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报告  >  审计署公告及解读 > 正文
 
2013年第2号公告:1185个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字号: 【大】 【中】 【小】



1185个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3年5月3日公告)


2012年5月至8月,审计署组织对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所辖的1185个县(市、旗,以下统称县)2006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25 127所学校(其中,初中、小学分别为6910所和18 217所,寄宿制、非寄宿制学校各有12 533所和12 594所)、涉及在校学生1705.28万人,分别占这些县学校总数、在校学生总数的13%和25%,实地走访走读、寄宿、辍学等学生81.99万人。审计调查结果征求了地方政府及教育部的意见,并采纳了其合理意见。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推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明确由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主要责任,抓好中小学的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针对布局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2006年下发通知,要求将中小学布局调整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稳妥实施。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地方各级政府及教育等主管部门认真执行国家部署和要求,加强中小学布局规划和组织管理,积极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提高了办学规模和效益。2006年至2011年,此次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初中、小学学龄人口总量分别减少19%和11%,撤并布局分散、生源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9.6万所(其中:1.13万所变更为教学点),新建和改扩建设施相对齐全的学校1.22万所,进一步整合了教育资源,校均学生人数增加17%,提高了办学规模和效益(具体情况见下表)。

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学校数量及在校生数变化情况表


类别

2006

学校数

万所

撤并学校数
万所

新建改扩

学校

   万所

2011

学校数

万所

学校增

减比例

2006年在

校生人数

   万人

2011年在

校生人数

(万人)

学生增

减比例

其中:变为教学点

县镇学校

3.75

0.34

0.03

0.37

3.81

1.60%

3588.52

3722.78

3.74%

其中:初中

1.57

0.14

0.01

0.09

1.53

-2.55%

1828.11

1676.38

-8.30%

      小学

2.18

0.2

0.02

0.28

2.28

4.59%

1760.41

2046.4

16.25%

农村学校

22.71

9.26

1.1

0.85

15.4

-32.19%

4387.88

3079.32

-29.82%

其中:初中

1.66

0.43

0.01

0

1.24

-25.30%

1039.95

654.14

-37.10%

      小学

21.05

8.83

1.09

0.85

14.16

-32.73%

3347.93

2425.18

-27.56%

合计

26.46

9.60

1.13

1.22

19.21

-27.39%

7976.4

6802.1

-14.72%


注:“县镇学校”指县城和镇政府所在地初中、小学,“农村学校”指乡及以下地区其他初中、小学。

(二)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促进了师资队伍结构和素质的优化。2006年以来,此次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筹安排和调剂师资97.2万人次,并组织20.44万人次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476.46万人次农村教师到县城以上学校培训和进修。至2011年底,这些县的学校专任教师平均比2006年增加35%,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增加1倍以上,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增加19%以上,初中、小学的生师比分别下降18%和10%,更好地满足了“一科一师”的教学要求。

(三)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提升了办学标准化水平和教学质量。各地以布局调整为契机推进中小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以此带动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提升。2006年至2011年,此次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中,有419个县的中小学校音乐、体育和美术等专用教学仪器设备达标率提高10%以上;350个县多年级一个班的“复式班”减少了一半以上;各县小学毕业生语文、数学科目学业水平测试优秀率和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优秀率平均提高约3个百分点。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各地基本能够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工作进展总体比较规范,但部分地区也出现了片面地将办学规模和学校数量作为调整的主要依据,搞简单“撤并”或“一刀切”,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

(一)部分地区就学距离明显增加,有的学生上学耗时偏长。

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中,2006年至2011年,有833个(占70%)县的学校平均服务半径有所增大,其中:初中、小学的服务半径增幅分别为26%、43%,平均达到8.34公里、4.23公里;特别是西部地区270个县的初中、小学服务半径增幅分别为47%、59%,平均达到14.35公里和6.09公里。重点抽查25 127个学校的1257.63万名走读生中,有49.31万名(占4%)上学单程要徒步3公里以上,其中10.03万名要徒步5公里以上,且主要集中在山区或丘陵地区,上学路途消耗体力大,导致学习和在校活动时间相应减少。

