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报告  >  审计署公告及解读 > 正文
 
2013年第27号公告(上):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13年06月24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字号: 【大】 【中】 【小】



项目代码清单

编号

审计对象

1

外交部

2

发展改革委

3

教育部

4

科技部

5

工业和信息化部

6

国家民委

7

公安部

8

监察部

9

民政部

10

司法部

11

财政部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3

国土资源部

14

环境保护部

15

住房城乡建设部

16

交通运输部

17

原铁道部

18

水利部

19

农业部

20

商务部

21

文化部

22

原卫生部

23

原人口计生委

24

人民银行

25

国资委

26

税务总局

27

工商总局

28

质检总局

29

原新闻出版总署

30

原广电总局

31

体育总局

32

安全监管总局

33

旅游局

34

新华社

35

中科院

36

工程院

37

发展研究中心

38

行政学院

39

地震局

40

气象局

41

银监会

42

证监会

43

保监会

44

社保基金会

45

自然科学基金会

46

信访局

47

能源局

48

国防科工局

49

海洋局

50

民航局

51

档案局

52

供销合作总社

53

中央统战部

54

中央外宣办

55

光明日报社

56

共青团中央

57

中国文联


 

外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外交部本级和所属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外交学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以下简称国研所)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涉及预算金额487.08万元;两个项目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768.68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自行购买电梯设备、办公家具等,涉及金额3768.29万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出版社印制有关画册和书籍,支付费用287.28万元;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8个。
3. 2012年,部本级项目工程采购支出3090.34万元,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4.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级仍未将2010年项目结余资金13.58万元纳入预算。
5. 2012年,部本级有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2.51万元;有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0.1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396.29万元。
7. 2012年,所属外交学院申报获得教室加装空调改造项目预算350万元,实际支出198万元,执行率只有57%;申报获得学生宿舍、综合楼楼梯间封闭工程项目预算25万元,当年未执行。
8. 2012年,所属外交学院和国研所未经批准在科目间调剂使用资金,其中:外交学院1201.17万元,国研所98.8万元。
9. 2012年,所属国研所未按预算项目进度购置设备,造成63万元设备闲置。
此外,部本级还存在处置国有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未建立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等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委托无相关资质的所属服务中心承包部分部属工程,涉及金额1263.19万元。
2. 2012年,所属服务中心86台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
3.2012年,所属国研所的课题费报销凭证中,有57万元发票不合规。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5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对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上述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对所属外交学院部分教室改造等项目执行率较低的问题,要求今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编报预算;对所属外交学院和国研所调剂使用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国研所设备闲置的问题,要求按照实际需求购置资产;对未履行审批手续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未建立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制度问题,要求建立上述制度;对服务中心承包的工程,要求加强质量验收并做出相应处理;对86台计算机使用非正版软件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有关规定;对国研所课题费发票不合规问题,要求严格发票审核,据实核算支出;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的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在审计前进行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外交部正在积极整改。对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已调整资金计划;已对闲置设备采取整改措施;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计划于2013年全部实现正版化。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1 348.8万元,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165.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 183.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0 434.6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22%。审计查出2012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5.5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结余资金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此次审计的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能源研究所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79.57万元,超出预算130.57万元。
2. 2012年,所属国家节能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提取管理费129.15万元,放在往来账核算,其中35.1万元用于发放工作性津贴。
3. 2012年,委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会议费支出48万元。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有8个会议在非定点单位召开,涉及会议费支出60.15万元;有金额9.38万元的印刷业务在非定点印刷机构印刷。
4. 2012年,委本级有9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5.96万元;2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2.3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所属能源研究所、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分别有39台和18台计算机安装了未经授权的office办公软件。
2. 2012年,委本级接受所属单位资助因公出国(境)费用4.6万元。
此外,2012年,委本级有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9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能源研究所公务接待费超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对国家节能中心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在往来账核算等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对宏观经济研究院部分会议和印刷业务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部分所属单位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并安装使用正版软件;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促进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所属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能源研究所就科研成本列支工资性支出问题,已按审计意见调整了相关账目和决算报表。

