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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手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3年宁波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甬政发[2013]21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组织机制、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机制等六大机制。2014年以来,宁波市委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将审计发现问题与巡视、行政监察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惩防体系,赋予总分值6%的权重。

近日,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明确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分工、步骤和内容,将审计监督工作情况作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总分值2%的权重。《通知》规定对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拒绝、拖延、虚假审计整改,或未按要求公告审计结果的,将予以扣分。 (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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