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时代 新征程 审计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  审计人员谈体会说工作 > 正文
 
把握“上对下” 突出“责与督”——纪检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思考(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金进 伏小军)
金进 伏小军(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字号: 【大】 【中】 【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明确要“强化”和“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审计执法,整合审计力量,发挥监督合力,更好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当然也给公众带来了审计权力是否过大的疑虑。审计要经得起公众的质疑,在接受各级纪检、人大等部门更为严格的监督的同时,更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自身硬”。笔者作为省辖市纪委派驻审计局纪检组长,认为在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的范畴中,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中,加强区域系统内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市局纪检组大有可为,责任重大。
    一是由横向到边延伸至纵向到底,责任将更加明确。审计机关纪检部门监督执纪情况直接关系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虽然笔者一直坚持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强调“条线”和“块块”相结合,但受诸多制约,本级横向监督要求往往高于系统纵向监督要求,“条线”管理相对弱于“块块”管理,其效果与“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大相径庭。当前,随着《决定》、《意见》以及“两个责任”要求的贯彻落实,市局纪检组要进一步准确定位,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作为主责主业,聚焦作风问题、纪律问题、腐败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横向上,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本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检查审计人员依法、文明、廉洁执审情况,更要在纵向上,加强对各县区局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
    二是由落实责任升级至执纪问责,重点将更加突出。没有严肃的责任追究,就没有真正的责任落实。通常,市局每年初都要召开由各县区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下发当年工作要点,年底由市局纪检组对各县区局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但各县区局落实质量高低与否难以有个“说法”。现如今,有《决定》和《意见》作为支撑,市局纪检组工作重点应当在强调落实责任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执纪方式进行监督,着重突出执纪问责。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建立上下关联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明晰责任追究的内容和方式。本局领导干部、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和县区局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管得不够而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当然还应当注重以问责教育、监督全市审计人员特别是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规范审计权力行使。
    三是由指导帮带扩展至督导检查,思路将更加清晰。以往市局纪检组对各县区局纪检监察工作基本以业务指导和实务帮带为主,对其的领导总感觉“名不正、言不顺”,督导检查也“师出无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整体推进。当前,随着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领导”关系的建立和强化,市局纪检组要由指导帮带向督导检查扩展,既协助市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更突出对各县区审计局的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常态机制,加大作风查纠力度,采取关键节点专项督查和日常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反对“四风”、执行审计“八不准”以及各项管理规定情况,对突出问题、普遍倾向可以在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加大对板块党委政府、上级审计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切实提升执行的坚决性、有效性和主动性,保证政令畅通。
    四是由各自为战推进至联合行动,队伍将更加坚强。现行状况下,各县区局纪检组长(分管领导)都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尽职工作、探索实践,但站在全市审计机关角度来看,他们还只是各自为战,比如对兄弟单位纪检工作的理念思路、创新做法还难以学习借鉴,而市局纪检组也没有畅通的渠道和法定的举措对全市审计机关纪检干部进行教育管理、能力培养。如今,市局纪检组已经可以按照《决定》、《意见》的有关要求,统筹全市审计系统的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上下联动,以“1+N”的方式联合推进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在全市审计机关范围内提出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定期通过学习交流、以会代培等形式,组织教育培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强化实践锻炼。完善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区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定期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严格日常管理,严明纪律约束,打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审计系统纪检干部队伍。(金进 伏小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