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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关于进一步提升合作课题质量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30日】 【来源:中国审计学会】字号: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学会,审计署各特派办理论研究会: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调动省级审计学会、特派办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开展审计理论研究的积极性,自2011年起,中国审计学会与部分省级审计学会、特派办理论研究会开展合作课题研究。9年来,共围绕19个课题研究方向开展合作,合作对象范围从省级审计学会扩大到特派办理论研究会,合作单位数量也从10家增加到40家左右。合作课题研究在解决审计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合作课题成果也得到审计署相关业务司局、地方审计机关和高等院校的关注。但合作课题研究中也存在部分合作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课题研究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合作课题工作,结合近年合作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对今后的合作课题研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领导要重视和参与课题研究。合作课题立项后,合作单位要将合作课题研究纳入年度主要工作计划。所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合作课题研究,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讨论。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研究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讨论,对合作课题研究成果质量负责。

二、合作单位应规范组织管理。一是课题合作单位仅限于省级审计学会或特派办理论研究会,学会或理论研究会秘书长要负起督导责任,确保课题管理规范和有效。二是严禁将合作课题转包给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吸收相关部门或高校的人员参与到课题组;如果合作单位之外的其他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仍为省级审计学会或特派办理论研究会。三是管好用好合作课题资金。合作课题专项资金要转入合作单位账户,合作单位没有账户的,可以转入所在厅局或特派办账户,不得转入高校或者其他单位账户。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可参照《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课题经费开支要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三、研究应充分结合实践。合作单位在开展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当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本地区审计实践,注重总结经验和深入分析实践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发展对策。可以根据研究题目,针对主要研究内容的某一个方面开展研究,也可以就主要研究内容开展全面的研究。课题研究要“实”,避免空洞论述,研究成果须有充分的实证支撑,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四、确保课题成果质量。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学术讲政治,引用领导人讲话或法律法规等应准确无误,并注明出处,避免存有偏见或断章取义。二是研究分析问题应具有针对性,对策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做到研究真问题,开展真研究,成果真有用。三是要严格遵循课题报告撰写规范,坚持理论原创,所有引用文献要注明出处,严守学术道德,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将与课题组保持密切联系,掌握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协助解决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适时组织合作单位开展课题研讨和交流,组织好成果汇报交流活动,对成果质量严格把关,确保合作课题研究实现预期目标。

 

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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