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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5家金融机构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答记者问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来源:审计署】字号: 【大】 【中】 【小】

629日,审计署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围绕有关审计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1.问:请介绍2015年审计署开展金融企业审计的总体情况?

答:2015年,金融审计司在审计署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内容,继续从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金融企业公司治理三个层面,探索和实践金融审计服务于完善国家治理的工作思路和实现路径。我们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组织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200多名审计人员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大型金融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继续坚持严厉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深入揭示经济金融领域体制机制问题的“两手抓两手硬”方针,有力促进了金融企业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转型发展,加强反腐倡廉。

2.问:2015年审计的金融企业跟以往比,户数多、涉及面宽、范围广,请谈谈这个变化?

答: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曾明确要求,要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2015年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一项即是“实行审计全覆盖”。刘家义审计长也提出全国审计机关要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地推进全覆盖。为切实贯彻中央和审计署党组要求,2015年,金融审计司结合金融审计队伍实际状况,注重统筹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向金融审计监督全覆盖又迈出了扎实的一步。审计的5户金融企业,类型包含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和保险公司,区域涉及境内外,其中有的审计对象还是第一次接受国家审计,截至2015年末,金融审计5年来已对所有中管金融企业本级实现了审计监督全覆盖。

3.问:2015年金融审计中重点关注和把握的内容是什么?

答:围绕“反腐、改革、发展”,金融审计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客观反映5家金融企业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推进深化改革、加强经营管理、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二是重点关注金融企业在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过程中出现的贯彻落实不彻底、配套政策不衔接以及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推动国家宏观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认真审查5家金融企业主要经营目标实现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内容,反映其在财务收支、重大决策、内部管控、廉洁从业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四是深入揭示企业重大经营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其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

4.问:这次审计结果如何?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审计结果表明,5家金融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重视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运行总体稳健。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金融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商业银行呈现出一定的惜贷趋势,有的还在金融服务中收取额外费用,变相加重企业融资负担,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二是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下降。8家重点银行2015年依然出现不良余额、不良率双升的趋势,不良率分别较年初增加0.110.88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同时,不良资产转让处置的方式、对受让对象的要求和处置工具应用上与实际发展相比还相对滞后,需要加大处置创新力度。三是违规经营问题还未得到较好遏制,部分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向手续不完备、资本金不足、贷款申请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违规发放贷款,以及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等问题;保险公司中部分寿险公司过度依赖无实质保险保障作用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特别是高现金价值产品实现保费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况较为突出,弱化了保险保障功能。四是金融企业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利用金融资源分配权力设租寻租,利用掌握的债券发行、股票交易、企业并购等内幕信息,在股票交易中牟利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且手法更加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涉众违法犯罪活动较为活跃。五是金融企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执行的还不够严格,另外,还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5.问:从目前情况看,5家金融企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何?

答:5家金融企业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全面系统的整改工作,要求站在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高度对待审计问题整改,扎实细致地推进整改工作,均已按规定时限向审计署书面报告了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总公司)层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从推进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控,制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6.问:审计署在加强有关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有什么建议?

答:根据审计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金融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调控政策,加快企业转型进程;监管机构继续引导金融企业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二是金融企业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对各类业务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监管机构要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不良资产处置工具与方式,把不良资产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积极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业稳定运行。三是继续加大金融案件治理力度,增强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震慑力。加强对金融企业高管履职的监管与问责,督促金融企业完善对内幕信息的管理和对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入总结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涉众违法犯罪的特点,加强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监测、研判与引导管控,防止涉众违法犯罪活动扩散蔓延。同时,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廉洁从业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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