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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决定》做推进依法治国“先行者”(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朱春阳 徐红琼)
朱春阳 徐红琼(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字号: 【大】 【中】 【小】
    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我们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作为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人要充分发挥先锋作用,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审计、法律至上的责任感,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国,审计人必须先行。如何做推进依法治国先行者?笔者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四个方面略谈一些看法。
    学法是审计根本,审计人必须率先学法。开展依法治国宣传教育活动十分必要,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提升法律素养;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规范大家的行为,使遵纪守法成为审计人的自觉行动。审计干部要带头学法,不论是已有法律还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每位审计干部都要带头学好,带头钻研,带头掌握。
    法律知识是审计工作的基础,也是审计的根本,只有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才能解决一些执法问题。我们审计人员要学习的法律有: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规章等,要明确学习的目的意义,提高学习认识,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学习,在不断的研究工作中学习。要掌握学习方法,以集中学习为主、以学习原文为主,采取集中研学、分散自学、专家导学等多种形式,克服消除集中学习影响工作的思想情绪,保证学习实效,掌握法律知识,便于顺利开展审计工作。
    知法是审计职责,审计人必须全面知法。审计人员学习法律后,就知道了法律,不能违反法律。“法盲”被绳之以法后,往往后悔当初不学法、不知法,但是后悔已晚也。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法治宣传月活动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和广大审计人员知法、懂法,知道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数。要实现审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就要保证审计法治教育有重点、经常化的开展。
    前段时间,国家审计署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审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目的是让社会公众深入了解审计工作,让广大审计人员学法、知法。审计人员要系统学习《审计知识问答》,包括审计法律制度、审计项目计划、财政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廉政与文化建设等,都是我们必须知晓掌握的审计知识。
    守法是审计“底线”,审计人必须带头守法。对国家来说,法是一切行为规范的准则,所有公民无一例外必须自觉遵守,这是公平正义的基石。遵法守法,就是对法要存有敬畏之心,法无禁止皆可行,法有规定皆遵从。令行禁止,这是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自觉守法过程中可以参照的一个判断标准。
    作为一名国家执法人员,知法就必须守法,守法是审计人员的神圣职责,审计“底线”是不能逾越的。法制实践应从守法、用法活动做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践行科学法制观,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社会是法制社会,国家和社会都需要法制,需要每一位国家公民参与,人人都要懂法,人人都要守法,树立和培养法制观念对于我们审计人来讲的很有必要的。守法是职责,职责即责任,我们应该让自己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这样违法的概率会小一些。
    用法是审计依据,审计人必须准确用法。我们不只是自己守法不违法,而要会运用法律,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讲法律,要以法律为准绳;讲证据,要以证据为根据;讲程序,要从法律出发;讲法理,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身为国家审计人员,要依法办事,这是审计人应该树立的观点,只有依法办事,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在用法过程中,我们应该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于取向,正确准确用法,公正公开用法,无私无畏用法。只有这样用法,才能达到审计法治效果。
    学法知法和守法用法是有机统一的。守法用法首先需要学法知法,学以致用,不学无以致用;学法知法是为了更好地守法用法,用以促学,不用无以促学。通过不断地学法用法,不仅能促使自己守法,同时也能监督别人守法,形成良性循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审计。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审计人必须当好推进依法治国践行者、先行者。(朱春阳  徐红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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