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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审计厅被评为“省级脱贫攻坚先进单位”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青海省召开2017年度脱贫攻坚表彰大会,青海省审计厅被授予“省级脱贫攻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厅连续第二年获此殊荣。

2017年以来,青海省审计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强化帮扶举措和形式,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定点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厅机关先后被青海省评为2016年“省级定点扶贫先进单位”,被民和县和海东市评为2017年“定点帮扶先进单位”。

一是压紧责任链条。审计厅先后制定《厅机关干部下乡开展“三联四做”“两讲三促”活动方案》《厅机关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厅机关年度帮扶工作计划》等,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压紧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帮扶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动、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厅党组成员结合下乡调研和开展审计工作,深入联点村开展调研和宣讲,全面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及党的各项富民、脱贫政策,提高广大村民对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期间,审计厅召开座谈会20次,解答政策方面问题80人次,参加座谈人员280人次。

三是强化组织建设。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讲三促”活动,积极协助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村级组织帮建工作,指导村两委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和村级事务公开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级党务、政务、财务管理制度和议事程序,推进“两委”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两委”班子的办事效率和能力。同时,督促驻村工作队协助村“两委”做好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治保组织、调解组织、卫生组织和护村护林队建设,确保联点村和谐稳定。

四是协调扶贫项目。结合联点村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的村级道路亟待整修、饲草地建设、道路绿化等问题,审计厅及时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和项目1245万元,协调解决大滩、凉坪村道路硬化、产业发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450万元,帮助建成饲料加工厂、家庭养殖小牧场等产业项目,壮大了村集体产业和资产、增加了农民收入。

五是着力保障经费。结合联点村实际情况,厅机关每年从工作经费中挤出专项用于扶贫工作,其中包括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万元、保障扶贫工作队经费11.52万元、每个结对户每年慰问经费5百元。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为全面扎实推进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是开展结对帮扶。厅机关各单位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结对认亲和帮扶工作。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厅机关121名党员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257户。并先后与乡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站”建立了《“双帮”工作基础台账》。2016年以来,机关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职工先后陆续开展就业相关政策宣讲、农业科普知识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讲等帮扶活动560人(次),捐赠帮扶资金25.7万元。同时还送去衣物、面粉等生活用品,提振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信心,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七是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脱贫攻坚政策百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等,提升干部思想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积极编发信息简报,依托机关内外网络及手机短信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扶贫工作队相关事迹和帮扶情况分别被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报》《青海脱贫攻坚信息》、“三联四做”活动简讯等刊登和采用,为扶贫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八是健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激励关爱的十条措施》规定,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为驻村干部办理保险、购买电暖气、一体机等,提供必备的生活设施和办公条件。主动协调解决相关事项和急需解决的困难,为驻村干部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对驻村干部培养使用,结合驻村干部实际表现,在先后选派的8名干部中,已提拔使用4名。(张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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