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完善审计整改、督导、问责制度,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青海召开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审议相关文件。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信长星主持并讲话,省长、省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吴晓军讲话。

会议指出,要围绕大局,持续跟进对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各类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民生及经济社会各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和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审计。要完善审计整改、督导、问责等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要敢于揭示问题,找准挖深病根,坚持防范在先,加强财经法规培训,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要注重协同,巩固以往经验做法,织密织牢“监督网”,聚力提高办理质效,完善贯通协同机制,做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

会议强调,要聚焦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绩效、重大风险防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加强审计监督,当好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高质量发展“护航员”。要在推进整改上有新进展,坚持边审边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要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升,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依法审计、守正创新,整体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吴昊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