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学会,审计署各特派办审计理论研究会,其他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学会章程和《中国审计学会会费收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开始收缴2014年度会员会费。请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按会费规定标准于2014年1月3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或其他便利方式向学会秘书处缴纳。会费规定标准为:企业单位会员,2000元/年;事业和社会团体单位会员,1000元/年;个人会员,100元/年。 学会银行账户:户名:中国审计学会,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帐号:0200007609014477473。在汇寄会费时,请务必填写缴费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通过邮局汇款时,“收款人姓名”栏内请写“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邮政编码:100086。 以往会费缴纳中,有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有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的现象。按照学会章程,会员2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学会将照此规定办理,包括不再赠阅《审计研究》等。 联 系 人:张冰彦、王大强 联系电话:010—82199818、010—82199815 传 真:010—82199873
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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