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之窗  >  综合论坛 > 正文
 
谈谈“小金库”存在的原因及其对策
韩正(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审计局)
 
【时间:2012年06月13日】 字号: 【大】 【中】 【小】
    自中央两办下发文件集中整治“小金库”后,各级政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活动,查处多家单位数年来隐藏金额不菲的“小金库”,成效十分显著。作为审计人员更应该冷静下来反思一个问题,在突击整治行动中被清查出的“小金库”,为什么会 “潜伏”在我们审计人员身边呢?查处这些“小金库”的对策又何在?笔者结合多年审计实践和突击检查经历进行探讨,以飨读者。

    一、“小金库”潜伏的主要原因

    原因之一“鞭长莫及”,审计监督盲区依然存在。近年来,随着审计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监督力度向纵深层次发展,审计监督范围越来越广、审计任务越来越重的日益加剧,有限的审计力量和沉重的审计任务日益凸显,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出现了人员不断增加而实际审计项目数量却在缩减的趋势,一些不起眼的二、三级预算更是单位“无暇顾及”,造成不少部门单位长时间处于监督的“真空地带”;加之一些地区实行报账制会计集中核算后,一些单位更是利用这一点想方设法地多成立几家单位,多建几套账务,查一个还有一个,逃避监管、逃避监督。

    原因之二“自查博弈”,被审计单位很纠结。召开审计进点会时,多数审计人员给予被审计单位自查自纠的机会,说明主动交待的“小金库”和审计查出的处理处罚不一样。审计机关有处理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而被审计单位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交待了“小金库”,那是将目标暴露在审计机关的眼皮之下,成了“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难免逃脱处罚;如果不交代,审计部门能查出来是我们的“小金库”做得还不够隐蔽,查不出来那是做得“够完善”,对收到处罚与不受处罚也是各占“半壁江山”,又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设有“小金库”的单位在审计进点后,面对“坦白从宽”的优惠处理面前,往往选择闭口不开。

    原因之三“袖手旁观”,审计人员没有信息渠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也会张贴审计公示,宣布检举“小金库”的方式,但是没有奖励措施。结合“小金库”的性质而言,它是小范围几个知情人,在没有激励措施,对于知情人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说不准哪天会知道是自己举报出“小金库”,生怕打击报复。审计部门查出来与否,便与他关系不大,许多的知情人往往选择不开口。

    原因之四“通风报信”,留有被审计单位转移的时间。“小金库”的查处得益于“快”,一旦发现蛛丝马迹应立即查处,否则将是于事无济。依照常规审计,正式进点三天之前要下达审计通知书,这等于是给设立“小金库”者“通风报信”,也留有了转移、毁灭痕迹的时间;审计进点后突击盘点现金也是“亡羊补牢”,无济于事,更何况审计仅能让被审计单位的自己人员打开保险柜,多数“小金库”的“惯犯”都清楚,审计进点后“小金库”放在保险柜中不在“保险”了,早就“潜伏”的无影无踪了。

    原因之五“就账论账”,思维限制审计人员。经过反复多次的审计,一些被审计单位“反审计”的能力逐步加强,“小金库”游离于账面之外,在账面上更是“蒸发”的无影无踪。部分审计人员的审计思维却一味地停留在“就账论账”上,工作中仅限于查清账面的资金收支情况,不去深入挖掘账务之外隐藏的疑点,往往造成了一批“小金库”从自己的眼皮下溜过,逃过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审计机关查办“小金库”的对策

    结合审计机关的权限和审计程序,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针对性的采取对策查处“小金库”。

    对策之一“开诚悬赏”,审计开设举报热线。审计机关作为维护财政秩序的机关,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有独立监督权,审计机关可以多借助社会各种力量,多渠道的收集信息,可以将整治“小金库”的举报电话变成举报违反财经法纪的“热线”,将举报“小金库”电话固定下来,将收集举报常态化。同时,审计机关可以参照整治阶段的做法,设置举报奖励资金,对举报有价值按照查实小金库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激发内部知情人举报“小金库”的积极性。

    对策之二“厚积薄发”,注重信息收集积累。审计人员应该注重平时的积累,审计一家单位时不能单纯地就审计而审计,还应该关注与这家单位相关的其他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并详细的记录、收集整理,待查处那家单位时备用。如审计学校时发现教育局存在白条收费行为,教育局就可能存在一个“小金库”。审计机关可以构建单位内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全体审计人员收集的信息资源,在审计机关内共享,对于查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小金库”大有裨益。

    对策之三“捕风捉影”,抓住关键细节信息。注重账外资料的查阅,很多综合性资料如收发文登记、会议纪录、工作总结等,看似与账务无关,但通过仔细检查、询问也能从中发现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的蛛丝马迹。通过查看一个单位的会议记录,往往发现一些单位研究重大的收费或支出事项,比如处罚收入、赞助费或者发放福利、旅游支出等等,同时在单位的法定账簿中寻找相应的支出,如果没有发现,这个单位很有可能存在“小金库”。

    对策之四“以账为本”,核实重点查异常现象。审计人员从账务本身出发,关注重点会计科目的变化、查找异常的收支行为,如往来款科目核实,收入、支出趋势变化分析。有些单位“小金库”不设在本单位,而是通过往来款将资金转移出本单位,存放二三级下属单位那里,此种手法通常是把单位的正常收入先记入往来账户或虚列出结算中的债务,待机再将其转入“小金库”中;还有的单位将已收回或可收回债权列作呆账“核销”,把资金转入“小金库”中。另外,审计人员注重关注收入支出变化,查询收入异常的年度和项目,重点分析缺少的支出等等,可以查出“小金库”的影子。

    对策之五 “出其制胜”,突击式盘点查询法。很多单位的违规收入支出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大都存放在财务人员手中。在事前不通知情况下,审计人员采取突击式盘点检查法,往往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从而发现一些单位“暗箱”操作的痕迹,查实“小金库”的证据。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完整性、真实性有疑点时,可以到一些单位或会计人员个人的银行开户详细资料,并向银行索取业务资料,检查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从而查处不入账的资金,进而发现私设“小金库”的问题。(韩正)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