竣工决算的两处工程纳入法定账册核算,涉及金额6464.21万元;职工房屋租金和其他经费等收入1726.84万元长期在往来科目中挂账。
3.至2011年底,所属高等院校的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4957.74万元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代收的本级房屋拆迁款1479.1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4.至2011年底,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2009年交付使用的综合楼及其室外工程和防洪护坡工程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9626万元。
5.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将原值164.03万元的3套商品房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2011年8月出售其中1套得款205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挂账,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6.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
(1)2010年,未经公开招标发包基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共205.35万元;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协议供货方式购置设备支出480.37万元。
(3)2010年至2011年,未经财政部门核准采购进口设备支出661.2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88.22万元。
(4)2007年至2010年,先后购置价值共171.83万元的3台设备,一直闲置未用。
7.委本级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工作不到位,2011年购置总价14.88万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到年底仍未安装。
此外,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家民委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对违规在专项经费、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等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购置货物长期未收到并虚假入账问题,要求清理纠正;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要求清理不规范票据,追回多付票款;对出国团组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出国组织及经费管理;对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对违规支出归还资金原渠道,并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认真整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问题;对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按规定细化预算;对将项目经费交由所属单位代管问题,要求收归委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纠正,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收费和拆迁款问题,要求责成其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上缴;对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产权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并清理规范,按规定核算处置售房收入;对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设备购置;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安装已购置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对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严格预算支出,强化对民族工作经费的管理;加大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规范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等活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对预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等方面规章制度作了修订,正在研究制定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和支出范围。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已全部追回多付机票款;对所属民大专项经费违规开支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行政性收费问题,已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国家民委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公安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消防协会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至2011年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基建经费利息结余累计184.1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
(二)2008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消防协会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发行考试教材等,取得收入825.32万元,其中无版号出版物销售收入322.21万元。
(三)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消防协会在非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定点印刷单位印刷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5万份。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安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出入境管理局基建经费利息结余未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上缴;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违规发行出版物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规定办理发行业务;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未在定点单位印刷试卷问题,要求责成其选择定点印刷单位承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积极进行了整改。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违规发行出版物问题,该协会已将无版号出版物交由中国科技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对所属中国消防协会未在定点单位印刷试卷问题,该协会已变更试卷印刷单位,选择了有资质的定点印刷厂。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中。



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监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监察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4 043.0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监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8 074.0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969.0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监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4 040.94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99%。审计查出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72万元。上述问题对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监察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1年,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年末结余分配时,多计提职工福利基金42.83万元,少计事业基金42.83万元。
(二)2011年,监察部外事局购置的8.89万元外事礼品,未办理资产入库登记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监察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多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和少计事业基金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外事局礼品类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健全礼品入库登记、领用等管理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监察部应重视和加强礼品类资产的核算管理,严格要求所属单位遵守财经法规制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监察部高度重视,正积极研究措施进行整改。
 
附件:1.监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监察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社会管理学院)、地名研究所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政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8 962.5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3 505.2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457.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4 935.4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8.77%。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60.3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13.33万元。上述问题对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社会管理学院、地名研究所未经批准,将4个项目的预算资金共305.94万元,调整用于其它项目支出。
2.2011年,所属社会管理学院多计当年支出252.55万元,用于发放2012年1月职工工资。
3.2011年12月,所属社会管理学院、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将601.85万元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爱之桥服务社2010年11月处置账面原值77.18万元的小型普通客车1辆,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财政部备案,2011年收到处置收入2.2万元。
2.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将机关房屋租金、电信业务配合费等收入79.22万元,转作下属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业务收入。
3.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1万元。其中,部本级将会议费结余3.71万元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以会议费名义为机关服务局办理消费卡6.3万元,已消费1.2万元。
