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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指南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来源:入会指南】字号: 【大】 【中】 【小】

中国审计学会会员入会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会的组织建设,规范会员的发展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审计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审计学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审计界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资历或影响,同时符合本办法第三、四条规定的,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学会、全国性行业审计学会、高等院校的审计系(院、部)、会计系、从事审计及相关专业研究的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会,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第四条 审计界或相关领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中国审计学会个人会员:
1.审计及相关领域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
2.具有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审计及相关领域专业博士学位;
4.在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管理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审计组织工作,有突出研究成果或工作业绩。
第五条 申请成为本会会员,需办理下列手续:
1.提交入会书面申请;
2.填写本会“单位会员申请表”或“个人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第六条 会员入会申请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由学会秘书处发出会员入会通知书。会员凭此通知书按规定缴纳当年会费,个人会员需同时上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审计学会会费收缴和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开展审计学术研究,促进和发展审计学会组织,根据《中国审计学会章程》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费收缴和管理办法:
一、凡中国审计学会会员,从取得会员资格起,按规定标准和时间向中国审计学会交纳会费。
二、会费标准
  企业团体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为:每单位每年3000元;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为:每单位每年2000元;
  个人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三、收缴办法
  每年4月1日前,由本会秘书处发出会员缴纳会费通知,所有会员于4月底前通过转账、邮局汇款或面缴的方式向本会秘书处缴纳当年度会费。
四、会费的用途
  学会收缴的会费,用于围绕中国审计学会的宗旨开展业务活动,主要有:
  1.组织审计理论学术研究;
  2.编辑出版审计理论书刊;
  3.评选优秀审计学术成果。
五、会费的管理
  学会秘书处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设定会费收支账目,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对会费进行管理。有关会费的收入、支出情况,每年由学会秘书处向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报告1次,并接受民政部门的年度检查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由理事会将会费的收入、支出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六、本会会员因故不能按期缴纳会费,应书面向学会秘书处说明原因和缓缴时间。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1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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