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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审计机关和特派员办事处积极成立资源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
 
【时间:2010年07月19日】 【来源:审计署农业司】字号: 【大】 【中】 【小】
    2009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方审计机关和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纷纷成立了资源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积极构建多元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格局。例如:
    京津冀特派办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资源环境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成立资源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办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指导;三是召开京津冀办首次环境审计工作会议,部署有关环境审计工作;四是逐步建立与京、津、冀三地资源环境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机制;五是积极总结、提炼资源环境审计的经验和方法,深入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
    哈尔滨特派办提出要坚持科学的审计理念,努力构建环境审计新模式。一要积极构建环境审计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的新模式;二要加快环境审计多元化,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审计合力;三要促进环境审计领域的拓展和审计内容的深化,从不同的侧面切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四要以理论研究为动力,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环境审计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的实践创新。
    上海市审计局制发了《上海市审计机关2010—2012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要求做好各专业审计与资源环境审计的结合,拓宽资源环境审计领域;深入开展资源环境专项审计,各区、县审计局每年至少开展1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审计工作;成立资源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山东省审计厅制发了《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明确省、市、县审计厅(局)都要成立资源环境审计协调工作机构,大力推动各专业审计部门关注资源环境问题,积极从资源环境视角开展审计。省、市级审计机关每年至少提交1篇综合性资源环境审计情况报告。
    安徽省审计厅提出一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增强做好资源与环境审计工作的信心;二要转变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全省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三要加强对全省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四要突出重点,认真完成当前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任务;五要完善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资源环境审计,推动多元环境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青岛市审计局在近两年里共开展各类资源环境审计项目304项,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9亿元。《意见》发布后,青岛市审计局和12个区(市)审计局均成立了资源环境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每年安排1—2项独立的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在其他专业类型审计中,要把涉及资源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到2011年要探索建立资源环境审计的方法体系,2012年构建起适合市情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
    此外,河北、山西、河南、湖南、海南、贵州等省审计厅,沈阳、广州、重庆等特派员办事处均成立了以厅、办领导任组长,财政、金融、行政事业、企业、资源环保、投资、外资、经责、农业、社保等相关处室为成员单位的资源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整合资源环境审计的力量,加强和协调资源环境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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