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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复

关于新颁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中注册会计师的疑问

编号  3552576207

留言时间

2022-07-08

留言标题

关于新颁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中注册会计师的疑问

留言内容

规定中说明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疑问:可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是否可视为具备审计师职称?如果不能视为具备审计师职称,那么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者需要获取该职称还需参加中级考试是否和减少重复评价的初衷不符?

处理时间

2022-07-13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的提问内容,我们在相关解读中作了说明,参见《审计署人教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答记者问》。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具备审计师职称,可按照对应级别在符合规定学历、年限条件的情况下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具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用到相应级别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