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广东审计工作的亮点
2013年,在审计署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审计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突出重点,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据统计,截至2013年11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4384个(其中省厅156个),促进增收节支39.03亿元,移送案件线索69件(省厅16件),推动建立健全制度73项,为广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贡献。一年来,除了完成好日常审计监督工作外,重点突出了五个方面: 一是重点突出抓好中央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对30个省直部门2012年度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促进降低行政成本。开展对政府职能转变相关资金的审计监督,重点开展对24个部门单位所辖670个社会组织2012年度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促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委整治“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公款出国旅游、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以及清退会员卡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作风转变。 二是重点突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和省扶持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等审计工作,深入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轮审,推动省属国企改革。 三是重点突出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2013年“十项民生实事”,重点开展了对全省社会保障、“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物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专项资金总额1538.55亿元,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是重点突出维护经济安全。加强对全口径财政收入的审计监督,开展10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强化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监督。继续开展全省地级市财政决算轮审,跟踪广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69亿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2010至2012年度25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抓好重大项目的审计,全年投资项目审计共核减工程投资和结算额25.94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23.95亿元,特别是重点对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广梧及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等重特大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五是重点突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在去年进行市委书记和市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开展了2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和市长同步审计。全面深化县镇两级党政“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积极推进“村官”审计。截至10月底,全省共审计领导干部1351名,查出领导干部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5.59亿元。
二、2013年广东审计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年来,广东审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反响。回顾这一年,我们体会较深的主要有三点经验: 一是审计工作始终要服务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民主法治的工具。审计机关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促进完善国家治理的功能,一手抓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分析问题,推动对重大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的改革和完善;一手抓揭露和查处管理漏洞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通过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促进及时整改,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二是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立足点。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深刻体会到,审计要把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立足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加强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只有这样,审计工作才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审计工作才能长盛不衰。 三是始终抓好审计队伍建设。要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要有一支能打硬仗的审计队伍,才能够不辱使命。新时期面临着繁重的审计任务,因此,必须始终抓好审计队伍建设,按照刘家义审计长的要求,在依法审计能力、科学判断能力、监督保障能力、宏观服务能力和促进发展改革能力上下工夫,这样审计工作才能做到有为、有位。
三、2014年审计工作安排
2014年,广东审计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统筹谋划,在抓好日常审计监督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定融入到审计工作中去,促进八项规定等系列规定在各行业、各领域有效落实。探索开展公务购车及用车经费、预算账户管理、“公务卡”、会议费等专项审计(调查),把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定的要求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要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范围,深化审计内容,加强与省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探索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审计成果利用。 三是抓好全口径财政收入的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要盯死财政预算这本账,将政府性资产、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收益、财政受托管理资金等全部纳入审计范围,特别关注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开展部门预算执行轮审,运用数字化审计重点审计30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从2014年起5年内,对全部省级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实行轮审,对其中财政收支数额达、资金分配权较重、涉及国计民生的20个重点单位每2年轮审一次。 四是服务和促进改革,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和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各方面的改革,加强对相关领域的财政资金和履职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改革,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23家省属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和资本性支出情况等专项审计,促进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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