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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审计厅大力开展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时间:2010年04月01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于2010年2月2日经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0年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71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审计厅在实施条例出台后,立即研究部署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使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对审计工作的理解,给予审计工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加大学习、贯彻力度,黑龙江省审计厅于2010年3月17日在黑龙江省日报三版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的整版宣传。在刊登实施条例原文的同时,厅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希龙同志发表了题为“学以致用促进提高依法审计水平”的署名文章,重点宣传了学习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突出了实施条例修订变化的重要内容,并对全省审计机关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要求, 3月18日,黑龙江省审计厅面向社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奖知识竞赛,在《生活报》和省审计厅网站同时公布了竞赛试题,促进社会各界认真学习实施条例,更加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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