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之窗  >  综合论坛 > 正文
 
工程审计中要多留录像与实物证据
杨汉祥、顾霞(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审计局)
 
【时间:2015年10月15日】 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一些基层审计机关在工程审计过程中,格外注重从现场提取录像、照片以及实物之类的证据,并长期保存,这对审计结果的准确定性、事后复审复查、事后督促整改以及开展警示教育等都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时下,有不少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在工程审计中仍意识不到从现场提取录像、照片以及有关检测样品、原材料等实物证据的重要性,以至在审计过程中保留这类证据的不多,个别的甚至不留。实际上,工程审计有其特殊性,凡确定被审计工程的质量好差以及经费使用中有无的违规情况发生,大都是以现场实物为依据的。如果缺少这些证据,不仅审计时难以定性,而且容易让一些责任人事后不认账,也有的甚至反咬一口,指责审计人员冤枉好人。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多留一些现场录像、照片以及有关检测或化验用的样品,并以此作为证据长期保存,那么,被审计者事后想抵赖就难了。所以说,这类证据应该属于铁证。另外,有了这些证据,日后案件一旦需要复审复核或者促使其整改返工时就更加方便、有效。如果事后将这些证据用于开展警示教育,也显得更加原汁原味,教育效果也会更好。

时代在发展,工程审计的手段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其中包括在现场提取与保留的证据要多样化,尤其要多留一些长期有效并极具权威的铁证,使之在审计结果的确定、事后的复查复核、督促整改以及警示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在工程审计过程中要多留现场录像、照片以及有关检测样品之类的实物证据。(杨汉祥、顾霞)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