附件:1.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发展改革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教育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4.29亿元,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39.83亿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4.46亿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20.2亿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1.74%。审计查出2012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8 385.0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076.5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细化预算编制,推动各单位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此次重点审计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利息收入等7825.03万元未编入部门预算。
2.2012年,部本级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的会议费695.49万元,没有纳入会议费预算管理。
3. 2012年,部本级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2.41万元;有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54.38万元。
4.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775.53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
5.2012年,部本级计列所属高等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高教社)2个项目决算支出26600万元,但高教社实际支出仅为1706.21万元,导致多计决算支出24 893.79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及2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其中:部本级724.2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部本级、北京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未实施公开招标采购1102.84万元;北京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未经财政部核准采购进口设备17 133.06万元、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4900.39万元。
7.2012年,所属高教社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经费277.94万元,用于与该项目无关的支出。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将4个会议的14.41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3个会议的18.61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北京大学等66所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合计5043.48万元未上缴国库,其中2012年收入2230.4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1个三类会议,有25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或超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收入没有编入部门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将全部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部分会议费支出没有纳入会议费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编制会议费预算;对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多报决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高教社将专项经费用于与项目无关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国库并相应调整决算(草案);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及会议超过规定人数和天数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批准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教社已将资金按原渠道归还,教育部已通知相关高校按规定将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缴入国库,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教育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教育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科技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科技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科技部本级和所属国家遥感中心(以下简称遥感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战略院)、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以下简称风险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科技部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990 769.37万元,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936 255.5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4 513.8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375 678.49 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9.4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2 084.04万元,其中2012年38 255.0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31.38万元。上述问题对科技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审计的科技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有项目资金结余30 693.58万元自2005年以来在往来科目挂账,未纳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
2. 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3088.36万元。
(1)2007年至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从专项资金中安排所属遥感中心工作经费1896.20万元,其中2012年206.78万元。
(2)2012年,所属火炬中心未经批准在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192.16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未经财政部批准,将承担的专项预算共计20 708万元下达给相关所属单位。
4.2012年11月、12月,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科技改革与发展专项经费”等2635.35万元拨付至所属单位等,至2012年底,实际仅支出25.21万元,造成决算多计支出2610.14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21个项目没有项目申报文本,也未包含在科技部项目库中,涉及预算金额4204万元。
6. 2012年12月,部本级在年初未编制相关预算的情况下,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2321万元。
7. 2012年,部本级及6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其中:部本级9个会议未在政府集中采购定点单位召开,会议费支出共计146.87万元;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战略院、中国21世纪管理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直接指定物业服务单位,支付费用763.25万元;所属火炬中心未经公开招标,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20年成就展”直接委托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控股企业承办,支付费用2120万元;所属遥感中心自2005年至2012年自行确定13个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合同总金额3.51亿元,其中2012年的3个项目合同总金额3686.22万元。
8. 2012年,部本级将7个司局承担的项目调研经费等260万元,拨付到所属8家事业单位核算。
9. 2012年,部本级有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8.38万元;有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83万元。
10. 2009年至2012年10月,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餐卡充值费13.48万元、报销与课题无关的职工个人交通费用30.15万元,其中2012年10.8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经批准对外投资,涉及金额1205万元。
(1)2011年12月,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及其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共同出资790万元成立公司。
(2)1997年至2001年,所属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向3家企业投资共计415万元。截至2012年底,已确认损失330万元。
2. 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
(1)2012年,所属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将其使用的部本级房产对外出租,租金收入308.30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
(2)2012年,所属中信所未经审核或审批,将房屋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794.55万元。
3.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2004年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5918.04万元未及时清理。
4. 审计抽查科技部7家所属单位的214台计算机中,有72台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131台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5. 2011年2月,所属风险中心违规购买风险理财产品200万元,并于2012年到期收回资金。
6. 2012年,所属火炬中心在举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20周年工作会及成就展”期间,购买并赠送礼品及纪念品合计55.65万元。
7. 2012年,所属交流中心组织的台湾考察团自行游览了报批行程以外的2个景区。截至2013年3月1日,该考察团尚未形成考察报告。
8. 2012年9月,部本级将在乌鲁木齐召开的两个会议日程由4天合并压缩为1天,安排与会人员参观有关风景区,并在会议费中承担食宿费用18.24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4.62万元。
10. 2012年12月,所属火炬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自行将本中心零余额账户中的创新基金管理费1206.98万元转至本中心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归垫资金。
此外,2011年以来,科技部将2009年已撤销并清算的青岛培训中心拆迁补偿款6411.32万元,在其所属单位往来款科目挂账;2012年,部本级有2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5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专项资金结余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将上述资金纳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和细化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虚列当年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知识产权中心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将有关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在所属事业单位核算本级司局调研经费的问题,要求将调研经费收回本级核算和管理;对机关服务中心和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对外投资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并加强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管;对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对外投资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投资情况报科技部审核认定;对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本级房产的问题,要求将租金收入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对中信所未经审核或审批对外出租房产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核或审批程序;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催收;对部分所属单位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正版软件;对向参加会议人员发放纪念品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庆典活动的规模和经费支出;对自行调整行程的问题,要求加强出国费、会议费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视并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技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高度重视,已督促本级和所属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科技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科技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未按进度提前支付项目预算资金380万元,至2013年2月底,资金仍闲置未用。
2.2012年,部本级和3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部本级和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和设备采购等实际支出885.85万元,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本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成果展览会”项目1670.31万元服务未公开招投标;部本级有9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电信研究院有22个会议服务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涉及73.64万元。此外,部本级2个基建项目15 196.77万元工程采购支出未按规定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而是采取了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3.2012年,部本级有7个会议超标准列支59.52万元;有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1.55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所属电信研究院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6个课题中,违规编制燃料动力费预算308.86万元,其中2012年6.3万元;自行调整4个课题设备费预算583.15万元,其中2012年111.18万元。
5.2011年至2012年,所属电信研究院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6个课题资金314.77万元转移至其统一管理的2家单位账户,其中2012年92.1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支付虚假专利检索费等名义,将11个项目资金130万元拨付下属公司,其中2012年90万元。
7.所属单位超范围、超预算列支项目资金1375.82万元。
(1)2010年至2011年,所属电信研究院使用国家重大专项财政资金给长期借调员工发放劳务费68.7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在项目中违规分摊人员工资578.58万元、超预算分摊管理费534.38万元,其中2012年531.66万元;部分人员通过编造虚假劳务费人员名单,套取专项财政资金131万元,其中2012年发生68.32万元。
(3)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下属北京信源电子信息技术公司在其承担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中将63.16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8.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不完整和不真实的基础材料申报并获得财政专项补助1150万元,其中2012年650万元;还将项目资金25万元以委托业务费形式转入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部本级未经审批将部分办公用房长期使用权转让给所属事业单位,涉及金额18 808.92万元。
2.2011年,部本级自行审批所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购置办公楼,截至2012年底已支付2454万元。
3.2012年,部本级将4个会议的70.24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5.02万元。
4.1994年至1995年,原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将482.73万元账外存放,截至2012年底已支出368.04万元。
5.2012年,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未经批准,将一处房产对外出租;未及时收取另一处房产承租单位2011年和2012年房屋租金1000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通信计量中心违规将检测资质出借给下属全资子公司五龙电信技术公司开展检测业务,后者共取得检测业务收入16 451.33万元。
7.2010年至2012年,所属电信研究院将部分检测收入1383.9万元存入其全资子公司瑞特电信技术公司(以下简称瑞特公司)账户,其中2012年1098.81万元;通过签订虚假技术服务协议,从瑞特公司账内向电信设备检测代理人支付中介费88.8万元,其中2012年22万元;通过瑞特公司与旅行社签订的虚假技术服务合同,在瑞特公司账内报销职工出行费用27.4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13个三类会议;有1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团组擅自增加出访城市。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2个基建项目未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资金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所属电信研究院违规编制燃料动力费预算、自行调整设备费预算等问题,要求规范预算编报,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电信研究院以测试化验加工费名义转移财政资金、使用国家重大专项资金给长期借调员工发放劳务费等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违规分摊人员工资和管理费、以支付虚假专利检索费等方式向下属公司拨付资金以及下属公司在项目中扩大范围列支等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项目申报材料不真实获得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将项目经费以委托业务费名义转入协会等问题,要求严格申报,将资金收回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审批将部分办公用房长期使用权转让给所属事业单位以及自行审批购置办公楼等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原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账外存款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未经批准出租房产、未及时收取房租等问题,要求补办房产出租相关手续,收回房租;对所属通信计量中心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要求今后不得出借资质;对所属电信研究院转移检测收入、以虚假合同列支费用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及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对本级未按项目进度支付预算资金、原电子工业部账外存款问题,已收回资金;对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编报不规范、自行调整预算等问题,表示今后将规范预算编报、严格预算执行;对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对所属单位项目申报不实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申报;对所属单位转移财政资金、在项目中违规分摊人员工资和管理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等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未将部分收入纳入账内核算,以虚假协议支付相关费用等问题,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对所属单位部分房屋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所属单位已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相关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将报财政部备案;对所属单位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表示今后不再发生。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家民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下简称中央民大)、中央民族歌舞团(以下简称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家民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81 333.29万元,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492 841.2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8 492.0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9 957.4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959.53万元,其中2012年6211.7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806.85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和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5家单位自行改变专项支出的内容,涉及预算资金967.77万元,其中2012年567.77万元。
2. 2012年,委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项目预算641.4万元拨付相关单位,实际仅支出217.59万元,造成决算多计支出423.81万元。
3. 2012年,委本级及3家所属单位在6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公用经费、工程改造费等支出共计613.39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会议费390.68万元,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出国费90.9万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92.37万元、出国费9.21万元,虚列会议费支出7.92万元转至账外存放。
5. 2012年,委本级及4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其中:委本级无预算实施会议服务采购602.97万元,所属中央民大无预算实施采购297.09万元、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无预算实施采购1500万元;所属信息中心超预算采购79.54万元;委本级及所属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涉及金额169.74万元。此外,2010年,中央民大未公开招标,直接与2家公司签订3年期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金额共计514.15万元,其中2012年166.39万元。
6. 两家所属单位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和真实。
(1)所属中央民大和民族文化宫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未将所属经费自理单位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2012年,所属民族文化宫编报项目预算中,虚报库房租金282.88万元,并将获取的租金支付所属事业发展中心。
(3)2012年,所属中央民大在两个项目预算中重复申报学生公寓的插座改造、房屋粉刷等内容70.12万元。
7. 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活动中关于机票、护照等相关管理规定,涉及金额569.71万元。
8.2012年,所属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中国民族博物馆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77.2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所属民族歌舞团业务楼改扩建工程擅自增加建设面积9848平方米,超概算约1.26亿元。
2.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局违规动用应上缴国库的委本级拆迁款897.51万元用于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
3. 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央民大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费收入488.67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发生285.07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主管的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违规向国家民委出国团组收取签证代办费13.5万元。
5. 委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9.48万元。
6. 2011年和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民族文化宫相关出租和处置收入132.2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其中2012年125.1万元;所属民族文化宫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1549.76万元,其中2012年1223.67万元。
7. 2012年,委本级支出43万元开发、升级了软件系统,未将软件开发成果计入资产。
8. 2012年,委本级将2个会议的0.64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9个会议的88.81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9.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有2459.74万元在往来款中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10. 2012年,所属3家单位将部分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940.62万元、少计支出582.83万元。
11. 抽查委本级及所属单位49台工作用计算机,有45台安装的是非正版办公软件。
此外,2012年,委本级计划外召开1个三类会议;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重复申报财政资金、虚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预算申报,及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对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和项目支出决算列报不实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问题,要求严格加强支出管理;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违规动用应缴财政资金用于自筹基建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上缴财政;对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资产处置事项;对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等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往来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计软件资产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登记入账;对未及时安装或使用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全面安装和使用正版软件;对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改进预算编报和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将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的规模内,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民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在全委范围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将2家经费自理单位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并严格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预算;对部分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今后严格履行预算变更报批程序;加强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避免决算列报不实;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出国审批程序及流程;中央民大从2013年起将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费上缴财政专户,对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委本级和所属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安装使用正版办公软件;民族歌舞团少计收入50万元等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纠正。

