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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以审计监督实效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年02月21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召】字号: 【大】 【中】 【小】

2月19日,开全省审计机关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监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明确,从即日起,全省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全省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正在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医疗救治、科技攻关、联防联控、物资供应等各个系统迅速运转。作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要一环,审计监督不会缺席,也不能缺席。云南省审计机关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审计署等中央5部委通知要求和审计署关于专项审计的统一安排,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对负责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下达的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和各级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政府及其部门指定接受抗击疫情社会捐赠、使用的单位、机构和企业开展审计。

为此,该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将围绕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这条主线,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中央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总体情况、拨付情况、管理使用情况,聚焦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等,通过审计,揭示分配拨付不及时、层层滞留,购买物资和服务中搞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以及捐赠款物被挪用闲置、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暗箱操作、以次充好等问题,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以审计监督实效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和高效使用,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中体现审计机关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

面对特殊的审计环境,本次专项审计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结合云南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统分结合、上下穿透,以同级审的审计方式组织开展,省属单位由审计署昆明办和省审计厅配合开展,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同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企业,定期汇总审计结果分别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阶段性报告。二是坚持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本次审计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注意方式方法,纳入年度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内容融合开展,按照资金和款物规模合理确定审计组人员,由省审计厅统一负责本次专项审计有关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工作动态、数据下发等工作,各审计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充分利用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对接,不让基层多头重复填报各种报表,在切实减少对相关单位不必要干扰的同时,确保审计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大数据审计先行。各级审计机关将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更加注重和有效运用非现场大数据审计方式,提高数据分析的深度和精准度,通过大数据分析来摸清情况、发现疑点、精确定位,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核查。确有必要的,可以精准开展现场延伸,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尽量减少对基层防控工作的影响。

本次审计将正确处理“3个关系”,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边审边防。只有确保审计人员的健康安全,才能保障审计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各级审计机关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审计人员的自我防护,不搞上审下,不搞交叉审。二是边审边改。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全面客观辩证审慎地看待发现的问题,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重大问题线索贯穿审计全过程,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效能。三是边审边建。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促进有关部门或单位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从制度层面真正堵塞漏洞、改进管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孙毅 李玥帆)

责任编辑: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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