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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打造风清气正机关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以打造清廉审计机关为主题,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审计一线立党旗。咸宁市审计局针对审计人长期出差在外、工作地点不集中、人员相对分散的特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审计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党员在执行审计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临时党支部设专职廉政督查员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通过在审计一线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等做法,倡导清廉审计风尚,让党旗在审计一线飘扬。

廉政巡查护新风。开展多形式审计组廉政巡查回访工作,督促审计人员从严守好党风廉政底线。不定期回访。对外出审计组使用审计经费和廉洁从审情况进行回访,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廉政回访监督卡》,详细了解审计组在审计期间遵守工作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巡查。机关纪委根据审计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巡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巡查组,对每个审计项目进行廉政巡查,坚持审计到哪里,廉政巡查延伸到哪里,不留死角。结果运用。将巡查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第一形态助抓早。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通过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清廉审计机关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彩娥 唐叶沛)

责任编辑:何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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