附件:1.国家民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家民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公安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安部本级和所属物证鉴定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1个项目在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实际发生物资采购金额3057.84万元;14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
2. 2012年,所属1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396.14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1家单位未对基建项目单独建立账目进行独立核算,基建项目支出423.19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核算。
2. 2011年3月,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承建单位开工建设基建项目,并分别于当年9月和11月补办了邀请招标和签订施工合同程序。
3.截至2013年1月,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结算基建项目价格时,超出批复概算974.86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3个,9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物资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动用公用经费等弥补人员经费缺口的问题,要求合理申报预算,今后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对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先施工后办理项目招标、项目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未单独建立基建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应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对所属单位动用公用经费等弥补人员经费缺口的问题,已做调账处理;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未单独建立基建账簿核算问题,正在单独建账和调整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监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监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监察部本级和所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监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监察部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监察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9 374.16万元,监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12 758.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615.9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监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 374.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0.45万元,其中2012年800.45万元。上述问题对监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监察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规章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与控制;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支出590.25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2012年,部本级在预算经费中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非预算单位列支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共计210.2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部本级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将产权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部分办公房屋无偿出借给两家所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非预算单位,使用面积2345平方米。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预算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无偿出借行政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监察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监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监察部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预算管理制度,今后按照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预算开支范围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追回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无偿出借行政办公用房的问题,正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附件:1.监察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监察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民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民政部本级和所属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以下简称减灾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民政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政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2 348.37万元,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821.8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1 526.5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6 223.4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8.6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65.11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148.64万元。上述问题对民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审计的部本级及所属单位积极组织2012年度预算执行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以下简称康复医院)在“城乡社区建设”、“基本运行维护费”等26个项目中,超范围列支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176.26万元。
2.2012年,所属康复医院采取先将安全和保洁费支付物业公司再收回部分返还款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36.78万元,并将其中的18.3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劳务费。
3.2012年,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项目管理费37万元。
4.2012年,部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1个;所属信息中心超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实施政府采购197.17万元。
5.2012年,部本级4个会议超范围列支49.26万元;14个会议由地方承担会议费158.98万元;1个会议实际未召开,虚列支出2.4万元。
6.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26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2012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    25 409.7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9 600.01万元,政府采购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不衔接,差额为5809.6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减灾中心未及时将委托下属公司代收的房租收入100万元纳入单位统一管理。
2.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共有32项软件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核算,涉及金额3598.46万元。
3.抽查部本级56台工作用计算机发现,有6台使用许可已过期的办公软件。
4.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未及时清理1998年以前形成的往来款442.9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二类会议3个,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列支经费、所属信息中心超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地方协办单位为部本级承担会议费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不衔接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所属康复医院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等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会议费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要求将留存的会议费收回;对所属减灾中心当年未及时将房租收入纳入单位统一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房租收入收回;对软件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核算的问题,要求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未按规定使用软件的问题,要求对安装使用的非正版软件进行清理;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抓紧清理挂账款项;对由地方承担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预算资金,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监督和指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于审计期间迅速整改落实。所属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和所属康复医院分别将37万元、36.78万元财政资金归还原渠道;部本级将留存的会议费全部收回;所属减灾中心已收回房租收入100万元;部本级32项软件资产已全部补录入固定资产账簿;部本级为相关计算机安装了正版软件。

