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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审计署学习班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要求,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学习,着力强化思想自觉,进一步筑牢思想基础。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把全面从严治党精神融入到经常性学习教育中。要求学习中把握重点,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作为必修课。采取个人自学思考与集体学习讨论、专题学习讨论与系统学习研究、分散学习与适度集中交流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掌握精神实质,真正弄懂学通,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人事监察处具体抓、处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体系,将党风廉政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明确、细化,制定各层级党风廉政责任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逐级明确责任,保证责任落实。为更好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该局将结合单位实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建立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明确、细化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律委员会、各党支部、局党组成员及党务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

三是从严管理,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要求把廉政法律法规、行为准则和作风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促使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细抓小抓常抓长,以整改发现的问题为抓手,落实“实、高、新、严、细”作风要求;要求健全内部制约机制,通过严格审计流程,规范审计过程,严控审计质量,做到事事造程序、留痕迹、可检查;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局内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用诫勉谈话、责任制约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四是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党建工作,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成效。要求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局领导和支部书记要带头讲政治,牢记党员的第一身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局形成干好工作的强劲合力;坚持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各项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注意提炼升华,努力打造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杨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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