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次来到湖南考察,多次对湖南“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嘱托湖南要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加快种业、农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在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湖南省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涉农领域,督促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着力构建分层次、多维度的涉农审计“大整改”工作格局,为湖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贡献审计力量。
高位推动 促真抓实改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始终聚焦问题解决抓整改,深入分析导致问题发生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弊端和管理漏洞,提出有用能用管用的审计建议。要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果运用的实效。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立足长效治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审计指出问题扎实整改到位。近3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30余次。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严格压实整改落实的工作责任,聚焦农业农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一些深层次问题得到整改和推进。
如,聚焦重大涉农政策落实,推动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主管部门围绕相关审计建议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全面核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聚焦重点涉农项目,推动全省建立省级领导联系粮食生产示范片工作机制,省级主管部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内容。聚焦重点涉农资金,与省纪委监委协同开展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联合开展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实现123个县(市、区)全覆盖,严查违规问题,督促相关市县采取优化完善惠农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等举措。

湖南省审计厅督查组现场督查乡村振兴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完善机制 建总体格局
省审计厅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完善农业农村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构建“大整改”工作格局。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审计整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执行工作流程的规定》等制度,做实做细农业农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类型划分和过程管理、结果认定和整改销号、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结果运用以及追责问责等工作,促进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落实,相关农业农村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大整改”工作格局更加成型。
建立“全口径”“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省审计厅开发审计整改信息平台,建立单项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信息等反映问题“全口径”和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编制《农田水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认定指引》等工作指南,对问题进行科学分类、高效整改。由审计执行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处室、审理处等协作配合,构建既分工合作又贯通融合的督促整改工作模式。
完善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整改责任追究等制度。省审计厅对审计反映的突出问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每年下沉各县区开展一次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同时把农业农村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专项审计和督办的重点内容。

湖南省审计厅督查组现场督查乡村建设行动专项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贯通协同 打好组合拳
省审计厅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贯通协同,打好农业农村审计整改“组合拳”。
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省审计厅与省纪委监委联合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了常态化对口联系机制,实现线索移送、查办、反馈、报告的全周期闭环管理。
加强与巡视巡察监督的贯通协同。省审计厅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出台建立健全双方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省审计厅在编制农业农村审计年度计划时充分吸纳省委巡视办关于加强对乡村振兴等方面审计监督的建议,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内容。
加强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将省级财政管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省直部门预算执行等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纳入跟踪监督范畴。市州人大常委会对重大民生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省审计厅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对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8个单位审计整改工作开展了现场跟踪监督。

湖南省审计厅督查组现场督查乡村振兴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立足长效 抓责任落实
省审计厅切实深化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三责联动”机制,坚持农业农村领域行业审计、系统整改的理念,将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送达被审计单位同时通报给省农业农村厅等主管部门,在促使被审计单位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一方面,推动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省级主管部门针对涉农领域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修订完善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出台《湖南省村级债务化解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细则》《关于做好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全面核查和分类施策工作的通知》等50余项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另一方面,推动主管部门积极运用审计成果,将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监管和地方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村级债务化解、产业帮扶项目“回头看”、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等专项行动,并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省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 责任编辑:杨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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