附件:1.民政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民政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司法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司法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司法部本级和所属煤矿管理局(以下简称煤管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以下简称中警院)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司法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二级单位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在“司法协助经费”项目中列支机关公用支出270万元。
2.2012年,部本级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在非定点印刷单位印刷资料,发生支出170.05万元;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8个。
3.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8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有9个软件系统开发和升级支出286.22万元未作为资产核算,其中2012年支出116.27万元。
2.所属煤管局2003年投入使用的办公楼,于2012年7月才批复竣工决算报告,但截至2013年3月尚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原已拆除的办公楼也未进行账务处理。
3.2012年,部本级将1个会议的106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8个,1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或增加出访城市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软件系统未作为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软件升级开发费用增记资产价值,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对煤管局办公楼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办公楼资产入账;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用、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司法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管理,逐步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司法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部专门召开了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对煤管局办公楼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正在对该工程重新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资产台账和卡片。


财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部本级和所属信息网络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财政部本级和6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本部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44 715.46万元,财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07 086.6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7 628.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财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34 886.93 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8.1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37.93万元,其中2012年968.7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59.95万元。上述问题对财政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部门预算中申报职工住宅小区6部电梯更换项目预算180万元,实际执行中项目经费由国管局直接支付和部本级自行调剂解决,客观上造成项目重复申报,180万元项目资金结余。
2. 2012年,部本级与其他部门共同举办的1个国际会议超标准、超范围列支201万元;主办的另一国际会议超标准列支126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15个出访团组扩大开支范围支出7.04万元,147个团组超标准列支192.95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17.4万元;1个会议在旅游城市召开,支出11万元;3个会议超标准支出7.28万元。
5. 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资金大量结转并逐年增加,2010年结转815.15万元、2011年1069.23万元、2012年1295.33万元,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此外,部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及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存在不够适当的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及所属信息网络中心的已验收并投入使用18个软件均未作为资产登记入账,涉及金额860.08万元。
2.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代为出租部本级7处房产,其租赁收入567.3万元也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3.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3名人员在下属企业任职后未按规定划转工资关系,仍在机关服务中心领取薪酬32.57万元。
4. 抽查发现部本级有2台工作计算机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7个,6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职工住宅小区电梯更换项目多安排经费的问题,要求将重复安排的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对在华国际会议超支、出国团组扩大开支范围、在非定点饭店及旅游城市开会、在下属企业任职仍在原单位领取薪酬、2台计算机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离退休干部局财政拨款大量结转闲置的问题,要求适当压缩离退休干部局财政拨款总额,积极消化结转资金;对软件未作为资产登记入账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登记入账,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建立软件资产账卡;对出租房产未经批准且未按规定上缴房屋出租收入的问题,要求将出租收入按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并尽快办理房产出租审批手续;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已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中。

