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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鹤峰:八制并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取得实效
 
【时间:2019年04月15日】 【来源: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注重从思想教育入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狠抓落实为保障,实行八制并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取得实效。

一是实行三级负责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股室负责人负专责的三级负责模式。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一岗双责职责,压实责任链条,上下连动,共同发力,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审前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着力筑牢“思想防线”。审计项目进点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开展审前廉政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廉政谈话全覆盖。做到常敲警钟,保持廉政建设不松劲,让审计人员时刻绷紧廉政风险这根弦。

三是实行审中督查制度。实行全过程廉政监督,在审计组开展审计中不定时进行督查。检查审计组是否向被审计单位作出“审计组廉政纪律承诺”,是否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张贴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是否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是否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审计开展到哪里廉政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保证监督不缺位。

四是实行审后回访制度。实行对当年被审计的单位全部回访,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审计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履行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等,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五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在防范廉政风险中坚持审计组成员向审计组长作出遵守纪律承诺,同时审计组长代表审计组向局党组进行廉洁从审承诺,签订廉政承诺书。在审计组内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与审计组长共同对审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工作负责。

六是实行审计纪律公示制度。审计组进点时要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书面形式,张贴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对审计人员的监督,实施阳光审计,公开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七是实行执行纪律报告制度。建立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结合半年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在报告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如实报告审计中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坚持述职必述廉,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八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发现或反映的不廉洁问题及时处理,不手软,不放过,不搞下不为例。对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于严重违纪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持违者一律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时刻保持零容忍。(唐递成 郑宏林)

责任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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