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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金融审计创新 推动和服务国家治理
刘铮(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
 
【时间:2011年09月14日】 字号: 【大】 【中】 【小】
    
                             
    2011年7月,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第一次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了国家审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金融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组成部分,对于完善国家治理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作为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审计通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效果,查找金融机构风险隐患,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经济犯罪线索,揭示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损失浪费行为,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金融审计通过发挥其独立性强、监督范围广、查证技术方法多、综合分析能力突出等专业优势,能够触及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及时发现问题,广泛搜集信息,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2.金融审计可以发挥审计建议的效能,特别是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方面,改善内部控制的非现场监测条件,促进其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依据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国际金融监管变化的新趋势,及时提出修订与完善各类金融法律法规的建议。
    3.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约束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能够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减少由此带来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会计资料的可靠性,使其真实的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存款规模、资产负债比率、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存款准备金的交纳情况、信贷资产的类别比重等指标。
    4.促进国家金融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国家采用金融手段调控经济的作用,维护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
    二、金融审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金融审计在审计手段上,从手工审计过渡到计算机审计;在审计范围上,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扩展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审计,从商业银行扩展到政策性银行审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扩展到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审计;在审计内容上,从财务收支审计过渡到资产、负债、损益全面审计以及金融机构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重点上,从财务报表真实性过渡到以信贷资产质量为主线;在审计领域上,从注重中心分行审计扩展到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在审计目标上,从单纯揭露问题扩展到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宏观分析,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在审计方式上,从定期审计扩展到新增信贷资产质量的跟踪审计。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关于信息和数据的掌握还不够全面。当前,金融审计中对于热点问题的把握主要依赖于对商业银行的数据分析、各地审计组反馈的情况及掌握的公开数据,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和信息的共享还不够强,因此在数据的掌握方面难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制约了对于苗头性风险的及时揭示作用。
    (二)审计区域性特点不明显。目前,每年安排对一家银行的总行和分支行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对于共性的问题以审计工作动态等方式在各审计组中进行交流,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这种模式下,只是关注了系统的纵向特征,而忽略了横向的区域特征,一些关于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共性特点没有体现出来,因此在这个基础上为国家宏观决策所提出的建议不可避免的带有了一定的局限性,只能是对于在这家银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而不能针对区域金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层次的建议,因此建议通常流于表面,指导性较差,没有发挥对于国家治理应有的服务作用。
    (三)人员短缺问题较为严重,审计调查还不够深入。当前,当前,审计任务繁重、人员短缺成为不争的事实。由于审计范围基本上涵盖各类新增贷款,因此在保证延伸覆盖面的情况下,调查的深入性尚显不足,表象性问题居多,深层次问题较少;审计组在考核的导向下将重心放在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揭露和查处上面,因此对整体情况的把握有限。
    (四)监管部门重复检查现象较为严重。由于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部门职能交错,存在着一定的重复监管现象,而这种现象在金融危机时期的监管中尤为严重。例如,针对近两年房地产贷款和融资平台贷款大量增长的情况,特派办和银监局同时都进行了现场检查,而且关注重点又极为相似,加之同时还有商业银行总行的审计组,几个检查组同时开展工作,在办公设施、调阅档案资料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冲突,无疑对检查效率有一定的影响,而且也加重了商业银行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正常工作。
    三、推动金融审计创新、服务国家治理的几点举措
    金融审计作为经济社会的“免疫系统”,必须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角度,努力维护经济社会系统的健康运行,把消除各种制度性障碍,健全体制和机制,作为审计的重要任务。因此,应当以金融审计工作的创新推动金融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治理的水平和绩效。
    (一)理念创新。《审计署2008 至2012 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金融审计以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目标,服务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要以金融安全为中心,推动金融审计理念的变革,通过对金融政策的合理性、监管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监管运行的合规性、监管内控机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方式创新。一是在项目选取上,增加专项审计的比重,提高项目的灵活性。针对当前审计中存在的人员、时间紧缺,应当在安排全面性审计项目的同时,适当增加针对某些风险较高业务专项审计的比重,提高项目的灵活机动性,便于对某些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审计,揭示存在的风险。二是在审计方式选择上,实现条块有机结合。只有同时开展对同一区域内几家机构的审计调查,才能更有效的抓住区域金融运行的共性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切实有效的建议。因此,应当打破目前审计范围上的条块分割概念,开展一些跨行业、跨隶属关系的专项调查,更好的发挥审计的效力。
    (三)管理创新。为了有效解决人员短缺这一问题,除了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外,充分发掘自身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用。在保持行政级次的同时,采取以项目为中心的审计组织模式,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将跨部门的成员集中起来,迅速组成高效的团队,确保审计工作的完成。
    (四)机制创新。一是在职责分工上,实现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的合理划分。根据审计免疫系统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通过金融审计“免疫系统”与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中其他子系统(例如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配合,才能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金融审计可将重点放在对一些薄弱环节、风险较高机构的专项审计方面;对于日常性的监管,则由各监管部门来负责,审计部门对监管绩效进行监督,主要对央行出台的货币政策的合理性、财政部的有关金融企业政策及其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对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监督效率和效果进行监督。二是建立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数据和信息共享制度,及时分析反映经济金融状况的各项数据,及时搜集金融风险预警指标情况,关注导致金融风险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政府决策机构等相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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