附件:1.财政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财政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93 218.54万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48 184.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5034.2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89 999.2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23.52万元,其中2012年2718.6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19.27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预算管理网络,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强化了内部审计机制建设。本次审计的部本级和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自行调整10个项目的部分支出内容,涉及预算支出1314.99万元,
2.2012年,部本级4个项目中部分预算申报内容重复,涉及资金232万元。
3.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分别立项,建设了内容、用途基本相同的法规政策查询数据库,共安排资金183.01万元(其中2012年79.6万元)。此外,所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也建设了部分内容重复的法规政策数据库。
4.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使用财政资金913.5万元(其中2012年412万元)建设的5个信息系统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功能无法使用、建设目标未完全实现、交付后尚未使用等问题,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2012年,部本级超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472.16万元,1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6.2012年,部本级有19个会议存在超标准支付会议费或由地方负担会议费的问题,涉及金额165.22万元。
7.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1.53万元,另有10个因公出国团组超标准支付住宿费31.11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编报2012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预算时,未将580万元预算资金细化到各个子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16个软件系统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登记、核算与管理,涉及资金974.5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未经审批,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收取培训及考试费98.1万元,其中2012年71.95万元。
3.截至2013年2月,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尚未对2009年交付使用的康体综合楼等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4346.67万元。
4.部本级1271台在用的工作计算机中,1134台使用了非正版办公软件,900台未安装正版杀毒软件。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250个,2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4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内容重复、重复建设法规政策数据库、出国费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部分项目建而未用等问题,要求今后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果,研究制定预算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与管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按规定进行管理核算;对信息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培训考试费的问题,要求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明确收费性质和定价形式;对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安装正版软件;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统筹管理,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控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内容重复、重复建设法规政策数据库等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协调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项目预算申报内容的审核,避免重复申报,确需调整预算内容的,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对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已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议管理办法》;对出国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出国费的预算审批和核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出国团组的管理;对部本级信息系统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使用非正版软件等问题,表示要加快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研究制定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尽快完成预期目标,6月底前完成部机关正版软件的安装;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正在研究修订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与管理的问题,表示要及时清理近年来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将软件产品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对信息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培训考试费的问题,已责成信息中心向物价部门申请前台技术支持商的培训和技术考试收费标准。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土资源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以下简称土地规划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土资源部本级和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87 673.92万元,国土资源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82 578.2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5 095.7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67 09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2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113.88万元,其中2012年6175.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667.3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务信息系统在线监管,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此次审计的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战略研究中心)、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事务中心)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已签订、租金已明确的情况下,仍在项目预算中分别多申领办公用房租金财政补贴94.55万元、39.31万元。
2. 部本级及7家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等,涉及金额12 689.43万元。
(1)2012年,部本级在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等项目中列支物业管理费311.07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62.65万元用于9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
(2)2011年和2012年,所属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以下简称航遥中心)、土地规划院、宣传教育中心挪用财政项目零余额账户资金2460.04万元用于市场项目支出,其中2012年1616.09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动用财政项目资金19.76万元,超标准购买赠送高档外事礼品。
(4)2012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在财政项目中分摊列支其下属培训中心房屋维修工程支出27.6万元;在全国地质资料馆专项业务费项目中无预算列支宣传片制作费30万元。
(5)2012年9月起,所属航遥中心在已按合同约定向承担其飞行任务的通用航空公司支付飞行费的情况下,又向机组人员发放绩效津贴13.44万元。
(6)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在“地质矿产信息系统整合集成与应用”等项目中列支离休干部休养会议等支出16.68万元。
(7)2010年,所属土地规划院在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项目中超预算支出9748.19万元。
3. 未按项目进度或未按规定方式支付财政资金3407.8万元。
(1)2012年,所属航遥中心在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提前向项目单位拨款1125万元;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由零余额账户一次性全额拨付合同款,又将按一定比例收取的合同保证金1325万元存放于实有资金账户。
(2)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分别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620.1万元和268.42万元,用于归垫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未将收回的基建借款和供暖费退款69.28万元归还零余额账户,而是直接存入实有资金账户,其中2012年24.28万元。
4. 扩大范围或超标准开支会议费等107.84万元。
(1)2012年,部本级4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5.47万元。
(2)2011年和2012年,审计抽查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在某酒店发生的会议费账面支出合计103.47万元,实际仅支出64.84万元,其余38.63万元主要用于报销日常餐饮等支出,其中2012年30.49万元。
(3)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某会议17.29万元费用中,有3.74万元用于购买高档酒水等。
5. 2012年,部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66万元。
6. 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中国地质博物馆、战略研究中心和咨询研究中心以项目用车名义,通过租赁形式变相配置公务用车共计24辆,并在财政经费中列支租金合计193.96万元。
7. 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涉及金额570.33万元。
(1)2012年,部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5个。
(2)2012年,所属航遥中心将应公开招标采购的图形工作站设备232.33万元,拆分为两批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3)2011年,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其远程调度监管平台研发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
(4)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将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合同金额合计138万元,其中2012年4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经批准收费2186.5万元。
(1)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定标准,在承担部本级相关评审工作中,向矿山企业或方案编制单位收取评审服务费共计459.65万元,其中2012年189.35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有关司局委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举办多期培训班,未经批准,由承办单位自定标准收取培训费1726.85万元,其中2012年608.83万元。
2.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457万元。
(1)2012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未经批准,将持有的1382万元股权对外转让并取得收益1148.13万元,在冲减账面对外投资后余款1078.13万元计入其他收入。
(2)2012年,所属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合同金额225万元。
(3)2012年,审计监盘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1183件宝石库典藏品,盘亏3件,盘盈1件。
3.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190万元。其中:
(1)2011年起,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自行决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因违反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该系统建设方案中无总体投资测算,软件研发和硬件配置分散由各地质调查项目单位承担。目前已安排软件研发费用690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于2011年立项的馆藏品保管库改造工程尚未单独建账核算(该项目于2012年4月获得首批财政拨款500万元)。
4. 2012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在资金往来结算中使用不合规票据,涉及金额2680.91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6个会议的132.79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10.43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9.7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7个,1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问题;所属法律事务中心对2011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仍继续从土地证书销售收入中收取证书管理服务费。截至2012年底,共计应收3453.5万元,已实际收取207.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重复申报多获得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上缴资金,并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资金、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相应调整决算(草案),商财政部研究解决超支挂账的问题;对未按规定支付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对变相配置公务用车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项目支出管理规定,并进行清理,对超编超标车辆责令清退;对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问题,将已收取的款项上缴并商财政部处理,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经批准违规收费等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并对各司局和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强制性评审、评估、培训等服务并收费的事项进行清理;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外投资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尽快清查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违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违规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规定;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提高预算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统筹和审核;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报销审批等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现场审计结束,中国地质科学院已将挪用的财政项目资金19.7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相应调整了决算(草案);中国地质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有关人员已清退违规会议费支出2.2万元。

