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和评审工作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的批准后组织成立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建议您向当地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