4.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自行调减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后未相应核减工程款,导致多结算工程款46.92万元,其中26.88万元被该局挪用于购买办公家具及电器等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民政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本级和所属单位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列支下年度支出、将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据实列支,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对所属爱之桥服务社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规定处置;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向下属单位转移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部本级和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收回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的资金,责成所属机关服务局清退消费卡,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多结算工程款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多付工程款,清理购买的办公家具及电器并登记入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严格履行调整事项报批手续;进一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向下属企业转移收入问题,该局已全部追回。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民政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司法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司法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司法行政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1年,所属司法行政学院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110万元。
(二)2011年,所属法律援助中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报价程序支付印刷费32.93万元;支付非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单位印刷费37.5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司法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司法行政学院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准确申报和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法律援助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司法部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部高度重视,已责成所属司法行政学院和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预算和政府采购规定。



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投资评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46 284.9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15 528.3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 756.5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财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200 623.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1.4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298.3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99.9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11.24万元。上述问题对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管理和控制不断强化,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未经批准在“科技重大专项”和“项目评审专项”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32.21万元。
2.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在“科技重大专项”中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29.61万元。
3.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多缴存住房公积金22.94万元,多发放防暑降温费15.23万元。
4.由于实际拆迁费用大大超出概算,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三里河二区一号办公业务用房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后未能动工已近6年,至2011年底结存资金4998.3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1年,所属信息网络中心未经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运行维护业务委托给下属北京兴财信息技术开发公司承担,先后支付服务费951.09万元。
2.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费累计44.2万元。
3.2011年,所属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预算管理与会计》期刊销售收入115.95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政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投资评审中心调剂使用项目资金、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多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发放防暑降温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问题,要求商发展改革委调整投资计划和预算;对所属信息网络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未经批准收费问题,要求责成其报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对所属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期刊销售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执行预算,并妥善处理长期闲置资金;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善经费支出的审核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十分重视,在审计期间即着手对调剂使用项目资金、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期刊销售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等问题进行整改,并调整了决算(草案)。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财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财政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以下分别简称社保中心、高培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71 161.4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29 351.7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1 809.6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51 987.3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2.9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939.9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26.18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11月,部本级才将追加的4770万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预算细化;12月才将资金拨付项目承办单位,致使项目预算当年无法实施完毕。抽查其中预算180.6万元的子项目,至年底仅支出13万元。
2.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5个项目的预算资金1457.43万元,调整用于部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和系统安全保障等支出。
3.2011年,部本级31个三类会议每人每天支出平均为554元,最高的超过1000元,超标准支出金额共133.24万元。
4.2011年12月,部本级在未按合同约定验收项目成果的情况下,就将两个专项的合同尾款32万元先行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5.2011年,所属高培中心和人事科学研究院人员经费实际支出2349.39万元,超出预算680.53万元。
此外,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4个项目预算当年实际执行率较低。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有4个项目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支付会议费和印刷费等319.50万元。
2.2011年,所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将培训合格证书的印制、护套制作业务交给3家公司实施,涉及金额348.77万元;在非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印制证书等,涉及金额38.63万元。
3.2011年,所属社保中心部分劳务费支出所附的领取单不规范,涉及金额19.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追加项目预算细化和拨款滞后导致无法按进度实施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对会议费支出超标准问题,要求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对未按项目进度付款和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进度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单位人员经费支出超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社保中心劳务费支出领取凭证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手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并研究提出了建立预算管理网络、加强内审机制建设等措施。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油气中心)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10 828.44 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土资源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96 819.9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14 008.5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48 577.7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9.2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717.5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8943.1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 997.7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为经费自理的所属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中心)申报并获得基本支出预算财政拨款200万元。
2.2011年,所属油气中心在“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第二批)”项目预算中,申报与该项目目标不符的“全球油气地质综合研究与区域优选”子项目,并获得财政拨款1000万元。
3.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分别在“国土资源部信息化运行与维护”等项目中重复申报网络租用费等,多获财政拨款预算共165.2万元。
4.2010年4月,部本级在年初未足额申报预算的情况下,要求所属9个土地督察机构全面建设 “在线土地督察系统”项目,至2011年底超预算支出1591.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41.14万元。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中国地质博物馆(以下简称地质博物馆)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国土资源大调查”等项目预算13 573.39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其中2011年发生6130.8万元。
6.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挪用项目资金1116.25万元,用于发放人员津补贴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其中,2011年发生333.52万元。