附件:1.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环境保护部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91 407.25万元,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90 602.1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0 805.1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27 531.6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68%。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8247.78万元,其中2012年问题金额36788.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646.24万元。上述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项目预算6000万元中,为31个省市级监控中心安排支出预算4922.12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核安全中心在两个项目中超预算支出120万元;部本级超出财政部批准的额度,动用机动经费15.65万元解决本单位改革性补贴和新增人员经费缺口。
3. 部本级及三家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其中:
(1)2012年,部本级23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
(2)2008年至2012年,所属监测总站在“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支出33 620.29万元,其中2012年度9016.54万元;未编制2012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支出1176.74万元。
(3)2012年,所属监测总站上报政府采购计划561.67万元,实际执行10 855.93万元,超计划10 294.26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上报政府采购计划1235.69万元,实际执行7423.76万元,超计划6188.07万元。
(4)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组织160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时,在与5家单位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公开招标,上述5家单位分别中标,且中标金额与委托合同金额相同。
(5)2011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和环科院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将涉及金额935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直接委托给承担单位。
4. 2011年至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7个单位每年虚报“百名人才工程”专项资金300万元,共计600万元。截至2012年底,该项目实施办法未出台,相关工作未实施。
5. 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两个项目累计结转资金分别为579.9万元、380.86万元的情况下,再次申领2012年度项目预算500万元、700万元。截至2012年底,两个项目累计结余686.9万元、479.86万元。
6. 部分预算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金额35 129.59万元。
(1)2011年,环境保护部决定停建所属环科院于2009年开始实施的风洞实验室改造项目,由此造成前期勘察设计投标等费用164.25万元损失、另有1532.51万元项目资金闲置。
(2)截至2013年2月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仪器设备采购等因招标无效或投标单位质疑等一直未执行;该项目累计获得的36 549万元资金(中央财政资金2.1亿元,集中地方配套资金15 549万元)中,有31 608.83万元闲置(占86.5%),部分资金闲置5年以上。
(3)2012年,所属环科院申报购置1辆公务用车预算25万元,因车辆配置超编无法执行,资金闲置。
(4)截至2012年底,所属环科院于2011年申报并获批准的用电系统改造项目,因供电方案设计存在问题未能如期实施,导致项目预算资金1300万元闲置1年以上。
(5)截至2012年底,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于2010年申报并获得批准的项目因拟进口仪器设备单项预算申报不足等仍未执行,导致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闲置2年以上。
7. 2012年,部本级有94个会议的936.16万元支出被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2008年至2011年,部本级有13个会议的相关费用均由被评审单位承担,抽查其中两个会议,会议费支出24.02万元。
8.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将应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的工资款项511.1万元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2年194.56万元;2012年,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将应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政府采购款项400.5万元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
9. 2012年,所属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未将应该编入预算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共计35.9万元列入预算,造成预算少计收入35.9万元。
10. 2011年至2012年,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等项目中列支人员奖金、福利费等521.58万元,其中2012年345.74万元。
11. 2012年,所属环科院采取编造会议、使用虚假结算单等方式,套取会议费10.29万元。
12. 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5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3年3月,所属监测总站有关办公楼和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有关监测预报系统均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6 015.63万元;监测总站、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已投入使用的21个软件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654.62万元。
2. 2007年至2012年,环境保护部以所属3家单位的名义购置且登记入账的65台(套)价值1496.62万元的固定资产,实际由另外7家所属单位使用。
3. 2012年,部本级及所属核安全中心在相关软件未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的情况下,购置软件589.39万元。
4. 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在审评工作中违规变相收费1510.5万元,其中当年新签订的合同已收款130万元。
5. 2012年,所属核安全中心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350.83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 截至2012年10月底,所属核安全中心242台计算机未安装正版办公软件。
7.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8.65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级会议21个,5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出访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列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虚报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将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统筹结转资金的问题,要求在申报预算时统筹使用项目结转资金;对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收回无法执行的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有关项目实施;对摊派审评会议费的问题,要求杜绝与被审评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召开会议;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支付方式;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完整编报;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虚列会议费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回账外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和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会计账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软件未纳入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软件资产配置需求;对违规变相收费的问题,要求尽快纠正;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所欠税款;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使用正版化软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监督检查;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编制的监督管理,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避免财政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科院、核安全中心等单位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环境保护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以下简称贸促会建设分会)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3 432.07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5927.6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504.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3 161.7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5.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499.61万元,全部是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22.42万元。上述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预算、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及财务核算管理水平。本级和重点审计的二级预算单位2012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级的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将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的专项资金509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核算,未及时结转支出,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支出509万元。
2.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因前期准备不充分等,承担的“住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1730万元当年未执行。
3.2012年,部本级在21个会议的会议费中,列支会期外的招待费等支出26.13万元。
4.2012年,部本级有18人次参加了由所属单位及企业承担费用的15个因公出国团组,涉及金额65.12万元;所属信息中心在1个项目中无预算列支11.99万元出国考察及签证等费用。
5.2008年至2010年,部本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8个科研单位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能效检测,至2012年才与科研单位补签委托合同并支付检测费2056万元。
6.2012年,所属注册中心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2家单位承担2个课题项目,并支付费用1023.22万元。
7.2012年,部本级有6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支出78.15万元。
此外,还存在代编预算问题,其中:部本级代所属注册中心和所管理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制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所属注册中心代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制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26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原建设部于2005年形成的83.59万元项目结余款仍在部本级暂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
2.抽查由部本级投资建设的31个信息系统发现,这些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划,主要是各个司局自行开发和管理,个别司局管理使用的信息系统达到11个,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截至2012年底,上述信息系统建设和研发支出1129.59万元,尚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部本级固定资产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12年底,尚未对已通过房改销售的职工宿舍情况进行清查,并调整账务。
4.2012年,部本级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检测中,未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委托的检测单位同时是部分受测项目的技术支持单位。
5.2005年至2012年,所属注册中心通过其参股企业投资的2家公司账外核算有关收支,包括图书销售收入1775.79万元(其中2012年283.97万元),印刷、邮寄和劳务等支出1608.7万元;还将图书稿酬等146.38万元(其中2012年32.44万元)放在2家公司往来科目核算,从中发放本中心人员报酬64.89万元。
6.2010年至2012年,所属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在承办华夏科学技术奖过程中,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成本费合计60.29万元,其中2012年26.34万元。
7.2012年,部本级将3个会议的24.75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将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的2.03万出国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11个三类会议在计划外召开,1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清理部本级暂付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项目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出国费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并将无预算列支的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对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予以解决;对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清理暂存款,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问题,要求加强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清理,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已出售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要求清理相关资产,并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效检测未实行回避的问题,要求加强能效检测管理;对收入及稿酬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将全部收支纳入合法账簿核算,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收取评审成本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今后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对扩大会议费支出范围、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清理,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杜绝账外核算收支、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整改。信息中心已将无预算列支的11.99万元出国费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救助打捞局、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管干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05 286.72万元,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564 449.9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0 836.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97 0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8.3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503.16万元,其中2012年4232.0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010.95万元。上述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相关管理规定,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2. 截至2013年2月,部本级于2006年和2009年两次批复的厦门基地救助码头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终止建设,造成已支出的2574.74万元形成损失、结余1855.26万元在项目承担单位闲置。
3. 2012年,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所属房产的物业管理委托机关服务中心,支付管理费376.2万元;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有1090.6万元的会议、印刷业务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所属救助打捞局违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下属单位代理应急物资采购,支出1958.93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将46个会议的费用支出358.46万元转由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承担。
5. 4家所属单位自行扩大开支范围1298.86万元。
(1)2003年至2004年,所属大连海事大学未经批准,自行动用海事专家与留学生公寓建设资金中的574.96万元,建设教学楼;2009年至2011年,未经批准,自行动用进口船舶综合驾驶模拟系统采购结余款666.14万元购买本校生产的模拟系统及相关电脑设备。
(2)2012年,所属科研院未经批准,自行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的4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2012年,所属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和规划研究院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17.76万元。
6. 截至2012年底,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的“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项目”因前期基础工作不充分,项目预算中有390.11万元(占总预算的97.6%)未执行。
此外,部本级2012年初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554个项目预算3.55亿元,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将地方有关部门拨付的资金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3041.81万元,其中2012年802.50万元。
2. 2012年,所属管干院将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8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未上缴财政。
3. 2012年,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389张不合规行程单据核算报销差旅费54.77万元。
4.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受部本级委托管理房产的租金收入1470.72万元上缴中央财政。
5. 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东海救助局尚未将其为救助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入的自有资金471.27万元,编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6.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管干院投资1.75亿元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室内游泳池等工程,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7.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投资1266.82万元改造并于2012年5月投入使用的综合办公楼,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8. 截至2012年底,所属规划研究院办公电脑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34套;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办公和教学电脑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5567套。
9.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9.56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3个三级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安排项目科研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审核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人员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对厦门基地码头项目投资损失等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商财政部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对所属部分单位自行扩大预算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资金年初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鉴于交通运输部内部审计已发现该问题并要求整改,此问题不再进行处理;对所属管干院财政项目结余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机关办公楼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执行;对所属东海救助局、管干院和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竣工决算;对所属规划研究院和大连海事大学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及教学的问题,要求对非正版软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财经法纪的规定编报预决算和使用各项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交通运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规划研究院等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上述单位整改;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该单位已调整账目;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54.77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追回资金18.71万元,对其他有真实行程但误收假票据的责令当事人附乘机证据入账;对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的问题,所属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已全面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铁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 134 919.09万元,原铁道部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945 694.2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9 224.8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铁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 982 456.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0.3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6 787.22万元,其中2012年154 92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 580.04万元。上述问题对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逐步规范了预算、资金、资产和财务收支等方面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原铁道部及所属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申报127个新增项目预算,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报告或未在项目申报书中列明具体用途,涉及金额152 347.76万元。
2. 2012年,原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0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2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36.16万元;有8个会议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用126.2万元。
4. 2012年,所属党校发生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支出14.49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 2009至2012年,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以下简称标准所)在“铁路预算外改革安排支出”项目中列支正式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2486.88万元,其中2012年622.06万元。
6. 2012年,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办公楼租赁费、物业费预算917.73万元、358万元并获批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此外,原铁道部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预算资金11.3亿元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直到2012年9月,才申请将其中1.3亿元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4年至2011年,原铁道部动用铁路建设基金和预算内财政拨款,向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已于2002年改制为企业,且只享受2年“基本建设项目由中央给予补助支持”政策)安排基本建设项目45个,涉及金额73 833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标准所下属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自2010年5月开始,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收取铁路产品认证费5662.04万元,其中2012年收取1934.33万元。
3. 截至2012年底,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有1028.67万元款项挂账9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应属部本级的行政房产,资产原值56.33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7个三类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2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有21个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安排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对所属党校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对所属标准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编制预算;对未细化部分预算分配方案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违规安排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标准所下属认证机构擅自收取认证费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对收费项目进行报批;对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上述款项;对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行政房产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所属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铁路总公司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严格预算资金使用,加强资产管理,并强化对所属企业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予以整改。

