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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绩效评价
 
【时间:2010年06月07日】 字号: 【大】 【中】 【小】
    一、审计目标:
    通过对各级政府资金投入情况,政府、农村集体和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管理和保护情况的检查,政府和民众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视程度和认可度测评,评价生态公益林建设对生态环境改善的绩效;评价区域环境改善后的派生效益;评价生态公益林建设对林农收入的影响程度。
    二、审计方法:
    (一)账目检查。检查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拨付以及资金收发过程、管理费用使用情况。
    (二)座谈及问卷调查。召集部分林农和护林员进行座谈,设计问卷调查表,对部分林农进行调查。
    (三)审计抽样。抽样调查生态公益林小班,核实公益林面积的真实性。
    (四)现场检测。根据生态效益评价的要求,现场设置空气负离子测定点,实测空气负离子量和湿度。
    三、审计内容:
    (一)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纳入财政专户核算管理,是否及时下拨,是否按规定使用等。
    (二)生态公益林管理情况。包括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划定情况,专职管理机构人员的配备情况,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护林员队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森林防火制度、病虫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林带建设、阔叶林改造工程等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野生动植物变化情况,补偿资金发放情况等。
    (三)生态林公益林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绩效评价。评价生态公益林建设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森林旅游的影响程度。
    四、审计结果: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补偿机制基本建立。省及各市县都将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在补偿标准上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逐年给予增加。直接补偿给林农的补偿费逐步形成了定期增长机制。
    (二)林区管理日益规范。通过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层层签订了公益林管理责任书,就森林采伐、林地保护、林区防火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内容落实了管理责任;全省共招聘护林员19400名,落实监管员2323名并明确了护林、监管范围;建立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人工管护与视频监控的有效结合;建立了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准确掌握了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位置和变化情况。
    (三)生态效益日益明显。据省林业科研部门2007年对全省197万公顷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监测结果,生态公益林增加了空气中负离子浓度,增加了空气湿度,对抑制气候变暖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水质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生态公益林区内20个自然保护区和8个湿地公园,保护和繁育了一大批濒危野生动植物。另外,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委员会公布的《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反映,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治理,2005年浙江省水土流失面积比2000年下降了15.8%。生态公益林建设还为森林生态旅游业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四)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生态公益林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调查发现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地方政府存在未及时下拨补偿资金的情况;松材线虫病危害依然存在,滥伐、盗伐生态公益林的林政案件时有发生;由于生态公益林的总体面积不足,针叶林比例大,林分结构、森林质量较低等原因,生态公益林改善环境的作用还远远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对城市环境污染的速度。
    五、审计建议:
    (一)增加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建议将省级公益林数量由目前的3000万亩增加至5000万亩,同时建议加强环境整治力度,减少大气污染和水污染。
    (二)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确保林农利益。建议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重点是要确保林农个人补偿资金能够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增长的需要,每年给林农的直接补偿资金应不少于10%的增长比例提高。另外,建议由省财政承担全部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任务,减轻山区县(市)级政府的财政压力。
    (三)建立一支高效的公益林管护队伍。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管理力度,按地域和森林分布范围情况合理配置公益林管护力量,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知识的培训演练,突出应急预防措施,确保重点生态公益林安全。
                              (浙江省审计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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