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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点思考
邓永盛(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
 
【时间:2011年06月10日】 字号: 【大】 【中】 【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三条到三十七条具体规定了审计机关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把党政干部的经济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不同性质责任的界定较此前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但在实际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规定》对于评价如何定性和定量还不够细化,缺乏定量标准,同时,由于审计涉及面广,专业性和综合性强等原因,常使审计人员感觉评价难,往往要靠职业判断,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一、当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操作性强的法定依据。
    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的或离任的领导)的经济责任评价是整个工作的核心,是整个审计工作最后结论性的成果,审计评价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审计项目的成败,作为受组织部门委托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工作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被审计对象的工作业绩,为此,评价过高或过低都有很深远的影响,对经济责任审计而言,无疑是一种审计风险。目前,《规定》已对此进行了原则性的规范,但尚待细化。同时,我国目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比较明确,但业绩评价标准相对较为模糊,对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界定,常常难以把握,与社会审计比较,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化的格式,对于评价的语言表述就存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给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带来挑战。由于审计评价工作是一件“得罪人”的活,所以需要对审计评价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细化规定,才能真正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也才能使审计成果被组织等部门有效地使用,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众多,审计时间跨度长,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
    按照《规定》的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均纳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特别是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数量和规模均十分庞大,涉及领域众多,每一行业又有其特有的专业性;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其中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审计所涉及的时间跨度长,为领导干部的任期,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往往只涉及一个年度。审计的范围广和时间跨度长,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规模日益扩大的中央企业,对其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面更广,在当前审计人力资源和审计时间的限制下,审计的覆盖面也将很有限,从而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处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审计评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
    经济责任审计中包含了财务、法纪、效益以及社会等方面的责任内容,是一个比较综合的概念,加之,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如党政机关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资源环保、工商及金融企业等诸多领域,实际上包含了所有目前审计的类别,与之前分为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有了很大区别,其综合性更强,当前审计实务中,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往往以传统的财政审计为主要实施手段开展工作,而如果是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则往往以企业审计为主要手段。不同领域的评价标准不同,专业性和综合性均较强,审计实践中某些领域的审计评价中经常会存在“无规可循、无法可依”或审计人员难以掌握的专业性知识的情况,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只能依靠经验判断,审计出来很多问题,主要是依赖于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对于审计中所发现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其责任的界定往往形成审计风险。
    二、解决措施及对策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规定还需进一步细化。建议尽快出台与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等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南,同时,探索建立对重点领域的审计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逐渐形成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才能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建议积极引入社会审计力量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弥补政府审计力量的不足。鉴于我国审计对象众多,光靠政府审计的现有资源很难完成好经济责任审计的重任,笔者建议在对审计范围、实施手段、审计评价等要素出台较为细化完备的规定之后,探索引入社会审计力量参与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能在一至三年内覆盖完所有审计对象,政府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负责,对其实施管理、监督,将经济责任审计变成“常规审计”,而不是很多年才一次的清算审计,在充分发挥了社会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的同时,也起到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作用。
    (三)加强审计人才培养,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形成一批各领域的审计精英。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在于熟悉审计、会计等财经知识的基础上,还要能熟悉各领域的具体情况,如财政预算情况、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等,才能做好审计,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行业精细化分工越发明显,只有不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才能在实践中提高综合水平,都懂一点,即意味着都不能深入。在提高整体审计人专业水平的同时,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各领域的审计领军人才,从而对审计人力资源进行结构性的素质提升,适应不断发展的审计工作要求。(邓永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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