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家义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如同往年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一样,这份报告受到极大关注和不同视角的解读。其中,金融审计部分占了一定篇幅。这既反映了国家金融审计工作的重要地位,也说明一年来金融审计工作成效显著。作为一名审计署特派办的金融审计人员,笔者在感到无比自豪的同时,也引发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一年里,金融审计主要从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公司治理三个层面推动和服务国家治理,维护着国家金融安全。一是对金融监管部门肩负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推动和服务政府治理机制的完善。二是关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三是以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为重点,推动金融机构积极转变自身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同时,以查处重大经济案件线索为抓手,促进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作为一个信息不对称、专业化程度高、创新产品层出不穷的行业,在国内外都受到严格监管。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因此,其具备更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此外,在当今金融领域混业经营大趋势下,金融审计可以对多个领域进行审计监督,避免了监管真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包括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等。可见,金融发展与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情况十分复杂,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越来越多。只有构建起坚强有力的监督力量,才能跟得上金融发展与改革的形势,进而为建设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保驾护航。因此,国家金融审计监督实现转型升级的要求,也就“呼之欲出”。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署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对金融审计提出了明确要求:以防风险、增效益、促改革为目标,依法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审计监督,关注金融领域新业务、新市场、新动向,促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推动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 新的形势和要求,必将给国家金融审计工作带来新的任务和挑战。国家金融审计应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一是坚决揭示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其成因、手法和后果,就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操作程序等环节作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揭示治理缺失、内控失灵等导致案件发生的制度性原因。二是积极开展国家重大经济金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示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反映各种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更好地推进金融发展与改革,为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保驾护航。(董济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