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进一步丰富了宪法的时代内容,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为首的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先后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实施宪法的决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我们审计职能的根本遵循,宪法明确国家实施审计监督,这赋予了审计职责的神圣使命。依法审计首要的是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遵守是审计的最根本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并模范执行宪法。
审计要做奉行宪法精神的先锋。我国的宪法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地位,在总纲中明确了民主集中制、依法治国、公共财产、保护物权等原则,在公民权利与义务中明确了保障人权、维护国家、义务履行的内容,在国家机构中明确了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构等机构,同时规范了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时刻牢记于心,切实让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要深入体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义,对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保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个人的合法利益,单位个人负有的法定义务等基本原则要滚瓜烂熟,形成在审计时自觉的检查对照思维。同时,要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加强宪法理念普及,督促被审计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让宪法至上成为开展工作的首要法治思维。
审计要做维护宪法权威的卫士。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检查被审计单位在普及宪法、落实宪法规定情况,对违背宪法规定的言行要注重取证,对涉及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行为要按照审计法定权限及时依法查处,对其他违背宪法的行为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察、司法等部门处理,通过审计职能发挥严厉打击违背宪法行为,彰显审计对违背宪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审计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遵守:一方面,对凡是私自审批、贪污受贿、输送利益、失职渎职和侵犯群众利益等情况要坚决依法移送党纪司法部门处理,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审计应坚决保护好公民正当的财产利益,不能擅自扩大审计取证权限,始终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审计要做遵循宪法程序的标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体制机制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审计改革的总要求,即探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和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审计改革成功不仅取决于有关各方的齐心协力,还取决于善于在法律框架下推动和巩固改革成果。审计机关是经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批准设立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实施财政财务监督的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可对审计署进行质询,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审计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审计要按照宪法规定依法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改革依法有据,让审计改革稳步顺利推进从而取得扎实有效的改革效果,对审计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地方政府汇报,让审计工作在规范的运行体制机制下得到国家和地方的充分重视。
审计要做拥护宪法至上的忠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审计过程中,对那些只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和本单位小集团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的条款要加以监督纠正,对那些违背民主决策、侵害人权、违背市场秩序的行政乱作为、慢作为的条款要加以监督纠正、对那些擅自减免税收、减轻法定义务、输送利益的条款要加以监督纠正,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同时,审计要善于通过审计建议、审计信息、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形式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提出有关请求意见,形成良好的整改氛围,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及时改正,形成全社会拥护宪法至上的良好风气。(吴德纯 尤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