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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应勇做民生资金的守护者
审计署长沙特派办 王勇
 
【时间:2013年07月15日】 字号: 【大】 【中】 【小】
    民为国之本,新一届政府自上任之始就将改善民生列为任内必须解决的三大主要问题之一,因此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国家审计署时特别指出,在当前存在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情况下,国家审计要通过强化监督,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管好用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坚决保障好改善民生的支出特别是扶贫、救灾等“生存钱”、“救命钱”,使取之于民的钱能够更好地造福人民。
    审计机关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经济监督机关,通过对社会保障、扶贫救灾、基础教育、保障性住房等多个领域的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力度,能够在确保公共资金节约、合理、有效使用,推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持续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有力保障。从近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公告信息来看,国家审计对于民生类资金的监督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呈现几大特点:
    一是针对重点资金和领域,全国范围的“普查”力度加强。如审计署发布的《全国社保资金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3月至5月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政府(以下分别统称省、市、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的18项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实施行业统筹管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对地方试点或开展的其他社会保险进行了调查。通过本次覆盖全国的审计,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普查,全面反映和评价了当前社保体系建设的成绩和问题,为国家下阶段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和思路。
    二是按照财政核算体制适时更新调整了审计组织方式,强化了民生资金审计的科学性。当前财政分级核算体制下,以往就某项财政专项资金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能全面对政府某类型支出数字进行全面确认,也无法对支出的政策效果进行系统评价。从今年发布的“‘三款’科目资金审计结果”来看,近年审计署已经逐步开始调整这一审计方式,开始尝试从更高层面来发表审计意见,审计结论更具有全面性和科学性。本次节能减排类资金审计中,审计署对该类资金下设的3款科目35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检查了国家节能减排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并就相关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价。
    三是强化了对突发性事件所伴生的民生问题的反应速度和监督力度。重大自然灾害的救灾资金和物资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近年审计署先后组织实施了对汶川、玉树、舟曲、雅安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跟踪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在第一时间赶赴救灾现场,忠实的履行了自己责任。据审计署《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度跟踪审计结果(第5号)》反映,2008年9月起,审计署组织审计机关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了连续3年的全过程跟踪审计。3年间,全国审计机关先后投入11 648名审计人员,对规划投资7678亿元的27 902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17 329个已完工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审计,发出审计情况通报4377份,各类审计报告、简报14 680份,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是审计整改结果的公示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明显增强。从2011年开始,审计署对外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中,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逐步进行了反映和公开,还发布了专门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重视程度也日益加强,2013年5月到6月一月间,审计署网站发布了湖南、四川等十余个省市的审计整改信息,国家审计对于民生类资金的监督保护力度得到了切实加强。
    在审计署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审计机关及全体审计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治国理政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紧扣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国家治理这个核心,看好钱、盯住权、促反腐、推改革、保发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门人”、反腐败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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