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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复

国家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是否有权审计调查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编号  7066171116

留言时间

2021-09-22

留言标题

国家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是否有权审计调查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留言内容

根据《审计法》第33条第2款,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请问:国家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是否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如是,是否有权审计调查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处理时间

2021-09-28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06年审计署、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审法发〔2006〕67号)中有关“查询单位账户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派出机构,下同)负责人批准”的规定,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感谢您对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