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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办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狠抓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字号: 【大】 【中】 【小】

近期,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党组部署要求,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为目标,有效防范审计廉政风险为重点,积极结合审计署巡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制定下发了《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关于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了制度约束。

一是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该办分党组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强调严肃党内生活的意见》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针对问题,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下发了《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办分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含临时党支部)等各级党组织及办处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的从严治党责任,确定了22条、110项具体责任落实措施,建立了不同管理级次、不同岗位的问责机制。

二是紧盯权力、约束行为,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防范审计风险,规范审计权力运行,该办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全面梳理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组织、实施、报告和处理等环节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隐患,逐条研究防范措施,制定下发了《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关于规范自由裁量权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重点环节中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出39条规范性要求,并重点对外聘、借用人员教育管理,审计延伸内容、延伸对象的确定及人员配备,严格执行周例会、审计问题清单、审计任务清单、“双业务会”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大了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作出决定行为的约束和管控。

三是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增强制度有效性。结合审计署新颁布的“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和近年在廉政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风险隐患,该办以审计现场廉政检查、廉政回访、“两学一做”主题联学、办内座谈会等为契机,重点从“吃、住、行、用”等4个方面,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目标,多方面征求意见,全方位研判风险,及时了解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照检查原有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修订完善了《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审计组审计现场廉政管理办法》、《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若干具体事项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控制措施,落实了管理和监督责任,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王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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