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积极探索审计全覆盖形势下现场管理的有效途径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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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安徽省审计厅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促进改革、服务发展,积极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现场审计管理方式,注重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一是突出审计技术创新。以审计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审计人员围绕审计目标要求和项目特点,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审计现场实施时,加大数据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排查问题疑点、确定审计重点、核实重点问题,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开展信息系统审计。

二是注重审计资源整合。为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安徽省审计厅建立省直部门单位人才库、协审人员库和协审机构库,聘请内审与社审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等外部力量参与相关项目审计,与此同时,强化对聘请人员和委托机构的日常管理、责任追究和年度考核。

三是严格现场进度管理。安徽省审计厅改变现场进度管理方式,对所有审计项目由原单一控制改为“双控”管理,即由原控制审计工作量改为对现场审计时间和审计工作量的同步控制。审计组按照核定的现场审计时间和审计工作量,合理确定审计组人员结构和数量,倒排工作进度时间表,确保审计项目按计划完成。

四是强化审计现场指挥。加强审计一线的组织领导,分管厅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一线,靠前指挥。要求地市党政和省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组组长必须由分管厅领导担任。明确规定了审计组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审计工作时间,并要求担任审计组组长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现场审计。

五是建立现场例会制度。审计组建立审计现场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会议讨论制度。审计组一般每两天召开一次现场例会,遇有重大事项时及时召开审计组会议研究讨论。对例会讨论的重要事项应当做好记录,并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六是落实审计人员责任。审计组组长、主审、审计组成员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分管厅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别承担审计现场的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审计人员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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