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会基本情况规划与计划课题管理学会会议培训与学习学术交流审计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动态 > 正文
 
山东修订出台审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学会】字号: 【大】 【中】 【小】

近期,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审计学会对《山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课题中期管理、课题结项验收以及课题经费使用等。课题中期管理方面,为加强管理,确保研究进度,对予以中止或撤销的课题,明确要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对已做的课题研究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经省审计学会批准和公示后执行。课题结项方面,为加强验收,提升研究质量,对未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明确要求课题组在收到通知后6个月内按照评审意见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结项申请;对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结项的,明确要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向省审计学会提交延期的书面申请,延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课题经费方面,为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费使用范围增加了间接费用。《办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审计科研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经费使用效益,激励广大审计人员积极参与研究,更好地推进研究型审计。

【关闭】    【打印】
  版权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审计学会  技术支持: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 本站电话:010-82199820
本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邮编:100086) 备案编号:京ICP备19011981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