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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审计厅签订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时间:2013年03月04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2月28日,宁夏自治区审计厅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2年审计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会上,该厅厅长与厅班子成员、分管厅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会议对学习贯彻纪委会议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在学习贯彻党章方面,要认真学习党章,用党章规范自己,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财产申报等制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章。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程序观念和担当意识。要坚守道德底线,加强道德修养,坚守廉政底线,干净干事和努力干事。

    二是在履行审计职责方面,要重点组织好全区政府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移民工程等审计项目,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组织好15名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揭示和反映领导干部在用权履责方面的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警示和教育干部。要抓源头治理,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要切实把各个审计工作做细做精做实,把举措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要认真开展“为民 务实 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下基层活动,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具体措施,做执行新规定的表率。(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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