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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4号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时间:2013年05月10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字号: 【大】 【中】 【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2013年5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2年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及所属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1家分行,涉及资产总额72 070.63亿元,占全行总资产的61.72%。对审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延伸审计至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农业银行于1979年2月恢复成立,2009年1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在上海、香港两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据该行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其2011年底资产总额为116 776亿元,负债总额为110 27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498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777亿元,净利润1220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银行近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积极开拓“三农”和县域市场,探索商业化服务“三农”路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经营转型和业务创新,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大幅提高。但在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总行及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广西、陕西等9家分行违规发放法人贷款共98.13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17.55亿元。一是向不具备资质或手续不全的项目发放贷款61.29亿元;二是向担保不合规的项目发放贷款30.40亿元;三是向不具备偿还能力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发放贷款及签发承兑汇票6.44亿元,其中大部分已形成不良。
(二)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等6家分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共5.27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1.55亿元,主要是违反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及违规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等。
(三)浙江省分行、山东省分行违规办理存款业务共5.83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3.20亿元,主要是变相提高存款利率问题。
(四)上海、江苏、广东、云南等4家分行资产、损益不实共1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9928.9万元。一是多计支出3331.86万元;二是少计支出6597.04万元;三是多计固定资产94.25万元。
(五)总行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9家分行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涉及金额共3.49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1.98亿元,主要是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发票不规范、将部分利息收入转化为中间业务收入,以及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等。
此外,农业银行还存在部分贷款“三查”不到位、资产质量认定不够准确、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够规范、未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以及营销礼品管理薄弱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农业银行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农业银行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其中涉及违规经营、业务管理不规范及相关风险问题,已移送监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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