(二)部分学校校车配备和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风险增加。

审计重点调查1185个县的25 127所学校中,至2011年底,有288个县(占调查总数的24%)的1702所学校(占调查总数7%)配置了校车,一定程度缓解了上学路程远的困难。但是,这些学校配置的全部9639辆校车中,有747辆(占8%)年检不合格,449辆(占5%)驾证不相符,3377辆(占35%)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149辆(占22%)未配备逃生锤等安全设备。同时,上述学校中还有41.26万名学生(占12%)自行包租社会车辆上学,由于监管难度大,这些车辆往往车况差且超载严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随机抽查的2944辆包租车辆中有997辆(占34%)存在超载问题。

(三)部分学校寄宿设施建设滞后、条件简陋,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

2011年,此次审计重点调查的学校共有553.91万名学生提出了寄宿需求,但这些学校的宿舍仅能容纳462.64万人(占84%)寄宿。部分学校宿舍还存在空间拥挤、条件简陋以及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抽查的12 533所寄宿制学校中,有919个县的4515所学校(占36%)生均宿舍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的3平方米标准,涉及寄宿生185.56万人;538个县的1601所学校(占13%)存在“大通铺”或两人一床等现象;878个县的4990所学校(占40%)的学生宿舍楼内未配备厕所等设施;还有8113所学校(占64%)无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或由授课教师兼任,780所学校(占6%)在周边3公里以内无医疗机构的情况下也未配备专职医护人员。此外,有919个县的5655所小学(占45%)还有49.41万名一至三年级低龄学生寄宿,不仅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四)部分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加重,辍学人数有所增加。

布局调整带来部分农村地区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寄宿等教育支出相应增加。审计走访的7.2万名乘车就学的走读生年人均上学交通费支出839元,比布局调整前增加390元,其中交通费支出占其家庭年均收入10%以上的有1.25万人;走访的19.99万名校内寄宿生年人均食宿费支出1658元,其中食宿费支出占其家庭年均收入的30%以上的有3.36万人;走访的3.28万名校外租房家长陪读学生年人均费用支出8046元,占其家庭年均收入的36%。受就学距离远和负担重影响,一些地区学生实际辍学人数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初中学校),重点核实的52个县1155所学校,辍学人数由2006年的3963人上升到2011年的8352人,增加了1.1倍。

(五)一些地方生源向县镇学校集中,出现新的教育资源紧张。

由于一些地区在布局调整过程中片面追求县镇集中办学规模,使现有生源大量向县镇学校集中,造成这些学校教室等教育资源难以满足需要。从抽查的情况看,有1774所县城和乡镇所在地学校(占12%)存在挤占音乐、美术、实验等专用教室用于其他教学问题,有2140所县城学校(占65%)的7.51万个班学生规模超过国家规定的50人,其中654所学校的2.36万个班为65人以上的特大班,352个班甚至超过了100人。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部分停办学校校舍资产处置难度大,处置收入使用不够规范。至2011年底,在1183个县2006年以来停办的8.42万所学校中,尚有4.06万所(占48%)由于产权归属情况复杂、位置偏僻等未完成校园校舍资产处置;已处置校园校舍取得的22.03亿元收入中,有8.04亿元(占37%)实际用于弥补乡镇经费不足或修建办公楼等支出。

2012年9月,为规范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明确提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责任,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27个省和有关县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要求,积极整改。黑龙江、云南等省要求各地制定整改计划,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贵州、湖北等省加强了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科学性的研究,制定了科学推进布局调整的指导意见;吉林、广西等省采取安排交通补助、加大治理非法运营车辆力度、加快校车牌照发放等措施,努力解决农村学生交通困难;山西、四川等省结合实际,将部分已撤并的农村教学点恢复办学;各地积极处置停办学校校产,整合各类建设资金,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
 
附件: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分布情况


附件

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分布情况


东部地区(8个省357个县):河北省48个县、辽宁省38个县、江苏省48个县、浙江省50个县、福建省58个县、山东省50个县、广东省50个县、海南省15个县。

中部地区(8个省382个县):山西省47个县、吉林省40个县、黑龙江省50个县、安徽省46个县、江西省50个县、河南省54个县、湖北省45个县、湖南省50个县。

西部地区(11个省446个县):内蒙古自治区47个县、广西壮族自治区49个县、重庆市19个县、四川省49个县、贵州省49个县、云南省50个县、陕西省50个县、甘肃省46个县、青海省30个县、宁夏回族自治区13个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4个县。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