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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碧水蓝天 建和谐家园——上海资源环境审计助力“两型”城市建设
 
【时间:2012年11月05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字号: 【大】 【中】 【小】
    一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促进上海市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制度11项;一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村环境整治情况的审计调查上报上海市政府后,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加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3项。这组数据反映了2011年上海资源环境审计的工作成果,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其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护航“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从2000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开始编制全市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滚动计划,从综合整治、以治本为主的角度,全面规划上海面向新世纪的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蓝图。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安排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环境建设方面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安排的环保资金投入约占当年全市GDP的3%,年平均在300亿元左右。

    上海市审计局从2003年开始跟进审计“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的项目,近年来先后对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大型绿地建设、环城绿带生态林业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以及河流综合整治、新型建筑材料推广项目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既把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工程决算的真实性作为审计重点,又关注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针对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审计反映的问题,上海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10多个政府部门参加会议,共同研究整改方案,最终解决了污水纳管排放和集中供热系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市审计局围绕环境保护和建设领域的热点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污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水污染监控效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车辆尾气排放整治情况等审计调查,针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010至2011年,通过审计,促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项。

    从2007年开始,该局将环保资金投入情况、“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和落实情况、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在各区(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有的区政府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部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不实、土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环境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全市环境监管中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有关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措施,有效推动了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表明,从2000年开始,经过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环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总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十一五”削减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27.71%和30.2%。

    构建区域专业联动机制

    2009年,上海市审计局提出,为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及保护工作大局,需要构建区域性资源环境审计大格局,并为此开展了一系列推进工作。

    2010年初,上海市审计局成立资源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对市局各业务处和区(县)审计局进行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咨询和指导。截至目前,区县审计机关均成立了资源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初步形成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协调机制。

    该市审计局还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审计机关2010-2012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明确了三年内市局各业务处和区(县)审计局的资源环境审计任务,并将资源环境审计内容和要求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由市局各业务处结合年度审计项目组织实施。

    在审计工作中,加强专业联动,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与财政审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在财政审计中,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执行资源环保政策和制度情况;在投资项目审计中,重点关注项目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审批等环节;在企业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以及环保资金投入和使用效果、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效果等情况;在金融审计中,关注金融机构贷款结构及用途,关注“绿色信贷”(包括支持新能源项目、产品或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节能减排等贷款项目)、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上马等政策执行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领导干部(人员)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土地及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作为重要审计内容。2010年组织实施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审计资金3.28亿元,涉及201个项目,102家企业。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审批程序,新增专家评审环节;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多次研究非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加大了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

    提高资源环境监督效能

    从2011年开始,上海市区两级审计机关与本级资源环保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工作联系制度、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形成审计监督和部门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和推动本地区资源环保工作。

    在资源环境审计方式与方法上,尝试使用行业主管部门已有的监测、测量等技术方法,将审计掌握的有关数据与主管部门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为审计提供线索。同时,探索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审计,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资源环境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合规性,推动被审计单位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改进管理。

    在资源环境审计领域和内容上,一是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重点对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情况、污水处理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的环境效益等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二是围绕促进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加强资源审计。结合市、区(县)水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开展水资源安全及有关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开展对土地收支管理情况的审计和对市区(县)两级土地储备和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切实加强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等事项的审计监督,促进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和规范土地收支管理。三是围绕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节能减排审计。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益性,以及节能减排工作机制等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从完善政策法规、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协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摘自2012年10月31日《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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