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主要有:一是评审项目内部控制系统,验证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审查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审查项目资金运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四是评审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情况,建成后使用或运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外债偿还能力,对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的影响等;五是审查项目财务报告,对资金平衡表、项目进度表、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专用账户报表等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对此类项目的审计,需要根据项目协定要求履行对外公证审计职责,出具对外公证审计报告。
——对利用外资工作的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审计。主要有:一是调查了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利用外资的规模、结构和成效等;二是揭示反映利用外资在立项审批、政策制定与落实、日常监管、招商引资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调查评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安全、民生安全及环境安全的影响,关注外资并购过程中逃避监管、审查不严、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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