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内容 | 审计评价 |
一、履行发展经济责任 | 好(较好、一般) |
1、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 占年度计划(%) |
2、利税增长率 | 与期初比(%) |
3、资产负债率 | 与期初比(%) |
4、净资产增长率 | 与期初比(%) |
二、履行经济管理责任 | 好(较好、一般) |
1.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性 | 有效(基本有效、基本无效) |
2.资产管理制度有效性 | 有效(基本有效、基本无效) |
3.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 | 有效(基本有效、基本无效) |
三、贯彻财经法律法规责任 | 好(较好、一般) |
1.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通过审计未发现存在私设账外账(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不够真实、完整,通过审计发现存在私设账外账,并写明收支额) |
2.社会保障费缴纳情况 | 能够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基金(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基金,并写明欠缴数额) |
3.税金缴纳情况 | 能够依法缴纳各项税金(不能依法缴纳各项税金,并写明漏、欠缴数额) |
4.财务收支真实合规情况 | 财务收支真实、合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规,基本不真实、不合规及严重失实的,应写明具体数额) |
5.债权债务真实情况 | 债权债务真实(债权债务基本真实、基本不真实、严重失实的,并写明失实数额) |
6.前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能够按照要求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按照要求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写明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问题) |
7.其他情况 | 有其他违反财经审计法规问题的单独反映 |
四、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责任 | 经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审计,未发现**同志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问题(发现**同志存在违反廉政纪律问题(应具体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