附件:1.原铁道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铁道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水利学会(以下简称水利学会)等10个二级预算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水利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37 090.32万元,水利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49 774.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7 315.6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详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水利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79 591.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9.1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44.34万元,其中2012年5207.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75.06万元。上述问题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和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较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预算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联网跟踪审计的顺利开展,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反映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在2个财政专项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租车费、劳务费等34.2万元。
2. 2012年11月和12月,所属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向项目实施单位预拨资金700万元。
3. 2011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拨款条件的情况下,提前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款项1301.65万元。
4. 部本级及6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2012年,部本级有7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所属黄河水利委员会未经报批,将11个项目自行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涉及金额4136万元;所属水库移民开发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其承担的“水库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及培训”中的审计业务和监测评估业务直接委托给相关机构,涉及支出320万元。此外,2008年至2011年,所属4家单位未严格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3234.76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有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2.48万元。
6. 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5.25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7500万元预算未提出细化方案,至2012年4至6月份,才向财政部申请将上述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所属水利学会代其他单位编报项目预算22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至2012年,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未履行报批程序,将其一处办公用房交由下属公司对外出租,取得收入167万元,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其中2012年30.5万元;2010年至2012年,未经批准将另一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取得收入208.27万元,其中2012年54.2万元。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水利报社未履行报批程序,将一处房产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556.49万元,其中2012年236.13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经水利部批准,所属水利学会购置的使用面积为432平方米的技术档案室中,仅有148平方米用于档案管理,其余284平方米均转作办公用房。
3. 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的54个基本建设项目仍未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额6613.72万元。
4. 所属发展研究中心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1年末该单位固定资产原值9066.61万元,与固定资产财务账记录的7870.2万元相差1196.41万元。
5.2011年5月,所属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价值63.12万元的水泵已调出,但在其上报水利部的物资价值明细表中仍包含该项物资,报表与实际库存相差63.12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有3个会议的23.53万元会议费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7. 2012年,部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1.28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级会议28个,4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项目进度拨款,并对已拨出款项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对部分所属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租余额收回,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要求纠正上述做法,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对所属水利学会将购置的技术档案室部分转作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批复的设计文件和下达的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预算资金按预算目标、范围使用与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水利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在财政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费用的问题,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已停止相关做法并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加强了对项目进度和已拨款项用途的跟踪,进一步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库移民开发局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组织相关人员正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对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已全部办结竣工决算手续;对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已全部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对相关账簿、报表进行了调整。

