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两个《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到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党政领导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审计理念不断提升,业务不断拓展,方法不断创新。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在更高层次发挥建设性作用。
要跟踪经济责任中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经济责任审计要结合党委政府颁行的政策措施要求,不断研究改革政策背景,把握政策意图,分析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实施效果,揭示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面临的困难;积极评价政策执行的价值效应,从政策执行的真实性、政策结果的效益性方面进行考量,关注政策发布在社会实践中发散的经济效益价值、社会效益价值和环境效益价值。在对具体改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时,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审计分析。一是从政策目标结合角度考量,将改革政策方案内容、执行过程、执行结果与政策目标相比较,衡量评价改革政策目标确立的实现程度;二是从目标群体角度考量,通过对政策影响目标群体利益行为的程度,衡量评价改革政策执行影响的实现程度;三是从问题解决角度考量,将政策执行结果与政策效果相互比较,衡量评价改革政策结果发散的实现程度。
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客观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所在单位的职能履行和经营发展状况。在评价原则上,根据审计目标,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在防范审计风险的情况下,按照重要性原则提出审计评价意见。审计中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在评价内容上,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主要针对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本地区、部门、企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多个方面开展评价,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设置和边界梳理。在评价方法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审计查证的事实,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及其实际后果和影响,多方面征求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做到审计结论有充分依据、经得起检验。
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分析,努力做改革创新的“助推器”。一是重点归纳。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研究,着力提高审计调查研究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宏观思维能力。二是综合分析。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管理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三是完善建议。在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要提出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排除障碍等对策建议,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宏观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服务于党委政府决策和改革创新大局,充分发挥好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和改革创新“助推器”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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