7.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共928.21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不足等。其中,2011年发生786.01万元。
8.所属3家单位2009年以来会议费、劳务费等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票据,涉及金额142.9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86.52万元。
(1)所属宣传教育中心2011年以不规范的支出清单向部本级申请办会经费40.93万元,实际用于弥补基本支出不足。
(2)所属法律中心以不规范的劳务费发放单和会议费结算单报销资金69.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3.09万元。
(3)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不规范的会议费发票报销招待费32.2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2.5万元。
此外,部本级和所属单位2011年还存在为该部所属其他单位代编预算的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向所属法律中心等6个单位摊派会议费319.91万元,向所属地质博物馆等3家单位摊派出国(境)费14.19万元,其中2011年分别摊派200.90万元和5.8万元。
2.2010年,所属油气中心向项目外协单位摊派会议费用21.02万元。
3.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涉及金额9922万元。
(1)2009年7月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超价格标准采购6417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超标准支出共2881.51万元,其中2011年超标准支出837.42万元。
(2)2011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和油气中心将总金额353.05万元的两个采购项目拆分为14个,规避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规定,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3)2009年至2011年,所属地质博物馆、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未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采购,涉及金额共5260.6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4325.64万元。
(4)2010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等4个单位共有 238个会议未在定点单位召开,涉及金额共1171.9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4.18万元。
(5)2011年,所属地质博物馆未经批准采购进口设备254.86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10家单位举办了11期具有强制性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培训班,承办单位从中收取培训费等共381.4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72.57万元。
5.至2011年底,所属地质博物馆有应收未收的化石标本租金178.33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其中2011年发生42.48万元。
6.2010年,所属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未经批准,擅自以持有的股权(按2009年评估价格测算价值为3096.63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企业合资设立公司。
7.审计署2010年审计决定要求责成所属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停止违规收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服务费,并研究解决评审所需经费问题,本次审计发现这项收费仍未停止,也未另行解决经费来源,2011年收费1064.24万元。
此外,所属地质博物馆部分典藏标本存在台账登记与实物不符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土资源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制预算、代编预算和自行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严格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将多获资金收回上缴;对挪用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将有关资金归还原渠道;对以不规范票据套取和报销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规定摊派费用问题,要求严格加强管理,杜绝摊派行为;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未经批准办培训班收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应收账款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纳入账内核算;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补办手续,清查固定资产;对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在清理相关收支基础上将收费结余上缴;对所属地质博物馆典藏标本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更正,并切实加强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和预算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挪用的部分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核安全中心、环科院)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65 900.3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28 351.8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7 548.4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08 801.5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 943.3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5 112.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 468.18万元。上述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环科院未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编入当年预算,涉及金额17 971.85万元。
2.2010至2011年,所属环境规划院以相同内容重新申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研究”等项目,多申领财政资金590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在已确定新增办公用房年租金为801.59万元的情况下,超过实际需要申报并多获取财政资金498.41万元。
3.部分预算项目未经充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实施效果不佳。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单位在有关建设方案尚未批复情况下申报项目预算2亿元。由于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采购的设备无处安装等,至2011年底,已到账的1.07亿元中有6200万元闲置两年未用。
(2)2007年至2011年,部本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等项目(预算1.29亿元),实施后监控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不高,未能全面达到预期目标。
(3)至2011年底,部本级2010年委托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预算1847万元,除购置车辆实际支出1085.48万元外,其他监测仪器尚未购买,已安排的支出也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4)2011年,在有关实施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部本级及7个所属单位申报“百名人才工程”项目预算,并获得财政资金300万元。
(5)2011年,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尚未颁布的情况下,为所属环科院安排承办该管理办法培训班的项目预算30万元,当年实际未发生支出。
4.2010年至2011年,所属环境规划院挪用“环境保护规划”等项目资金85.8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餐费补贴等。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核安全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未经批准,从“国家环境监测与信息”等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996.97万元。
6.2011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部分设备未到货验收的情况下,提前列支设备款1023.24万元,人为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环科院未经批准,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等具有强制性的培训、认证活动,收取培训费和证书费共计4998.77万元。
2.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将承接的合同总额为266.5万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以183.96万元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承担;将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等合同收入1030.5万元转移至下属公司核算。
3.2005年,所属环科院未经资产评估和报经批准,将股权投资按原值150万元转让给个人,实际只收回100万元。
4.2010年和2011年,部本级在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公开招标中设置排他性限制条款,涉及中标金额分别为502万元和460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未经公开招标购买电脑涉及金额344.69万元,直接向指定单位发包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金额88.27万元。
5.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将2010年采购的213.99万元正版软件计入固定资产。
6.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核安全中心违规变相收费问题仍未纠正。2010年至2011年,该中心以核电厂建设前期设计研究名义与有关单位签订收费服务合同金额共4356万元,已收款1343万元;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名义与6家公司签订收费技术咨询合同金额共240万元;向评审对象转嫁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约9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完整编报;对多申报并获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收回多得资金;对未经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工作;对挪用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将挪用资金归还渠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率问题,要求严格按合同执行情况付款;对未经许可开展强制性培训等活动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确需收费的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向无资质公司转包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向所属公司转移收入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问题,清理收回转移收入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所属环科院违规转让股权投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核安全中心违规变相收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认真清理强制性收费项目,切断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以下分别简称中规院、城科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2 663.3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57 650.0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013.3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56 673.2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7.9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25.3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171.7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76.85万元。上述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41.29万元。
