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节能减排事业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10年5月至9月,审计署组织18个特派办对18个省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减排专项审计调查,同时,组织10个地方审计机关也开展了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此前的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审计署曾组织18个驻地方特派办对18个省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审计。 此次审计调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持科学的审计理念,依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按照“摸清基本情况、揭露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原因、促进政策落实、完善制度机制”的工作思路,以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为主要调查对象,以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简称重点行业)的部分企业为重点审计调查单位,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和使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情况为切入点,摸清各地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揭示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履行节能减排责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管理和使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政策、制度、体制、管理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能源消耗、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资金管理和完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履行节能减排责任与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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