附件:1.水利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水利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农药检定所(以下简称药检所)、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以下简称农机总站)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43 128.6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33 222.6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9 905.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82 439.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7.5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17.21万元,其中2012年1391.2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 231.59万元。上述问题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组织修订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9年至2012年,所属药检所、农科院、渔业船舶检验局和农机总站4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在6个财政项目中列支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871.19万元,其中2012年745.24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未经批准,自行动用预算资金247.13万元发放职工福利或拨付非预算单位使用,其中2012年147.13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17个会议未在指定饭店召开;所属农科院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直接将院机关物业服务工作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支出288.53万元;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将2个专项中的部分工作任务以委托服务合同的形式交由其下属企业开展,合同金额147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有8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45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11.76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
5. 2012年,部本级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600万元和占地搬迁补偿收入11432.4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对其2008年分得的2.87万平方米国有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也未按20%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
3. 2012年,所属农科院后勤服务中心将产权属于农科院的23处房屋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1878.23万元,未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
4. 2008至2011年,所属农机总站在帮助有关企业推广农机产品时,以销售额比例提成或签订课题协议的形式收取费用571.7万元。
5. 2007至2010年,所属农机总站与一公司签订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合作协议,在建设项目未建成的情况下,向该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590万元。
6. 2011年,所属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在“全国名优果品交易博览会”预算中已安排经费40万元的情况下,仍向49个单位收取参展费72.92万元,形成结余49.6万元。
7. 2012年,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汇总时,将拨付所属德州盐碱土改良实验站和衡阳红壤实验站的资金重复列报,造成多计收支86.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和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收入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上交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对所获取的房产进行评估,并按规定比例计提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院本级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对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无依据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多计收支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并加强对各项收费活动的监管,对以各种名义的收费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制订整改措施,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药检所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57.3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农科院已将拨付后勤服务中心的450万元、以测试费名义拨付其他单位的200万元和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的专项资金47.13万元,共计697.13万元,全部追回农科院院本级账户,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农机总站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9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机关服务局加紧收缴所属企业拖欠的房产租金600万元并纳入预算管理,下一步将理顺企业管理体制,强化房产租赁管理;农科院对土地收益结余资金11432.48万元,将纳入2014年度预算管理,并加紧办理相关房产权属关系证明,待房产评估完成后,按规定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并上缴中央财政;已责成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对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对企业乱收费行为;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对多计的86.26万元收支进行了调账处理。

附件:1.农业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农业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经济合作局、机关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40 531.82万元,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14 353.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26 178.3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639 274.8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9.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 919.81万元,其中2012年金额29 089.8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 073.68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积极组织预算执行工作,继续完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大了基本经费支出的控制力度,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部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前期工作未落实的情况下,申报17个驻外机构馆舍项目预算18 430万元,其中2012年申报14 60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申报以前年度延续项目“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系统预算570万元,实际需求367.38万元,多申领财政资金202.62万元;在转移支付已安排各省重要商品信息采集补贴资金的情况下,又重复申领财政资金175万元。以上共计多申领项目资金377.62万元。
3. 2012年,商务部未按规定将8个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项目交给事业单位组办,而是在部本级预算中申报上述项目预算1480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已按审计决定收回的滚存结余款920万元拨付机关服务局,用于支付所属单位职工拆迁补偿款。
5.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13个项目资金4200.96万元调剂用于应由基本支出承担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6. 2012年,部本级和两家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其中:部本级未按规定编制基本支出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当年实际采购支出2794.47万元;部本级对总额4597.9万元的13个律师服务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对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总额101.26万元的印刷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部本级有9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投资促进事务局等2家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支出超出预算10倍。
7. 2012年,部本级的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36万元。
8. 2012年,部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4.2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以来,部本级未将开发和维护23个信息系统形成的硬件资产1294.3万元登记入账,其中2012年6.72万元;有5项软件资产被受托开发单位登记了软件著作权,并按评估价630万元为受托开发单位增加注册资金。
2. 2012年,部本级未将购买和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形成的办公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其中购买软件资产45.08万元。
3. 2008至2012年,部本级投入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费6.31亿元(其中2012年1.69亿元),共开发信息系统和平台等187个。这些信息系统由商务部29个司局分别组织开发和建设,未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存在共享程度低、重复建设等问题。
4.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于2000年以来陆续交付使用的25个驻外机构馆舍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总投资65 427.36万元,其中2012年投入使用的3个项目涉及投资9553.99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部本级对原值约7000万元的16个弃用驻外机构旧馆舍尚未形成具体处置意见,目前上述馆舍中有1处由援外专家使用、5处对外出租、10处闲置。
5. 2012年,部本级将1个会议的67.5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6.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下属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对1998年以来应收的对外投资分红款累计4482.81万元尚未收回,也未入账反映,其中2012年应收3178.3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0个;部本级的8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论证编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对多申领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多领资金;对超越职权范围申领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申请预算资金;对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软硬件资产未入账管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查,及时收回有关资产并登记入账;对部分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共享水平低的问题,要求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驻外机构馆舍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和闲置的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未收回和核算对外投资分红款的问题,要求及时将上述款项登记入账核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依法依规执行预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及时认真进行了整改,提出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业务培训等具体要求。已对未入账的软硬件资产进行清查,并将及时登记入账;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已将对外投资分红款4482.81万元作为“应收股利”入账。

附件:1.商务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商务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