2.2011年,所属中规院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列支本院办公自动化软件、网络软件及设备等非科研课题直接费用共396.82万元。
3.所属中规院2011年度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实际发生1785.79万元,超出当年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1520.79万元。
4.2011年,所属城科会扩大“绿色低碳生态规划指南”等课题经费支出范围,从中列支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购买办公家具等款项26.47万元。
5.承担“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的部分课题单位扩大专项经费支出范围,从中列支其他费用191.95万元。其中:所属中规院86.18万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80万元(2011年发生44.33万元),北京汉青天朗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16.37万元(2011年发生15.56万元),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5.95万元(2011年发生4.45万元),浙江大学3.45万元。
6.水专项子课题部分承担单位在未按规定单独计量的情况下,从燃料动力费科目中列支水电费122.76万元,其中:浙江大学109.34万元(2011年发生2.52万元),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3.42万元(2011年发生4.62万元)。
7.201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其承担的“城镇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共性技术综合集成”课题中,未经批准调整设备费预算25.24万元,购买与预算不符的研究设备及仪器。
8.2010年和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参与分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资金”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专项资金过程中,未按规定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审查。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中规院将1664.52万元规划业务转包给无规划资质的北京国城建筑设计公司和北京营国城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2.2011年,所属中规院使用其他资金购置两辆汽车支出194.08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且超出车辆采购预算144.08万元。
3.2011年,所属城科会承担的3个部本级课题中外购的330万元服务,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4.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两个等单位作为报销凭证的发票中总额87.27万元的发票不规范。其中,城科会70.47万元,中国建筑业协会16.8万元。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议结余款25.75万元未收回,而是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账上,用于支付房租、差旅费和印刷费等,其中2011年发生15万元。
6.2010年,所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先后3次违规通过旅行社组织有关单位人员使用因私护照出国考察,从中收费185.2万元。
7.水专项子课题承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年使用水专项资金85万元购建的设备和装置,未按规定作固定资产管理。
8.2011年,中国建筑业协会违规向相关企业收取建筑业双百强企业公示宣传费105.03万元,已支出52.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使用公用经费列支人员经费问题,要求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对所属中规院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范围和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超支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按规定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所属城科会扩大课题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水专项课题部分承担单位扩大经费支出范围、从燃料动力费科目列支未单独计量的水电费问题,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课题承担单位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督促其报有关部门办理预算调整手续;对参与分配专项资金未履行专家审查程序问题,要求严格履行专家审查程序;对所属中规院违规转包规划业务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规范规划业务管理;对所属中规院超预算购置车辆且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使用不规范发票报销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予以纠正;对所属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议结余在承办单位存放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违规组团出国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水专项子课题承担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督促其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对中国建筑业协会违规收费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所管理社团组织的监管力度,维护财经制度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所属中规院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范围和部分课题单位扩大水专项经费支出范围问题,已纠正并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参与分配专项资金未履行专家审查程序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所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违规组团出国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工程管理中心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铁道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 871 386.8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铁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8 720 723.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0 663.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铁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03 875.51万元,占部门当年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11.42%。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10.1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7 974.11万元。上述问题对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铁道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比较严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铁道部2011年年初部门预算部分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至当年10月才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2.2011年,铁道部通过所属工程管理中心申请的中国铁路“走出去”专项预算500万元,实际未执行。
3.2011年,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10.13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
2.至2011年底,铁道部未按规定将第七届世界高速铁路大会会议费结余1538.66万元收回纳入本级法定账册核算;对应收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已注销企业兴铁物资公司的账款共242.43万元,账龄超过7年仍未清理。
3.铁道部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具体是:已处置行政房产账面价值89 116.09万元,未按规定核销;建筑面积共22 471平方米的5处行政房产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建筑面积共7006平方米的另9处行政房产未进行资产评估,均按1元价值核算。
4.2009年至2011年,铁道部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所属机关服务局出租214处行政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共7014.0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部分房产及配套设施对外出租,取得出租收入共11 370.38万元;另将22套房产无偿出借给铁路施工企业及物业保安使用。
6.2009年至2011年,部本级委托所属机关服务局管理的职工住宅建设项目未计入基建项目决算报表,涉及投资7426.79万元。
7.至2011年底,所属单位账面价值共9415.73万元的资产未按规定在会计决算报表中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铁道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及时细化和“走出去”专项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将预算及时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严格执行有关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申领基本支出预算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对未经公开招标拍摄铁路宣传片问题,要求铁道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会议收支结余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组织进行清理,完整准确地实施核算管理;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出借房产和出租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要求规范资产出租行为,补办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会计决算报表反映不完整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铁道部及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尽快清理挂账事项,加强基建项目核算与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铁道部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切实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铁道部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对相关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附件:1.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铁道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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