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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时间:2010年09月03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字号: 【大】 【中】 【小】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于当年8月18日召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十七大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国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将近500多个 。
    民生问题一直是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是审计机关发挥建设性作用的重要途径。2010年5月起,审计署组织京津冀、太原、济南、广州、深圳、昆明、西安、兰州、长春等9个特派办分别对河北、山西、山东、广西、浙江、云南、陕西、内蒙古、吉林等9个省(自治区)新农保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新农保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每个省至少调查5个县,每个县延伸调查2个乡镇。本次审计调查的目的是通过调查新农保试点政策落实和新农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揭示政策执行和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审计建议,以促进落实新农保政策、推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维护民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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