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君就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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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审计署召开全国审计机关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讲话,秦博勇副审计长主持会议。

胡泽君指出,《规定》的印发,标志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试点进入到全面推开阶段,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要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的基本要义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到《规定》既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全新工作任务,又推动了审计制度、审计职能改革创新;既是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制度保障,又是规范审计行为的重要遵循。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此项审计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胡泽君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全力做好这项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参与,亲自抓、带头干,领导班子要加强统筹协调,驰而不息地真抓实干。全体审计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和理解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的内容、背景和目标要求,认真学习资源环境领域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升审计能力。

胡泽君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敢闯敢试,积极创新,在审计思路上,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审计技术方法上,要大力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模式;在人力资源配置上,要确保有专门人员研究资源环境这个领域,有专门力量从事这项工作;在协调沟通上,要加强协调,积极主动与组织、纪检、司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计等部门沟通,发挥监督合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客观求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甄别、准确定性。

秦博勇副审计长就贯彻落实《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在京署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国7万多名审计人员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福建省审计厅、内蒙古审计厅、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山东省胶州市审计局、昆明特派办交流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经验。(关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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