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伴随着民主法治时代的前进步伐,置身于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进程,湖北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十六字目标,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忠实履行“经济卫士”职责,坚持“为民而审、为国而计”审计理念,寓服务于监督,将审计工作深深嵌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五年,全省共审计3.5万个单位,省厅共审计单位1.42万个。报送的审计报告和信息被省委、省政府批示采用524篇(次)。审计在严肃财经法纪,维护经济秩序,促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力度统一论”,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推动湖北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近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省委书记李鸿忠提出的“力度统一论”要求,始终把依法查处经济领域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在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湖北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有力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权力制衡机制,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在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五年来,共组织对2988名经济责任人进行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在保障湖北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坚持为民而审的民本审计理念,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民本审计理念,不断加大民生审计力度,组织对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移民拆迁、救灾等多项民生政策、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进行了审计,每年涉及民生的审计项目均达到70%以上。为保障民生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五年来,重点组织对扶贫、民政、社保、卫生、教育、移民、水污染防治等33项民生资金进行了审计,督促相关地方和主管部门从机制、制度上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2008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进行审计,2009年组织对25个县(市、区)县乡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2010年组织对97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进行审计,2011年组织对26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连续组织对市县区国土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全省1174个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审计调查。通过这些涉农事项和资金的审计,密切关注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肃查处了挪用、滞留、克扣等违纪违规问题,加强跟踪整改,确保了农民正当利益不受侵害。
面对近年来发生的自然灾害,审计部门还组织对全省冰雪灾害救灾款物、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支援四川汉源灾后重建款物和援建工程、洪水灾害救灾款物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为救灾款物保驾护航,较好地维护了援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和廉政安全。
——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当好促进改革发展的“谋士”。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既当好维护经济秩序的“卫士”,又当好促进改革发展的“谋士”。
一方面,围绕湖北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债务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摸清债务底数,促进化解债务风险,继对“普九”债务进行清理后,近五年,全省审计机关先后对全省1078个乡镇债务、26137个村债务、46所省属高校债务、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107个县(市、区)1227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债务以及全省117个市、州、县(市、区)政府和179个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和全省政府外债进行了审计,揭示和反映了政府及部门多头举债,债务规模膨胀,财政兜底的潜在风险较大等问题,提出了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等建议,为省政府锁定债务、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和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出台了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宏观政策措施。为促进这些政策措施顺利落实,全省审计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相继对我省第一、二批扩大内需中央专项资金89.66亿元和部分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组织对36个市、州、县(市)347户中小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准确依据。
另一方面,全省审计机关坚持把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与信息反馈作为服务改革的切入点,及时发现和反映党政领导关注的经济活动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以及影响被审计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注意从制度和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许多重要审计情况和信息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决策依据,有的直接转化为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和措施。五年来,全省审计机关上报的审计报告及信息被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采用40156份(次),省审计厅先后反映的《我省财政资金运行态势审计分析及对策建议》、《我省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分析及建议》等材料都引起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被批转全国、全省参阅。
——坚持围绕中心开展审计监督,全方位、多层次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
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宏观意识,紧扣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线部署谋划和组织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全方位、多层次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服务。
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设立“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仅随后的两年里,审计机关就对试验区内财政支农、家电下乡等近10项重大政策执行,对农村公路、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利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80多个项目,对各种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实验区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制订整改措施102项,出台相关规章制度24项。
近几年,省委、省政府根据宏观大势和湖北省情,还相继推出了“两圈一带”、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中国农谷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全省审计机关紧紧跟进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开展审计监督,全力服务三大区域建设。如,2011年6月,省厅与黄冈市政府签署共建备忘录,共同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试验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开展对试验区内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的审计调查,为试验区承接产业转移、壮大优势产业提供了重要参考。
随着政府投资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全省审计机关将能源、交通、城建、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作为服务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全面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近年来,全省组织对240个中央扩内需大型项目,74个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别山电厂、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水布垭电站和武英、十漫、随岳中、宜神、天仙、宜巴、杭瑞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查出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截留、挪用征迁补偿资金,高估冒算工程款等违纪违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有效促进了优化投资结构和提高建设项目质量。
为促进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各级审计机关把财政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龙头”,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把全部财政性资金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整体免疫。五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1.62万个单位部门,促进国家财政增收节支136.1亿元,强化了预算的细化管理,促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各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情况逐年好转,一级预算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
回首过去,春华秋实;放眼未来,任重道远。湖北审计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勇立潮头,不负重托,砥砺前行,在湖北跨越发展新的伟大征程中铸就更加辉煌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